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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猡猡的问题

    1.爱上你爱的人那一刻是什么样子的呢?(暗恋也算,暗恋也算哦:))
    答:欣喜
    2.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能做普通朋友吗?
    答:能
    3.你觉得自己会遇到一个爱你并你爱的人吗?
    答:会
    4.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
    答:自己都不知道难道别人会知道吗?
    5.你现阶段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答:赚很多很多钱
    6.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答:友谊
    7.最近最郁闷的事?
    答:每天都很郁闷
    8.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答:没想好
    9.最受不了自己的哪个缺点?
    答:太过自我
    10.你的首要择偶条件是什么?
    答:体贴 
    11.最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答:保密
    12.描述下大学里最难忘的一段日子
    答:没读过大学
    13.你认为断了的爱情是否还可以再续?
    答:视情况而定
    14.你到目前为止有过哪些绰号?最喜欢哪个?
    答:不想一一列举,张伯伯
    15.用一个词形容我在你心中的形象
    答:猪
    16.说一个你觉得我最大的缺点(给你们机会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啦~~)
    答:一根筋
    17.你最欣赏我什么?
    答:我不欣赏你,哈哈哈
    18.未来的1个月里有什么人生计划?
    答:活着
    19.在这个物质至上的时代,你还相信真爱吗?
    答:有
    20、如果没有任何约束,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答:把看不惯的人全杀光

    爱似流星

    如果失去是苦
    你还怕不怕付出
     
    如果坠落是苦
    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
    该开始还是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
    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如果分离是苦
    你要把苦向谁诉
     
    如果承诺是苦
    真情要不要流露
     
    如果痴心是苦
    难道爱本是错误
     
    如果相爱是苦
    这世上的真情它在何处
     
    好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
    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
    就算是苦我想我也不会在乎

    MM经典语录3则(爆笑)

    以下故事,全部由真人真事未经改编而成,如有雷同,纯属抄袭!注:本文涉及的三位MM并非同一人,特此说明!
     
    故事一:
    本故事之MM乃笔者7年之同桌,属80年代早期的产品,生性温和,深受传统教育与思想的熏陶。今年3月结婚,闻之其4月即已怀上了下一代,电话问候之。
     
    我:听说你已经怀上了下一代
    MM:嗯,呵呵
    我:你老公真厉害,效率不是一般的高啊
    MM:这有什么,你不带T子也很快的
     
    吐血三升
     
    故事二:
    有一日,与一MM好友电话闲聊,内容如下:
     
    我:我发现我以前看事物是用肉眼来看的,现在,我开始用心眼来看了
    MM:那你将来就会用P眼来看了
     
    吐血+大怒
     
    故事三: 
    又一日,与一MM喝茶、吹牛、开玩笑
     
    我:信用卡这东西真好啊,刷一下就行了,不知道叫小姐可不可以刷
    MM:可以的,你让小姐把屁股蹶起来然后拉一下即可
     
    吐血+狂晕

    童年的记忆(下)

    原贴:http://comic.sina.com.cn/nzt/animation80/index.shtml

     

    《咪咪流浪记》

       

       

    【原 片 名】家なき子
    【出品年代】1977年
    【内容简介】
      落雨不怕,落雪也不怕,就算寒冷大风雪落下,能够见到他,可以日日见到他面,如何大风雪也不怕。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哪里也要找我爸爸。我的好爸爸没找到,若你见到他就劝他回家……孙佳星演唱的主题曲的名气似乎超过了片子本身,但是要着重说明的是歌词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这个带有误导性的歌词实际是翻唱自港版主题曲),在最后咪咪找到的是自己的生母。

     

    《咪姆》 

         
       

    【原 片 名】ミ-ム ぃろぃろの夢の旅
    【出品年代】1983年
    【内容简介】
      什么叫寓教于乐?看看这个片子吧。优秀的日本科普动画片,长头发,会飞的粉红色咪姆的形象在二十多年后,仍然印在不少人的脑海中。一部教育型动画片,却并不枯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亦有幽默之处。这部作品不仅孩子们爱看,而且全家都会喜欢,非常有趣也很有教育意义。是海外怀旧科普类动画片中的极品……

     

    《米老鼠和唐老鸭》 

         
       

    【原 片 名】央视版引进内容较杂,分属迪斯尼多个系列,现已无法考证
    【出品年代】始于1928年
    【内容简介】
      一部风靡全球的喜剧性动画片,收视率居世界之首。片中以米老鼠、唐老鸭、大狗布鲁托的活动为主要线索,通过它们一系列不连贯的、片段式滑稽遭遇,运用拟人的手法和心理学、生物学、物理学、哲学等各种原理,向观众展现了一个个幽默的、令人捧腹的具有高度艺术性的小品段落。中国的孩子认识迪斯尼就是从这部片子开始的。李扬老师和董浩老师的配音绝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原 片 名】ニルスのふしぎな旅
    【出品年代】1980年
    【内容简介】
      在中国70年代生人必定看过的动画片之一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日本著名动画剧集改编自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同名代表作。内容在当时看来新鲜、另类,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调皮捣蛋,爱虐待小动物。有一天因为他的顽皮,得罪了一位有法力的小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比动物还小的小人,而且突然能听得懂小动物的话。他开始慢慢明白自己以前做错的事情……

     

    《OZ国历险记》 又名《绿野仙踪》

         
       

    【原 片 名】オズの魔法使い
    【出品年代】1986年
    【内容简介】
      《绿野仙踪》的动画片,当年播出过多个版本,最受大家欢迎的还是这部《OZ国历险记》。故事中充满了新奇冒险的幻想情节。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桃乐丝和她的小狗卷进扑朔迷离,危险又惊奇的幻想梦境里。一切冒险情节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在寻找回家的路的过程中,桃乐丝遇到了想要聪明脑袋的稻草人,想要一颗有感觉的心的铁樵夫,想要勇气和胆量的狮子。他们成为了桃乐丝冒险的好伙伴……

     

    《庞姬布鲁斯特》

         
       

    【原 片 名】It's Punky Brewster
    【出品年代】1985年
    【内容简介】
      这是流行的情景喜剧Punky Brewster的动画版。当年曾在央视周末六点半黄金时间档播出,但时间很短,所以即便是很多生于七十年代生的朋友,也对此片印象不深了。主人公庞姬是一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小姑娘,一次她偶遇一个不可思议的毛茸茸的生物,就像传说中的森林小矮人,名字叫Glommer。Glommer是一个来自童话世界的精灵,和伙伴们住在彩虹尽头的内部……

     

    《神探加杰特》

         
       

    【原 片 名】Inspector Gadget
    【出品年代】1983年
    【内容简介】
      警长永远是躱在保险柜里发出指令的,并被炸得灰头土脸的。糊涂的嘎吉特(音译)总是能歪打正着,化险为夷。其实嘎吉特是个蹩脚的侦探,他的敌人是M.A.D.军,而他的武器只是自己身体上的一些小道具:弹跳轮滑鞋、伸缩手臂、直升飞帽等等。加杰特的种种宝物时灵时不灵,结果他总也抓不到M.A.D.军的头头Claw博士。实际上嘎吉特的成功大多应该归功于他的侄女Penny和她的小狗……

     

    《忍者神龟》

         
       

    【原 片 名】Teenage Mutant Ninja Turtles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忍者龟最早诞生于1983年的美国的新罕普夏州,描写四只基因突变的乌龟,住在纽约市的下水道,他们的老师本是一名日本忍者,也因沾染有害液体而突变成一只老鼠,传授他们忍者的心理与拳脚功夫,于是四只忍者龟在纽约市开始了打击犯罪的任务……

     

    《三千里寻母记》

         
       

    【原 片 名】母をたずねて三千里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为了维持家计,玛尔可的母亲强忍不舍,远赴千里之遥的阿根廷做工;而玛尔可也勇敢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努力打工,希望家境快点好转,以便母亲能早日回家与自己团聚。玛尔可生活中最大的精神鼓舞便是母亲寄来的一封封家信。但是突然有一天,信件中断了,母亲音讯杳然。玛尔可心中忐忑不安,在对母亲强烈的思念之心的驱使下,9岁的玛尔可毅然决定从意大利出发,踏上寻母的漫长旅途……

     

    《森林大帝》

         
       

    【原 片 名】ジャングル大帝
    【出品年代】1965年
    【内容简介】
      森林之王白狮子彭吉鲁为救妻子而牺牲了生命,它的妻子产下小白狮雷欧。小雷欧继承了父亲的英勇性格,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最终成为了百兽之王,森林的大帝。本片生动地表现出非洲大陆的自然风光,再加上作品淋漓尽致地渲染了“对生命的崇敬与热爱”这一主题,使本片成为里程碑性质的作品。后来,在日版《变形金刚之头领战士》和美国经典卡通电影《狮子王》中都可以看到本片的痕迹……

     

    《神勇小白鼠》

         
       

    【原 片 名】Danger Mouse
    【出品年代】1965年
    【内容简介】
      国内引进的一部比较有争议的英国动画片,大部分小孩子对此片感觉一般,人气平平。事实上,本片人物造型可爱,个性滑稽,情节幽默风趣,不过,请不要把它当作一部普通的搞笑动画。其中不乏发人深思之处。本片中塑造了一个很成功的角色:吸血鸭Duckula,没想到歪打正着,这一反面形象后来发展成一部经典的英国动画片《怪鸭历险记》,亦是中国引进的英国怀旧动画的经典之作。……

     

    《圣斗士星矢》

         

       

    【原 片 名】聖闘士星矢
    【出品年代】1986年
    【内容简介】
    《圣斗士星矢》是开创了一个时代的作品。动画片中美仑美奂的圣衣、眩目华丽的招式、动感十足的战斗场面和令人荡气回肠的感情描写,不仅令男生们热血沸腾,也吸引了众多少女的目光。永不放弃的信念、男子汉血与泪的战斗、信赖朋友的友谊更使本片升华到更高的层次。但由于资金以及策划层的原因,动画片的内容多有改动,故事推进缓慢,情节较为拖沓冗长。不过,与整部作品精美的构图与恢宏的场面相比,这些都瑕不掩瑜,其中,“黄金十二宫”更成为怀旧动画史上不朽的史诗篇章。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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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空堡垒》

         

    【原 片 名】ROBOTECH
    【出品年代】1985年
    【内容简介】
      全片共分三个篇章,分别展现了三场惊心动魄的宇宙大战。上译的经典配音,美国的经典配乐,日本的经典设定。这是属于70年代生人的第一部“成人童话”作品。帅气潇洒的福克,英姿飒爽的丽莎,歌声动人的明媚,任性顽皮的戴纳,正直忠诚的爱默森,刚愎自用的伦纳德,优柔寡断的司考特,泼辣俊俏的罗克,鲜活的角色个个令人刻骨铭心……

     

    《堂·吉诃德》  

       
     

    【原 片 名】Don Quijote de La Mancha
    【出品年代】1980年
    【内容简介】
      在西班牙的拉·曼却,住着一位年近50的老单身吉哈诺先生,身体瘦弱,迂腐而且顽固。他整天沉浸在骑士侠义小说里,梦想做一个勇敢的骑士游侠、冒险、闯荡天涯,扶困济贫,扫尽世间不平,扬名寰宇。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由曾祖父传下来的破烂不全的盔甲,穿戴起来。老先生将一匹皮包骨头的瘦马作为自己的坐骑,还给自己取名堂·吉诃德……

     

    《特种部队》

         
       

    【原 片 名】G.I.JOE
    【出品年代】1983年
    【内容简介】
      G.I.JOE是美国特训特种敢死队的代号,该队组建的目的是维护人类的自由与安全。他们的对手——眼镜蛇部队,是一个妄图统治世界的残忍的恐怖组织……特种部队,真正的美国英雄……瞧我们的!美国玩具巨头孩之宝的商业运作模式堪称经典案例。以动画片为“软广告”形式取悦消费者,带动其庞大的玩具产业。《特种部队》是与《变形金刚》齐名的孩之宝招牌式“杰作”……

     

    《天鹅湖》

       
     

    【原 片 名】白鳥の湖
    【出品年代】1981年
    【内容简介】
      静谧的湖上几只美丽的天鹅在飘游着。小松鼠玛格丽达忽然发现有一只白天鹅头上戴着金冠,她感到又是惊奇又是羡慕。这时王子带着侍从也来到了湖边,王子完全被那只戴金冠的白天鹅吸引住了。此时,王子已经长大成人,明天即将继承王位。王后决定为他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并且邀请了邻国的六位公主,要王子在她们当中挑选一位当王妃。可是王子却一直在想念那只形态优雅的白天鹅。他不顾一切危险追踪白天鹅来到了猫头鹰——罗德巴尔的山洞前,看到走上岸的白天鹅突然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原来她是一位公主,名叫奥杰塔……

     

    《天空战记》

         
       

    【原 片 名】天空戦記シュラト
    【出品年代】1986年
    【内容简介】
      故事的主线围绕“创造神梵天”和“破坏神湿华”之间的战斗展开。人间界的少年日高一平和好友黑木凯被“调和神”慧明大师招入天界,转生为“修罗王”和“夜叉王”,和其余6位神将组成“八部众神将”以保卫天空界不被破坏神的破坏。然而黑木凯在转生时被“湿华”捕获心灵,成为与“八部众”为敌的头号反面人物,给一平带来了无尽杀机与烦恼……

     

    《铁臂阿童木》

         
     

    【原 片 名】鉄腕アトム
    【出品年代】1963年
    【内容简介】
      中国正式引进的第一部海外TV版动画片。央视周末六点半档热播。由卡西欧公司“免费赠与”,条件是捆绑播放卡西欧电子表广告。日本漫画大师手塚治虫经典作品。《铁臂阿童木》开国内引进海外动画TV版之先河,其意义早已超出了作品本身。它使中国观众大开眼界,从此,日本欧美动画作品开始源源不断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头领战士》

         
       

    【原 片 名】トランスフォーマー ザ☆ヘッドマスターズ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2011年,狂派头子惊破天(格威龙)撕毁和平协议,向博派大举进攻,新的宇宙大战爆发。双方各有新型变形金刚——头领战士加入,形成新的对抗,擎天柱牺牲。巨无霸战舰出现,博派取得战略优势。撒克巨人开始露面,阴谋争夺权力……

      说实话的,故事情节确实不怎么样,但人物造型还是很不错的,巨无霸伏特,博派头领战士四小强,狂派的六面兽,个个很帅很酷。这也是与美版风格最为接近的日系《变形金刚》,主题曲还不错,当年的配音实在难以恭维……

     

    《兔子等着瞧》

         

       

    【原 片 名】Ну,ПОГОАИ!
    【出品年代】1967年
    【内容简介】
      一肚子鬼主意的狼和聪明伶俐的兔子,互相捉弄,斗志斗勇,一幅幅的滑稽画面及一个个荒诞离奇的故事,狡猾的狼和精灵的兔子,演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剧。早年国内引进的苏联动画片寥寥无几,此片算是比较经典的一部。确实不错,可以说是苏联版的《猫和老鼠》,狼在片中算是倒了雪霉了……

     

    《我的小怪物》

       
       
    【原 片 名】My Pet Monster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一个名叫麦克斯的小男孩来到玩具店买玩具,希望能借此找到个新朋友。他发现了一个相貌奇异的紫毛粉脸小怪物,手腕上还带着奇怪的镣铐。麦克斯买下小怪物回了家。他仔细研究那个镣铐并解开了它。于是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怪异的新玩具变活了,身高6英尺,还特别喜欢吃垃圾!……

      本片是怀旧动画中美国作品的上乘之作,当年由央视引进,但十分遗憾,央视安排的时间档期很糟糕,一改以往周末六点半档播映海外动画作品的惯例,而是将本片置于普通工作日夜晚时段播放,大大影响了收视率,以致很多动画爱好者亦对本片印象不深。八十年代后期,随着此款玩具风潮的衰减,该片也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小不点》

         
       

    【原 片 名】The Littles
    【出品年代】1983年
    【内容简介】
      怀旧动画之美国部分经典之作。央视周末晚六点半档热播作品。作品叙述了一个叫亨利的13岁男孩在度假途中,在他的旅行箱里意外发现了一种长着尖耳朵、翘门牙、细尾巴的微型小人——“小不点”。“小不点”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爷爷、爸爸、妈妈和三个孩子(21岁的丁姬,13岁的汤姆和10岁的露西)。丁姬是一个冒失的粗喉咙飞行员。此后,他们就住在亨利卧室的通风道里,亨利的宠物龟也成了他们的好朋友……

     

    《小飞龙》

         

     

    【原 片 名】海のトリトン
    【出品年代】1972年
    【内容简介】
       大约距今在5000多年前,大西洋上有一群热爱海洋世界和平者所群居之岛,阿特兰大陆,仅仅在一夜之间,就神秘地整个瓦解,消失无踪了。位于大西洋海底,曾经是飞龙族聚居的阿特兰大陆,飞龙族统治者把他们唯一的儿子交给白海豚露卡,带往渔村,交给陆地人抚养
    ……

     

    《小妇人》

         
     

    【原 片 名】若草物語より 若草の四姉妹
    【出品年代】1981年
    【内容简介】
       蓝天里多美妙,白云袅袅,我追求光,追求明天幸福的理想。吹起那欢快的口哨,沃野万顷,小草青青。你看,你看,我找到了幸福。你看,你看,我找到了幸福。我愿和你分享,也和她啊……我们大家,得到了,得到了幸福。我愿和你分享,也和她啊……我们大家得到了,得到了幸福。(片头曲)……

     

    《笑星和他的朋友们》

         
       

    【原 片 名】Amigo and Friends
    【出品年代】1980年
    【内容简介】
       原片名为《CANTINFLAS SHOW》,以墨西哥的一位著名男演员CANTINFLAS为原型,1969年出品。此片1980年引入美国时,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被重命名为《Amigo and Friends》,国内译为《笑星和他的朋友们》。此片短小精悍,每集只有6分钟,不过,可能也正因为此,所以很多七十年代生人也没什么印象了。其实本片是一部经典的科普动画片。片中,笑星的足迹不仅遍及世界各地及外星球,还穿越时空,回到过去。通过笑星的所见所闻所历,介绍不同地域、不同年代的人文、地理、历史、科技,内容丰富,无所不包……

     

    《星际旅行》

         
     

    【原 片 名】Star Trek
    【出品年代】1973年
    【内容简介】
      太空,最后的前线,这是太空船进取号的一次航行。它在五年内的任务是探索陌生的世界,寻找新的生命和新的文明,前往人们从未探索过的地方。船长日记从XXXXX记起,我们来到了一个新的星球.(开场白)……

     

    《星球大战》

         
     

    【原 片 名】Macron 1
    【出品年代】1985年
    【内容简介】
      在遥远遥远的未来,黑星和他罪恶的军队为了控制整个地球而发动战争,他们唯一的对手是科学家詹姆斯·查格尔博士和他的精锐勇士。他们在一起,是不可战胜的,他们在一起就是麦克瑞一号……

     

    《鼹鼠的故事》

         
       

    【原 片 名】
    【出品年代】1957年
    【内容简介】
      一部深具自由灵动的生命气息、散发着快乐幽默的童真和意趣的经典作品。在庞大的怀旧动画片中,甚至有人不喜欢《米老鼠和唐老鸭》,有人不喜欢《猫和老鼠》,但几乎没有人不喜欢《鼹鼠的故事》。这是怀旧动画片的巅峰之作,更是超越时空的作品。今天,仍然有很多家长和孩子喜欢这部温馨浪漫的卡通作品。作为卡通片中最具人气的动物明星之一,圆头圆脑的小鼹鼠所演绎的既搞笑又充满温情的小故事,曾让所有的孩子和成人忘记了烦恼和沉重,享受到了极大的快乐和温暖。小时候央视播放的《鼹鼠》系列大都是70年代的作品,这恰恰是这一系列的精华所在,思想内容轻松,情节生动风趣。一堆黑色梯形土出现在地面上,于是,片子正式开始了……

     

    《宇宙的巨人希曼》

         
     

    【原 片 名】He-Man and the Masters of the Universe
    【出品年代】1983年
    【内容简介】
      我是一个宇宙巨人,名叫亚当,是埃坦尼亚王国的王子。我保守着辉克堡的秘密。它,是太空虎,我忠实的好朋友。我可以为自己召来神秘的魔力,只要念一声咒语:“辉克显灵”……希曼来啦……这时候太空虎将变成我的坐骑,我就成了希曼,宇宙中最强有力的人。只有其他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我的朋友鹦鹉仙子,邓肯武士和小不点奥克,他们将帮助我进行保护辉克堡的战斗……

     

    《我不是傻瓜/你和你的XXX》  

         
     
    【原 片 名】I'm No Fool/You and Your.....
    【出品年代】1955年
    【内容简介】
      央视引进的这部作品实际是由迪斯尼两部作品组成。第一部分《I'm No Fool》由12部富有教育意义的短篇电影组成,为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迪斯尼“米老鼠俱乐部”而创作。片中的无敌教员由杰明尼蟋蟀(Jiminy Crick)担当,“老先生”带着礼帽,穿着礼服,手持一把雨伞,动不动就从实验室找出一本书来讲,或者在黑板上就比划开来。每部片子都围绕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游泳、驾驶、用电、防火等)展开斗……

    童年的记忆(上)

    原贴:http://comic.sina.com.cn/nzt/animation80/index.shtml

     

    《百变雄狮》

         

       

    【原 片 名】Challenge of the Gobots
    【出品年代】1984年
    【内容简介】
       与《变形金刚》近似的一部机器人变形类的动画片。玩具发行的时间要早于变形金刚,但是在1984年几乎和《变形金刚》同时推出的动画版却惨败在《变形金刚》之下,所以欢迎程度大打折扣……

     

    《变形金刚》

         
       

    【原 片 名】Transformers
    【出品年代】1984年
    【内容简介】
       几百万年以前,在一个名叫塞柏特恩的星球上存在着智慧生命。但他们不是我们所熟悉的生命形态。在星球居住着有思维有感情的智慧机械体—变形金刚。变形金刚分为汽车人和霸天虎。残忍的霸天虎们唯一的目标就是彻底统治宇宙,他们计划要消灭热爱和平的汽车人。一场正与邪的战斗席卷了整个塞柏特恩……

    《布雷斯塔警长》

         
       

    【原 片 名】BraveStarr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很久很久以前,在新德克萨斯星球上,有一位机智聪明勇敢的警长,他叫布瑞斯塔。他具有鹰的眼睛,狼的耳朵,豹的速度,熊的力量,使他非凡超人,为了维护和平与安宁,他同邪恶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聪明的一休》

         
     

    【原 片 名】一休さん
    【出品年代】1975年
    【内容简介】
      以历史人物一休宗纯禅师的童年为背景(和真正的一休禅师的生平事迹有很大出入),故事发生在室町幕府时期。曾经是皇子的一休不得不与母亲分开,到安国寺当小和尚,并且用他的聪明机智解决无数的问题。一体聪明过人,富有正义感,他用自己的机智和勇气帮助那些贫困的人、教训那些仗势欺人的人,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大白鲸》

         
       

    【原 片 名】ムーの白鯨
    【出品年代】1980年
    【内容简介】
      约3万年前,亚特兰蒂斯族为统治地球而发动战争,但遭到了居住于太平洋上的穆族的奋起反抗,最终在惨烈的战斗后两族达成暂时的休战。亚特兰蒂斯大陆整体迁移到了外层空间,而穆族首领纳木长老尚处于婴儿时期的大女儿拉美尔则作为人质被送到亚特兰蒂斯……

     

     

    《丹佛,最后的恐龙》

         
       

    【原 片 名】Denver, the Last Dinosaur
    【出品年代】1988年
    【内容简介】
      这个经过千万年沉睡的蛋裂开了,竟然爬出来一个憨憨的、充满好奇心的小恐龙,他们给他取名“丹佛”。调皮可爱的丹佛很快便赢得了孩子们的心,他给杰立米和朋友们展示了蛋壳的魔力,显现出6500万年前史前恐龙时代的景象。孩子们突然意识到必须保护丹佛,否则将给他带来灭顶之灾……

     

    《非凡的公主希瑞》

         
     

    【原 片 名】She-Ra Princess of Power
    【出品年代】1985年
    【内容简介】
      我叫阿多拉,霍曼的亲妹妹。我是水晶城堡的保护者。这,是顺马风,我的坐骑。有一天,我获得了奇迹般的秘密,当我抽出剑说道:“赐于我力量吧……SHE-RA,SHE-RA,SHE-RA,SHE-RA,SHE-RA,我是希瑞……”我和起义军的朋友们一起,为解救以希利亚,与罪恶的霍达克进行着战斗……

     

    《怪鸭历险记》

         
       

    【原 片 名】Count Duckula
    【出品年代】1988年
    【内容简介】
      达寇拉,是居住在特兰斯瓦尼亚城堡里吸血伯爵。虽然暴露于阳光或者被木桩刺透心脏都会让他死去,但是他却能够通过一种神秘的仪式再次地复活。然而,当最近一次仪式举行的时候,本该倒入棺材的血液错被错拿成了蕃茄汁——于是,重生的达寇拉伯爵变成为了一只只会吃素、略有点神经质的绿鸭子……

     

     

    《国王与小鸟》 

         
       

    【原 片 名】Leroiet L'oiseau
    【出品年代】1979年
    【内容简介】
      故事讲的是一个机械科技极其发达的王国,国王性格乖戾,至尊无上,穷奢极欲却又生性多疑,动辄就将人打入地牢(是用按钮和活动地板,让人跌入地牢),就连他的心腹密探探长也在劫难逃。他喜欢收集画作,也爱让人给他画肖像,但可惜他是瘸子又是斗鸡眼,为他画像的画师因为画得太真实或因为画得过分完美,所以总是悲惨地被打入地牢,只有一个画师把他画成了一条腿踏在石头上举枪瞄准猎物方才幸免于难……

     

     

    《海底小精灵》

         
       

    【原 片 名】The Snorks
    【出品年代】1984年
    【内容简介】
      本片讲述了一群可爱海底生物,它们生活在大海的深处,他们个头很小,依靠长在头顶的出气孔呼吸生存,每个人身上的皮肤颜色都不一样,五颜六色的,它们使我们印象中寂静的海底变得热闹了许多。这些小生物以海草为食,和众多海洋生物和平相处。海底小精灵们有自己的王国,过着和我们人类一样的生活,他们要上学,要工作,有属于他们的悠久历史文明,有属于他们的体育项目,在这个国家里有警察,有司机,有总督,有科学家。这些小精灵们一起探险,一起认识学习海洋里的生存准则,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要学会和大海和谐相处……

    《嘿!奔奔》

         

       

    【原 片 名】へーい!ブンブー
    【出品年代】1985年
    【内容简介】
      神秘蛋里孵化出来的。一个叫Ken的小男孩在听到初生婴儿的哭声后来到了工厂并遇到了奔奔。他们立刻变成了好朋友,然后开始了令人兴奋的旅程。在和他的四轮朋友以及小狗“Mister”漫游世界的过程中,Ken尽管遇到了妄想将奔奔据为己有的猴子博士的麻烦,但他们的旅行还是充满了刺激和惊喜……

     

    《花仙子》

         
       

    【原 片 名】花の子ルンルン
    【出品年代】1979年
    【内容简介】
      继承了花仙血统的少女小蓓,在12岁生日当天遇到了花仙使者,并得到一把“花钥匙”,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她展开了寻找能带来幸福与快乐的“七色花”之旅。本片是我国最早引进的一部日本美少女类动画作品。让人难忘的童年美好时光:看漂亮、善良的小蓓为了寻找“七色花”不断努力着,羡慕她能用“花钥匙”的魔力变幻各种难以想象的漂亮衣服,盼望着那个帅气的李嘉文能快些赶上小蓓,陪她共同实现梦想,还有咪咪、莱福、波琪、娜娜小姐…………

     

    《华斯比历险记》

         
      更多图文介绍

    【原 片 名】The Adventures of Teddy Ruxpin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作品讲述的是名叫特迪·华斯比的小熊为了寻找神秘地图上提到的七块能力奇特的水晶和同伴踏上冒险旅途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遭遇了各种怪物的侵扰,也得到不少朋友的帮助,最终粉碎了怪物犯罪集团的阴谋。他们的对手就是恶魔党,反面角色特威格是个绿皮肤的怪物……

     

    《机器猫》

         
       
    【原 片 名】ドラえもん
    【出品年代】1979年
    【内容简介】
      野比康夫是个戴着大眼镜的四年级小学生。他性格懦弱,胆小怕事。学习成绩也是一塌糊涂。而且因为脑筋迟钝、马马虎虎,所以做事非常失败,经常成为小伙伴们讥笑的对象。为了改变他的未来,一只蓝色的猫形机器人——叮当(地方版曾译为阿蒙)被从未来送到康夫身边。它腹部的四次元口袋中可以拿出各种各样神奇的未来道具用来帮助康夫,由此而成为康夫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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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通之谜》

         

     

    【原 片 名】Kidd Video
    【出品年代】1984年
    【内容简介】
      本片叙述了一个叫做Kidd Video的四人加利福尼亚的青年演唱组合的惊奇卡通之旅。一天,他们在一个旧货仓库彩排表演。突然,四人身边的一面镜子里现出了图像,一个叫做Master Blaster的卡通人物出现在镜中,他按动了椅子上的按钮,把整个乐队带到了一个摇滚的世界,这是一个被称作弗里卜塞德的世界。这是一个兴旺的,没有威胁的世界,到处都是Kidd Video乐队的FANS。这又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所有的自然法则都不存在。乐队四人全部变成了卡通人物,Master Blaster想把乐队变成他永远的音乐奴隶!……

     

    《蓝精灵》  

         
     

    【原 片 名】The Smurfs
    【出品年代】1981年
    【内容简介】
      蓝精灵是一群由100多个深蓝色肤色、三个苹果高的人形小生物所组成的精灵群体,他们住在蓝精灵村的蘑菇屋里面。543岁高龄的蓝爸爸是整个集体的领导者。他们的生活原本该是快乐无忧无虑的,但是邪恶的巫师--格格巫出现了,他和他的宠物阿兹猫整天想方设法抓到这些小精灵。蓝爸爸、蓝妹妹、聪聪、蓝蓝、笨笨、乐乐……

     

    《龙子太郎》

     
       

    【原 片 名】龍の子太郎
    【出品年代】1979年
    【内容简介】
      由于偷吃了别人的食物,怀孕的阿纯受到天神的惩罚,变成了龙。在生下龙子太郎后,阿纯便悄然离开了原来的村庄。 数年后,太郎长大成人了。为了寻找化身成龙的妈妈,太郎展开了崎岖的冒险历程。一路上,太郎打败了横行乡里的黑鬼,救出了村里的少女小爱,惩戒了自私自利的地主阿其婆,把好吃的稻米分给大家;躲过了凶恶的山婆婆和雪女……终于见到了妈妈……

     

    《螺旋地带》

         
       

    【原 片 名】Spiral Zone
    【出品年代】1987年
    【内容简介】
      可能是本片给人的感觉比较阴暗吧,或者是因为当年播出时间很短,大多数观众对《螺旋地带》印象不深。在炭疽热成为头版标题以及担心恐怖分子可能使用生化武器进行恐怖袭击之前,其实,早在80年代就已经有一部动画片对这一切进行了演绎。我们对于恐怖威胁最糟糕的设想在“螺旋地带”里成为了现实……

     

    《玛雅历险记》

         
       

    【原 片 名】みつばちマーヤの冒険
    【出品年代】1975年
    【内容简介】
      玛雅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小蜜蜂,一出生就对身边的一切充满好奇。她不能理解蜜蜂世界多如牛毛的规则,也不想只是乖乖遵守规定。玛雅想要知道所有的事情,总是不停地问为什么。她渴望自己独立生活,渴望探索未知的世界。终于有一天她离开了家乡,到遥远的地方去探险……

     

    《猫和老鼠》

         
       

    【原 片 名】Tom and Jerry /Tom and Jerry Kids Show
    【出品年代】1940/1990
    【内容简介】
      本片的内容不用多说了。需要指出的是,当年,本片由各地方台率先播出,随后央视跟进热播。这些版本,即米高梅版的“TOM AND JERRY”。不久,央视开始播出新版本的“猫和老鼠”,细心的观众会发现,片中的主人公汤姆和杰瑞都比原版本中的造型要矮小,即俗称的“小猫和小鼠”版,这一版本与米高梅版大同小异,但似乎不如前作受欢迎,只在美国本土播出了短短的三年(1990-1993),央视在90年代初引进,可算得上是“全球同步”了……

     

    《毛富利——最后的树袋熊》

         
       
    【原 片 名】Mofli, el último koala
    【出品年代】1986年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发生在澳大利亚的故事。主旨就在于宣传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但不知为什么总让观众感觉有点悲意,也许是制作者内心悲哀的无意识流露吧,毕竟唤醒人们来保护动物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本片的主角毛富利是一只可爱的树袋熊。他有2个人类的好朋友,一个是小女孩,一个是小男孩,他们经常清脆的呼唤毛富利的名字来找它玩,飞满蝴蝶的瀑布是她们和毛富利的秘密避难所……

    雾起茄话(cigar)

    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勋爵曾经说过:“给我一支雪茄,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吸雪茄的人就是上等人吗?不一定总是,但通常是。说雪茄代表着品位男人的奢侈和神秘,这不仅仅因为雪茄是一种奢侈品,也不仅因为它价格昂贵,配置奢华,还表现在抽雪茄时的种种烦琐的程序和近乎奢侈的讲究。不过,雪茄的最大特点却在于既可以大张旗鼓地用来做身份地位的招牌,也可以毫不张扬让人怡情养性,享受独处的美妙。

     

    雪茄,不仅仅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生活。

    马克·吐温说过“若在天堂不能吸雪茄,那我才不要去呢”。每一种令人沉醉和迷恋的生活方式,都一定会有其特别吸引人的魅力所在,雪茄也是如此。

     

    伴着泛着波光的半杯白兰地、低沉到如梦呓般缥缈如烟的音乐,昏暗迷蒙的灯光,与一知己静静地品鉴雪茄,轻轻地交流,在淡蓝色烟雾的笼罩下,只感到时间可以倒流,光阴、岁月、往事俱上心头,当喧嚣已离你而去的时候,只有手中的雪茄常伴左右,轻轻点燃一支生命的火种,慢慢回味那如烟的往事,充分享受这一刻千金的美好时光

     

    快意于功成名就,或者回味寂寞,任思绪天马行空,于雪茄的芬芳中释放自我、感觉自我的存在,全力寻找依靠在雪茄上的生活点滴。雪茄,其实就是一种上了色的生活。

    真正奢侈的品位

    拥有奢侈品,就等于拥有奢侈吗?人手一件的奢侈品,还算是奢侈吗?为什么金钱能够买到奢侈品,却永远买不到奢侈?

     

    奢侈品,这个曾经是用来区分富有阶层与普罗大众的特殊标志。在这个人人都能负担得起一只Gucci手袋(无论你是用三分之一的薪水还是三个月的薪水)的时代,它的社会角色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模糊。

     

    容易接受的奢侈品,虽非触手可及,但原本应该高高在上、与众不同的奢侈趣味却已经大大减色了。

     

    人手一件奢侈品的时代,正在都市最渴望追求生活品质的人群内全面降临。

     

    你到底是一个真正在举手投足间拥有了奢侈品位的人,还是一个用一身大众奢侈品牌装点起来的logo崇拜者呢?

     

    对于那些渴望用豪华和璀璨堆砌出奢侈的现象,真正的奢侈品牌却不约而同地反其道而行之,致以成人童心式的幽默反讽。

     

    一件尼龙面子的运动外套加上开司米羊绒的衬里和貂皮镶边,又或者是在一只大大的Prada手袋上缀一个趣致可爱的机器人,将最便宜的与最昂贵的组合,将最平凡的与最独特的混搭。在品位的驾驭下,奢侈是欣赏,是游戏,是一种不需要特意宣扬但却无处不在的态度,而不是沉重、疯狂、逼上梁山似的顶礼膜拜。

     

    奢侈与奢侈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镶有20克拉钻石的LV吊坠,价值连城,却松松地用一根皮绳拴住,而后者是Gap推出的新款凉拖,鞋面上钉满施华洛世奇的人造水晶,50米外都耀人耳目,但始终,它是Gap

     

    你可以一掷千金地买下那个最新款的Chanel手袋,但是,你是否也能买到相关的品位呢?你的时装是否与手袋协调?你的鞋子是否能衬托它的款式?最关键的是,你的神情、你的举止、你的气质是否具有Chanel般的优雅?

     

    用品位来界定奢侈,不但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奢侈品的地位始终保持在那个崇尚艺术、灵感、历史和精致手工的阶层内,甚至还能够在同样的金钱与地位面前,区分出真正的贵族和贫乏的暴发户。

    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屈指算来,自己的岁数也已经不小了,如果我可以活100岁的话,那就只剩下1/4的光阴了,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好像没有什么可以称道之处,而未来,就像是摸着石头过河。

     

    关于爱情,我并不触电。今天偶尔看到了一篇文章,为其内容彻底地折服了,转贴出来让大家都来欣赏吧

     

    《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如果女人不把钱看得那么重要,坏男人会少80%

     

    无意在某个网站看到这句话,老赵的心不禁抽了一下。

     

    初恋女友

     

    老赵不老,30还差一岁,他这时候叼着根三五,想起来自己最开始恋爱的狼狈时光。那时候他请女朋友吃饭,最多只能花上5元,一人一碗咸菜肉丝面。

     

    后来老赵的情况好多了,在上海,2000年,4000元不高不低。可这初恋女朋友还是走了,因为她看不到将来,她问过老赵:“我们谈了三年了,这样下去什么时候能结婚呢?”

     

    老赵撇撇嘴,弹下烟灰,心说*,不就是觉得我连房子还没买嘛。后来我房子有了,公司开了,你不是哭着喊着要嫁给我?

     

    这是实情。老赵2001年买房,2003年开了自己的公司,那年国庆刚过,以前的初恋女友就电话不断地找他,还来看他两回。再后来,她动员所有朋友鼓动老赵回头,老赵那时总是淡淡地回一句:“你要是我,你会回吗?”然后再加一句:“你别说了,再说我就不认识你。”

     

    电话那边,初恋女友哭的昏天黑地,老赵叹口气,说我以前还当你是朋友,看来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了。然后挂断了电话,心里想你就算自杀,也不干我*事了。

     

    第二个

     

    老赵的心肠不是开始就这么硬的,绝对是女人让他逐渐地成熟。当初初恋女友的离去,其实并未让他对爱情彻底绝望。第二个女朋友,才是恶梦的开始。

     

    如何追求,略过不谈了——实在太简单。两人认识一个月开始上床,结果第三个月,她原来的男朋友回来追她,她告诉老赵:“你的前途,我看不清楚。你说你要开公司,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成功。而他,已经月薪八千了,再升职就是一万多,我需要这样的保障。”

     

    老赵那时心如死灰。他笑笑说,好,你该干嘛干嘛去吧。

     

    她走的时候,居然哭了。这让老赵开始认清很多东西:他确认前两个女人都是爱自己的。但这个爱究竟值什么?老赵这时宁可她们没爱过自己,因为,这两个结局,都让他开始怀疑爱情。

     

    红颜知己与一夜情

     

    老赵有个比较暧昧的红颜知己。相处4年,从没越轨。其实老赵后来很认真的考虑过她,但有天他们逛街的时候,一句话让老赵兴味全无。她那时独身了两年,那天他们聊起将来,女人看看武夷路附近的房子说:“我啊,想找个在这里有房子的,还得再有部车吧。”

     

    老赵本来想说我将来会有的,但话到嘴边,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他觉得整个人懒懒地,看看街头的女人,似乎都一个模样。

     

    那天老赵自己去了酒吧,而且只用了一杯酒就顺利地把一个女人带回了家。这算是老赵第一次的一夜情经历,他在第二天女人走的时候很想哭,觉得自己丢了很多的过去,而后来他看着那女人的背影,心里说其实,你比她们都可爱。难道,只有短暂才永恒么?

     

    起码,老赵知道那天晚上大家很纯粹。

     

    Grace

     

    老赵想完这些,愣愣地想自己是不是变坏了。Grace 呢,这个已经消失的女人,自己是不是伤了她?

     

    Grace是最近认识的,白领,两人清清白白,只是聊聊天。不过她曾对老赵说,你要是能说爱我,我不知道会多开心。

     

    老赵笑笑,说我现在,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于是Grace说谁爱上老赵一定很惨,因为老赵太不懂珍惜了。她说怕自己再陷下去,后来就消失了。

     

    那天老赵看看窗外的马路,各种喧嚣地声音投射进来,在这个初春的下午,面前坐着一个说快要爱上自己的女人,阳光让老赵觉得有点不真实。老赵轻轻地说我其实很懂珍惜,只是,我变坏了。

     

     

    《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外篇]

     

    如今的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Grace 叹了口气,抱着枕头发呆

     

    初恋男友

     

    学校里大家都谈恋爱,Grace也没落伍,千挑万选,找了个男朋友。可是一毕业,她就发现这小子*不住。想想看,毕业22岁,他刚进公司,拿3000月薪最多了,一年下来,存款没什么变化。将来真在一起,租房肯定不现实,别人笑也笑死了,自己老妈脸上也无光啊。和他父母住在一起?老年人和年轻人肯定有代沟,婆媳关系也怕怕。于是Grace开始对未来越来越担心,而男朋友为了出人头地,工作很努力,常常加班,抱怨Grace不知足。矛盾之后,两人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再后来就淡了,分了。

     

    Grace这会儿想起来,22岁大家还不成熟,他有他的圈子,自己有自己的圈子,性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分手,实在是必然的。

     

    第二个

     

    公司里有为男士不少,后来就让Grace碰上了一个。主管,月薪6000,房子没什么问题,车子嘛,唉,再说了。两人也挺般配,感觉不错,就考虑谈谈看呗。可问题来了,还有月薪10000的摆在面前,选哪个好呢?自己正当妙龄,机会实在大把。再说这个年纪,已经明白谈了不一定要有结果,婚姻和恋爱,实在是两码事。看看以前的同学,结婚时都是风风光光,老公不是MBA,就是什么区域经理,再不济,私家车是要有的。Grace想,真没车倒无所谓,不过,大家都是一个起跑线的,凭什么我要比你差?于是挑啊挑,一耽误,转眼27喽。

     

    蓝颜知己和一滴泪

     

    Grace有个蓝颜知己,几年了,关系一直不错。她觉得这家伙挺懂女人的,只是没个正经的,整天嬉皮笑脸,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所以Grace一直和他做着朋友,有事儿想聊了,就出来聊聊天。其实后来Grace考虑过他,而一句话让她自己忽然间看不清了自己。那天他们在咖啡店,Grace喃喃地说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那男人说了:“你们就会这样问,怎么不想想,你们自己把钱啊,享受啊,面子啊看的那么重要,从来不愿受一点委屈。被你们伤了的男人,价值观当然不一样了,他们会觉的有了钱就有一切,包括女人。于是你们就又会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他们这个想法,还不都是你们造成的?有了钱的男人,当然想找更年轻的更漂亮的,这和你们有年轻资本的,想找更帅的更有钱的不是一样么?”

     

    那天Grace喝醉了,早晨醒来她发现自己眼角有泪,而以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却又怎么能收的回?

     

    老赵

     

    老赵是最近才认识的,两人也挺聊的来。他算是潜力股,公司刚开没多久,人也挺帅,其实也不老,三十还不到。Grace觉得他不老不嫩,志向远大,有过经历,前途非凡,这次,似乎真的动心了。Grace抛开自尊第一次对男人暗示了感情,老赵却苦笑着说,自己不懂什么是爱了。Grace叹口气,心想又是一个受过伤的。Grace再暗示老赵该珍惜自己这样一个条件不错的人,老赵却说,他懂珍惜,只是,他变坏了。

     

    那天Grace看看窗外的马路,各种喧嚣地声音投射进来,在这个初春的下午,面前坐着一个自己爱上的男人,阳光让Grace觉得有点不真实。Grace轻轻地说这世界,好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不可否认,在这个现实到近乎残酷的社会里,金钱约等于万能,追求金钱,是活着的第一步。

    都是懒惰惹的祸

    熟悉我的人大概都知道我的懒惰是出了名的,其实这并不怪我,谁让家里穷,只好住在交通闭塞的穷乡僻壤,每天的车程+上班时间就消磨了1/2的光阴。

     

    上海本就是个小渔村,住乡下也并无什么不好,空气新鲜,人头又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所以我丝毫不以自己是乡下人为耻。倒是那些满口说着所谓上海话的人的前辈不知是何方人氏,可能大半还是因为老蒋的黄河大动迁而来的。

     

    路况着实差,车也只有那唯一的一辆——74路,约摸算来,这条线路的年龄差不多比我还大了,奇怪的是岁月变迁,线路还是这么一条,骄横的脾气再所难免,爱坐不坐,又不得不坐,郁闷啊!!!反对垄断!!!

     

    每天回来的1个半小时里我的思绪往往最活跃,因为脑子一停止思考饥饿感就会随之而来,最近酝酿了4blog,却一篇没写,感觉这样下去不行了,我要勤奋!

    金戈铁马

        玩三国或者其他的战争游戏时,总是对骑兵青睐有加,常常震撼与骑兵的巨大冲击力和破坏力,蒙古族作家鲍尔吉•原野在散文《骑兵流韵》中写道“就杀人的方式而言,骑兵比步兵更直接也更令人战颤。”道出了骑兵让人颤栗的原因。游戏玩的多了,关于骑兵的资料也知道的多了,就拿出来现现宝,一飨同样热爱骑兵的朋友。

        这里主要说的是骑马的骑兵,毕竟骆驼兵和象兵虽然也算是骑兵,但远远不是主流,不论是影响还是战术战绩都不能和前者相提并论。

        人类圈养马匹的历史并不长,大约在5000--6000年前人类才开始大规模的驯服马匹,这比猪牛等家畜的圈养迟了近万年。早期的马匹主要是提供马肉,马匹等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资,并没有运用于战争。随着历史的进步,人类的战争已经从早先两个部族为了争夺战利品的小打小闹发展到了圈地画境的国与国大规模的战斗,为了提高战斗力,人们开始考虑用驯服的动物来增加自己略显单薄的力量和速度,以期在战斗中获得更大的杀伤力。于是,开始了种种的尝试,牛虽然老实力大,但是速度太慢(《封神演义》中骑牛的就不少),骆驼不适合湿热地区的气候并且脾气暴躁,鹿身材太小力量不够,大象速度太慢并且消耗的粮食太多。最终,人类选择了马匹,直到这时,我们才发现,马匹几乎就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最佳的战斗礼物。力大并且速度快,温顺忠主,长背天生适合人们坐骑。于是,马匹开始和战士结合,人类历史上最强悍的战争机器棗骑兵诞生了。

        历史上公认的最早的骑兵出现在3000年前的亚述王国,当时,并没有发明马蹬,连马鞍也没有,骑兵为了不在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来,不得不依靠自己的腿牢牢的夹紧马腹,并且抓住粗硬的缰绳维持平衡,毫无疑问,这样的姿势是不可能冲刺杀敌的,所以,当时的骑兵大多是采用弓箭作为主要武器,战术也以骚扰诱敌,攻击侧翼为主,一般是不会近身接敌的,所以当时的骑兵的防护也比较简单。西安出土的秦始皇兵马俑里,就有这种骑兵,身着轻甲或者是不着甲,手里拿着弓箭,排在战车和步兵的侧翼用以掩护,可见当时骑兵的作用并不突出。


        为了在两军近身格斗时发挥马匹的速度和力量,人们又发明了战车,这种战车一般乘坐2-5个人,一个是驽手,专门管驾驶马匹。其他的是战斗人员。,兵器以能此能勾能凿的长戈为主。战车的轴外侧还安上锋利的铁刀,在快速飞驰时,能轻易的把步兵一削两段。战车的样式中国和外国差不多,不同的是,中国的战车比较笨重并且载员多,而国外同时期的战车就比较小巧,一般乘坐2人。这种类似于坦克的战车铺一出现就成为步兵的噩梦,几千架飞驰的战车疾如旋风的冲向对方的密集阵,几乎是当者披靡。于是在春秋战国时,各国衡量国家武力强盛的指标就是拥有战车的乘数。当时中国的战车发展陷入一个误区,认为越大的战车越厉害,于是,开始研究四五匹马甚至十几匹马拉的超大战车,但是,当时的手工业不太发达,车轴和车轮工艺一般很难达到这种要求,战场上经常出现战车因为过大而散架的事情。当时,我国的边境是游牧少数民族,他们简单的单骑骑射的骚扰战术也让战车这种步兵克星难以发挥作用,于是,当时地处北疆的赵国在赵武灵王的带领下,开始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学习少数民族骑兵灵活轻快的优点,抛弃笨重的战车。中国的骑兵,再真正意义走上了历史舞台。当时,赵武灵王用这种骑兵大破秦国,如果不是在远征途中政变被害,我想,统一六国的应该改姓赵了。

        秦汉时期,中国的冶金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战争的主要武器不再是青铜做的,铁质的武器和铠甲开始出现,秦俑里步兵身上已经开始装备用铁片连缀制成的铠甲,这时,弓箭的对于步兵的杀伤力就不再制命了,同样,以弓箭为首要武器的骑兵就开始变得不太重要。大规模的战争又回到了以步兵集团冲锋为主要战术的时代。不过,汉朝时,北方匈奴骑兵的外患依然严重,而步兵在和全部是骑兵的匈奴作战时,几乎没有优势。汉高祖白登被围历史上学者争论是不听谋臣刘敬劝告,其实是真实的武力对比不如匈奴,尤其是骑兵。后来,为了加强自己骑兵的战斗力,发明了利于砍垛、单面开刃的刀,骑兵的战斗力才大大的提高,终于可以和步兵近身缠斗并且大占上风了。这对匈奴以骑射为主的骑兵来说,一旦近身格斗,只有挨宰的份,汉朝的骑兵才开始真正强大,一举歼灭北匈奴。优秀的骑兵的支持,才催生了陈汤气吞霄汉的:“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言。

        中国有考证的马蹬出现在北魏时期,马蹬的发明几乎可以和轮子的发明相提并论。有了它,骑兵可以更轻松的在马上做各种动作,人类战争史才真正迎来了骑兵无敌的年代。于是,大规模的带甲骑兵轰轰烈烈的象对方阵营践踏而去,给步兵带来的不仅是伤害,还有心灵深深的恐惧。在这时,骑兵的武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利于自上而下砍垛的大刀发展为利于穿刺的长枪,骑士们借助于马蹬可以把速度转化为强大的前向力,轻松的把步兵身上的重铠象捅纸一样撕透。这时,中国和欧洲的骑兵开始出现了比较大的分别。受孙子兵法的影响,中国人认为灵活是战斗中最重要的特性,于是,中国的骑兵以轻骑兵为主,手里的长枪也是比较小号的枪,和步兵的长枪差不多,利于做刺、挑、扫、磕、抽等动作,而欧洲的骑兵战术主要是集团冲锋,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从正面突破,所以骑兵多以重装骑兵为主,骑士身上穿着只露眼睛的重达百斤的铠甲,依靠滑轮把自己吊到马背上,单手持一个粗重尖头的骑枪,纯粹依靠冲刺的惯性杀伤敌人,一旦落马,几乎就是等死了。灵活性远远不如中国的骑兵。

        人们为了对抗骑兵的冲刺,想了各式各样的办法。中国人善于扎营,于是在营房外挖深深的陷马壕,同时铺设不利于马匹行进的鹿岩,铁蒺藜,以降低骑兵冲刺的速度。另外,为了不让骑兵近身,又对于远程武器棗弓弩作了极大的改进,除了增加出速度外,还用上了锋利的铁质箭头,这对于骑兵脆弱的装甲来说,是致命伤害。大家还记得英杰传里弓弩兵对骑兵的伤害加成吧。欧洲人善于结阵,于是就发明出了一种上宽下尖,底部可以轻松插入地里的重盾,前排的步兵用这种盾搭起一道铁的防线,为了防止铁盾杯骑枪挑飞,后排的士兵把巨大的马压在盾顶。除了这种消极防御,苏格兰人还发明了一种长矛,长达几丈的矛就用整整的一棵树制成,前端削尖,后端粗重的根部插入土里,依靠骑兵自己的速度把长矛穿刺入对方的胸膛。同时,英格兰人还发明了长弓,巨大的弓可以带给箭支更大的速度,轻易穿透骑兵的铠甲。不过,长弓主要是射骑兵的马匹的,因为在当时的欧洲,重铠的骑兵一旦落马,几乎连翻身也困难。

        从这时开始,骑兵开始走了下坡路,人们开始怀疑这种把自己慷慨的送到对方刀前的战术的优势。于是,主要用弓箭的骑兵又开始活跃,典型的代表是蒙古骑兵(大家记得帝国时代里的蒙古骑射手吧?嗬嗬,这还是微软把蒙古骑兵的优势大幅度削减了以后的结果。)。蒙古骑兵不论在个人生存能力还是集团作战优势方面都堪称史上最强骑兵(冷兵器时代),他们的武器非常的多样和实用,一般标准配备是组合弓、强弩,火统外加马刀。组合弓是利用角质和木材外缠绕牛筋所制,倔强系数非常的大,满开的话需要至少80公斤的力量。射出的箭能轻易的穿透一头壮牛,马可波罗在游记里对这种弓有详细的记载。恐怖的是蒙古人还在箭尖上涂上毒药,几乎见血封喉(夸大了,呵呵)。当时的中国,火药在战争中已经广泛的使用,火统的虽然威力不是很大,但是,短距离内是能轻易的射杀一个重铠的欧洲骑士的。(算是最早的骑铁吧,呵呵,比日本的骑铁早了几百年。当时蒙古人的防具除了心脏等重要部位的护镜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防具,这就给骑兵带来更大的灵活性。中世纪的欧洲还处在集团军冲锋的战术思想盛行的时期。而蒙古人早就从汉族人那里学习到了先进的战术思想。在欧洲重铠骑士气团冲锋时,他们先是用强弓射杀一部分(大家注意,只要欧洲人受伤,基本上就没有战斗力了,因为箭上有毒);等距离靠近然后用发射速度更快的弩箭,然后是火统,然后依靠自己快速的行动再次拉开和对方的距离,然后又是新一轮的箭雨,最后等他们开始冲锋的时候,欧洲的骑士已经疲惫不堪所剩无几了。当时的蒙古骑兵经常利用自己这种灵活机动的战术以很少的部队歼灭敌人让人不可思议的数量的部队。由于他们几乎不留俘虏,所以活着回去的是欧洲骑士非常少,以至于当时欧洲人以为蒙古人有非常多的部队,其实,每次的西征,蒙古的骑兵都不会超过20-30万,并且一般还是分几路进军,可见当时蒙古骑兵的骁勇善战和高效的杀人技术。

        火枪技术的成熟使得步兵在远距离杀伤上又一次走在了骑兵的前面,再高速的子弹面前,任何的铠甲都变得脆弱和可笑,于是,士兵们基本上又回到了布衣防具时代。就在大家认为冷兵器时代的王者棗骑兵,将要淡出历史舞台的时候,骑兵却迎来了又一次的高潮。因为当时的火枪发射以后填弹时间比较长,留给了骑兵足够的突击时间,并且因为步兵都是布衣,高硬度的钢制的马刀可以轻易的把士兵一削两半,于是,人们又开始迷恋骑兵这个古老的兵种,为了提高骑兵突击的能力,还专门制作了枪管较短的马枪棗卡宾枪。不过,骑兵的战斗还是以马刀为主,高高举起的马刀一个回旋就能把头割下来,这种杀戮的恐惧的震撼是用语言难以描述的。苏联红军的骑兵是这个时期的精英。

        随着坦克的发明和兴盛,杀伤力更大,速度也快的坦克开始取代骑兵的位置,人们依稀可以从二次世界大战的国闪电战里坦克部队的身上,看到骑兵高速穿插,杀敌于千里之外,须臾之间的影子。以马背为生的骑兵真的到了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刻了,现在各国保留的骑兵部队大多是为了仪仗检阅和警察出勤,骑兵,已经成为历史的美丽的风景到了供人瞻仰怀旧的时刻了。

    波斯萨珊骑兵

        公元224年,波斯贵族阿尔达西尔灭掉安息,建立了萨珊波斯帝国。公元226年,萨珊王朝取代帕提亚人王朝。萨萨尼亚人唤起波斯民族的自尊心,恢复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组织穿戴沉重的铠甲的骑兵部队,统一了全国。

        波斯萨珊骑兵是萨珊王朝称霸中亚时的主力部队,波斯人骁勇善战,而骑兵的作用同样起了巨大的作用。

    蒙古骑兵

        蒙古汗国和元代军戎服饰以精巧著名。蒙古高原毡帐诸部未被成吉思汗统一之前曾用过鲛鱼皮甲胄、翎根甲,后来则用以牛皮为里的铜铁盔甲。在彼德堡宫中藏有蒙古骑士遗存的甲胄,内层皆以牛皮为之,外层则满挂铁甲,甲片相连如鱼鳞,箭不能穿。在描自元代居庸关瀛台上的浮雕中就有罗圈甲、鱼鳞甲和柳叶甲。《黑鞑事略》:“其军器,有柳叶甲、有罗圈甲(革六重),有顽羊角弓,有响箭,有驼骨箭。”

        关于蒙古骑兵的精良的军器装备,在有关历史文献中以及有关元代出土文物均有明确记载。据普兰诺.加宾尼记述,蒙古骑兵装备有:2至3张弓、3个装满了箭的巨大箭袋、一把斧,还要带拖兵器的绳子。领兵者要挎一种其尖端尖锐但只有一面有刃的弯刀,将其装在精美的刀鞘里。他们所骑的马均有护身甲,有些兵士的马也有护身甲。

        马匹的护身甲由5个部分组成,在马的两侧 各有一片甲,一直盖到马头;另一片甲放在马的臀部,和两侧的甲片系结起来,这片甲片上留一个洞,以便马尾从洞里伸出来;另一片甲在马的胸部。在马额上他们放一块铁板,把它系结在两侧的甲片上。

        蒙古骑兵的胸甲是由4个部分组成,一片是从大腿到颈,根据人体的形状来制作;另一片从颈到腰部,同前部的甲片连接起来,每一边肩上固定一块铁板。他们每一条手臂上也有一片甲,从肩覆盖到手腕,在每一条腿上面覆盖着另一片甲。所有这几片甲都用扣环连接在一起。头盔的上部分是用铁或钢制成,但保护颈部咽喉的部分是用皮革制成。

        根据普兰诺·加宾尼介绍,蒙古骑兵的甲胄,制法极为精巧,就拿柳叶甲为例,他们先制成宽一指长一掌的若干铁片,在每一个铁片上钻8个小洞。他们放置3根坚固而狭窄的皮带作为基础,然后把这些铁片一一放在另一块铁片上面,因此这些铁片就重叠起来,他们用细皮线穿过上述小洞,把这些铁片捆在3根皮带上。在上端他们再系上一根皮线,因此这些铁片就很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就这样,他们用这些铁片制成一根铁片带,然后把这些铁片带连接在一起,制成铁甲的各个部分。他们把这些部分连接起来,制成保护人身和马匹的铁甲。他们将铁片打磨得十分光亮,以至能够在铁片上映出人影。


     

    伊朗骑兵


     

    罗马骑兵

        在内战结束后,罗马军队完成了重组,骑兵已经是正规军队不可缺少的部分。

        在一世纪时,罗马的公民参加重装步兵,是25个军团的主力。骑兵主要由高卢人和西班牙人组成,也就是因为出身的缘故,骑兵总在会战中作为辅助军种。   

        每个军团的骑兵部队(alae)大约有300人左右,以组建地的名字命名,比如Ala Noricum,Ala Petriana,Ala Longiniana。每支部队都有独立的标志 ,刻在节杖和盾牌上。这些标志多为动物的形象,旁边加上各种装饰。扛军团节杖的士兵叫做Vexillarius,扛大队节杖的士兵叫Signifers,阅兵的时候他们走在整个步兵方队的前面。   

        骑兵大队是真正的作战单位,但罗马军团中也编有一些"骑马的步兵",叫cobortes equitatae,他们担任巡逻、护卫、侦察和其它辅助性任务,类似于后世的龙骑兵。   

        罗马重骑兵的装备多少已经制式化了,他们穿鳞甲(lorica squamata)或者链甲(lorica bamata),带着大型的护肩。他们的头盔分成好几种款式,比方说Gallic,Sassanian.可能是高卢式样和萨克逊式样。骑兵武器是传统的罗马短剑(gladius),或者凯尔特式的长剑(spatha),挂在身体右侧。他们还备有一支轻质长矛,可投掷,可捅搠。战马也比较低矮,150公分左右高,与同时代的坐骑一样,背上铺块毯子,绑上皮质的马鞍,但没有马蹬。

    波斯重骑兵

        大流士一世(Darius I)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我是伟大的骑手,优秀的猎人,我无所不能。” 很难得,古代的君主对自己如此总结,但也说明了骑兵的地位已经极大的提高,帝王都开始骑马作战。打猎依然是贵族们的娱乐,但在伊朗平原上追逐猎物要求精湛的骑术。   

        波斯骑兵的武器还是传统游牧民族的样子∶轻骑兵用弓箭,重骑兵用两三支铁头的标枪,以及一柄短剑。在希波战争之后,大概五世纪左右,三米的长矛开始装备部队。   

        大流士二世死后,他的两个儿子争权。小居鲁士,当时是吕底亚的总督以及驻小亚细亚波斯军队的司令,决定用武力排除他兄弟Artaxerxes的继承权。公元前401年,他率领13000名希腊雇佣兵(都是步兵)、2600名骑兵和数量不详的波斯步兵,从佛里吉亚首府萨迪斯出发,直指巴比伦。Artaxerxes的军队有6000名骑兵和30000名步兵,双方在首都西北的克纳科萨(Cunaxa)相遇。   

        一开战,希腊雇佣军就击溃了对方的左翼,居鲁士将部队投入这个缺口,于是政府军的右翼也随之崩溃。小居鲁士亲自率领600名精选的骑兵突入对方的本阵,这样的气概极大的震慑了对方。以至于被他一路直插中央,杀死了对方的指挥官,杀伤了自己的兄弟。但不幸的,小居鲁士被一支意外飞来的标枪结果了性命。失去雇主的希腊人不得不撤退,在波斯骑兵的追击下,只有6000人最后渡过了黑海。   

        这幅图画取材自雅典历史学家Xenophone的记述,小居鲁士的卫队都是重装骑兵,他们的装备带有浓厚的希腊风格。头盔上插着马鬃,鳞片状的胸甲和胫甲,装备着希腊式的短剑和铁头的标枪。战马的面门顶着一条护额,前胸挂着青铜的鳞甲。

    莫斯科Boyar骑兵

        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俄罗斯军队的成分渐渐由武装农奴变为世袭贵族(Boyar)。

        这种贵族组成的骑兵部队,十六世纪末大概数量在25,000人左右,当然只是指常备军。一旦需要,这支队伍随时可扩充至40,000到50,000人。他们使用的装备具有浓烈的东方特色:外面穿锁子甲,拜占庭风格的尖顶头盔,前臂戴着护臂。贵族的铠甲上常常镶金嵌银,装饰着毛皮和宝石;扈从则没有这些防具,穿着打泡钉的衣服,勉勉强强能抵挡弓箭。他们使用的武器有长枪、标枪、弯刀、钉锤,到十六世纪末期逐渐开始装备手枪,但最基本的武器还是合弓。   

        俄国人骑马的姿势类似今天的赌马比赛,马镫高,双膝也收得高。这样的姿势很适合射箭,却不利于抗击长枪的冲击。并且,俄国马相对来说体型较小,所以俄国骑兵尽量避免正面突击,采用的战术更多是突袭或以多取胜,将敌人包围起来,从四面射击而不用正面交锋。与欧洲的骑兵部队相比,俄罗斯骑兵的编织比较松散。百人为中队,千人为团。若干个团组成骑兵师(polk),全军六个师,分成前卫(perodovoi polk)、左翼(levoi polk)、右翼(pravoi polk)、主力(bolsoi polk)、预备队(smorozevoi polk)和斥侯(ermaulni polk)。每个师使用不同颜色的矛旗,但图案多为圣乔治十字。

    马其顿骑兵

        马其顿最精锐的重骑兵被称为同伴,通常人数在1800左右,所有的成员来自于马其顿的王亲国戚。   

        整支部队分成八个分队(cr me de la cr me),每队两百人,国王的卫队有四百人。分队编有四个小队(tetrarchia),各有49人。分队的指挥官叫ilearch,小队的指挥官叫tetrarch。为什么会有49这么古怪的数字,很简单∶站队的时候小队长在最前面,后排三个 骑兵,再后排五个,以此类推,最后一排十三个,整个小队就是49人。   

        这样的三角队形是腓力二世发明的,使骑兵队可以方便的向左右两翼回旋,比波斯骑兵传统的直线形站队具有更高的机动性。每次转向时,只要将马头拨过四十五度,三角形的边就成为最前一线,第一排有七名骑兵,第二排有六名,以此类推。每两人中间空开一段距离,不影响后面的同伴冲击。四个小队排成一线,他们的站位就像尖利的锯齿;若干道这样的锯齿就是马其顿骑兵的突击队形。当然,这需要严明的纪律和高水平的训练。每个分队的同伴都来自同一个省份,他们用同一颜色的披风和旗帜,在战斗时可以高呼家乡的名字。   

        基本来说,马其顿骑兵的装备与希腊人的相差无几,但是带护沿的头盔是典型的马其顿风格。马上披挂着的狮子皮或豹皮是当地的特产,可见于希腊化时代遗留下的石雕。几个世纪后,罗马的统治者还要马其顿人和色雷斯人进贡兽皮。

    弗里吉亚重骑兵

        亚洲与欧洲通过一座大陆桥相连,小亚细亚。土耳其人称之为安纳托利亚,这块土地肥沃而动荡。大概在公元前八世纪的时候,一群北方来的少数民族进入了这块土地,建立了他们的王国,他们自称为佛里吉亚(Phrygia)。   

        这个四处劫掠的民族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赫梯帝国的解体,他们又被后来的史学家称为吕底亚人。这块土地是丰饶的,这里的居民充分利用上天的厚赐开发了各种矿藏。其中 最重要的是银金矿,一种金和银混合的矿物,当地人用这种"白色的金子"制成了世界上最早的钱币。货币的发明导致贸易的繁荣,吕底亚王国富强一时,尤其是前612年亚述灭亡之后。英语中说"像克罗索斯一样富有"(rich as Croesus),这位国王在位时,是王国的全盛时期。征服了希腊在小亚细亚的所有城市。   

        公元前547年,克罗索斯率领的吕底亚军队与居鲁士二世(Cyrus II)率领的波斯帝国军在Pteria进行了一次会战。战后,克罗索斯派使者去德而斐请求神谕。圆滑的女巫说一个帝国将会陷落,于是他便断定波斯帝国的末日到了,于是在边境上不断集结部队。结果居鲁士绕过防线,直指首都萨迪斯,吕底亚遂告覆灭。   

        波斯在小亚细亚设立了好几个行省,其中一个叫佛里吉亚。过去两个世纪,考古学家一直在这个地区挖掘,得到的成果极大的说明了吕底亚的昌盛。其中有好些前五六世纪的花瓶和陶器上刻有战士的雕刻。他们的头盔和盾牌经过很好的装饰,可能是贵族的用具。这种盔甲的式样就被称为佛里吉亚,克罗索斯的军队中有大量的希腊雇佣军,所以这些装备上可以见到很明显的希腊风格。   

        关于当时骑兵的数量、战术都已不可考据,可以肯定的是,骑兵由贵族组成,步兵多为希腊人。

    阿瓦尔人骑兵

        阿瓦尔人即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北方的柔然,《魏书》、《北史》均称为“蠕蠕”。据《魏书》记载,“柔然”为其自号,“蠕蠕”是魏世祖太武帝以其无知,状类于虫,故改其号称之。《草原帝国》一书引自拜占廷历史学家西摩卡塔的区分法,把柔然人称为真阿瓦尔人,居于少数;瓦尔部和昆尼部称为假阿瓦尔人。

        至560年前后,阿瓦尔人的版图已经从伏尔加河延伸到多瑙河河口。阿瓦尔汗把他的篷车驻扎在多瑙河北岸,他向北攻打斯拉夫各部(安特人、斯洛文尼亚人和文德人);向西进入日耳曼地区,最后在图林根的一次大战中被克洛维的孙子、法兰克王西格伯特打败(562年)。阿瓦尔人遂向黑海撤退。

        至六世纪末,阿瓦尔人的势力范围南起亚得里亚海,北至波希尼亚,东临喀尔巴阡,西及阿尔卑斯。还是征服了原先住在这里的众多斯拉夫部落。即使在全盛时期,阿瓦尔军队的规模也只有五万人左右,其中还包括了依附的匈奴人和巴尔干人。作战时,总让被征服的民族组成的步兵(主要是斯拉夫人)站在前列,而阿瓦尔骑兵作为决定性的打击力量放在中央。他们带来的军事革新很快就被采用,体现在拜占庭重骑兵的装备上。阿瓦尔人的贡献是木框、皮面的马鞍,马镫,以及用多层薄铜片穿制的护喉。据认为,马镫是阿瓦尔人带入欧洲的最重要的革新,极大的增强了骑兵的马上格斗能力,可以更有效的控制坐骑,可以在马上站起来;并且将双手解放出来,不用像以前那样紧紧的抓着缰绳,可以装备更大更重型的防盾。

        对阿瓦尔人最后的一记重击来自于法兰克的查理曼大帝。791年8月,他为反击阿瓦尔人三年前的侵寇,亲自进军阿瓦尔汗国,一直打到多瑙河和拉布河的合流处。但没有获得决定性的胜利。

        在饱经灾难之后,阿瓦尔人已无力使自己免受来自斯拉夫人和保加利亚人的双重压力了。查理曼统治末期,在他的许可下,阿瓦尔人由可汗帖奥朵勒率领放弃了多瑙河北岸,迁往卡农图姆和沙巴里亚之间的班诺尼亚西部。多瑙河东部落入了保加利亚手中,它包括匈牙利南部、瓦拉几亚和巴尔干山以北的保加利亚。西部地区先建立斯拉夫人和巴伐利亚的殖民地,九世纪后期这里兴起了斯拉夫人建立的大摩拉维亚国,它包括从波希米亚到班诺尼亚之间地区。九世纪末马札尔人从东方来到阿瓦尔人的故地,成为又一个新的“阿瓦尔人”。但昔日强盛一时的阿瓦尔人已无踪可寻,只成为了一个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名词。


     

    波兰翼骑兵(风骑兵)

        13世纪,波兰人面对的主要敌人有两个:西北面的条顿骑士和东面的蒙古人。面对东线开阔的地形和机动的蒙古骑兵,波兰军不堪一击,1241年连当时的首都克拉科夫都让蒙古人给洗劫了一道。

        从14世纪起波兰的主要敌人是西边的条顿骑士,15世纪的13年战争是波兰崛起的开始。通过这场战争,波兰不仅驱逐了条顿势力,同时也锻炼了一支军队。

        15世纪波兰军队的组成情况:典型的几种作战单位:

        1、骑士。装备全身甲,战马也披甲。与当时西欧各国骑士装备相当。兄对当时的全身甲应该清楚。

        2、枪骑兵。装备半身甲(虽未经考证,我分析是指只有上半身防护的盔甲),战马不披甲,辅助骑士进攻。

        3、弩手,装备胸甲。

        4、剑士,装备头盔和盾牌。 另外还包括大炮等火器部队,用于打攻坚战。

        大约在1526年,波兰人成立了一支专门用来对付鞑靼蒙古突骑的常备军,到1563年,这支军队已经发展到超过4000人,而且绝大多数是骑兵。到1576年时,骑士就仅占骑兵部队的7%了。除了由Hussar和骑士组成的重骑兵外,骑兵部队还包括中型和轻型骑兵(哥萨克),他们装备火枪和复合弓。 西吉斯蒙德三世(1589-1631)期间,为了维持国防需要,除了隶属国王的常备军外,还有其他几种类型: 大贵族的私人军队,这在当时还不少;另一种军队是哥萨克,在南方他们的队伍超过了四万人,是波兰常备军的一个重要补充,因为波兰给哥萨克注册的问题也常引起矛盾。只有经过注册的哥萨克士兵才被军队接受领到军饷,这就引起未注册者的不满,注册者对其中的很多约束也不高兴,所以尽管哥萨克长期为波兰服役,但叛乱却经常发生。 17世纪初,波兰的军队主要由骑兵跟他们的指挥官组成。波军的战术风格显得很豪放,注重在野战环境下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而不是在攻坚战中解决敌人(显然,因为这个目的骑兵占了军队的多数)。

    亚述骑兵

        三千年前,还没有马鞍和马镫,只用缰绳控制马是件很高深的技巧,那时的骑手坐在光屁股的马背上。他们的脚高高蜷起,这是个极不舒服的位置,所以当时的缰绳很短很硬,不仅用来控制马还当成把手,马嚼子很长很宽,即使骑手用力拉缰绳,也不会将之拖出来。长时间的使用这种缰绳毫无疑问的会损伤坐骑的牙口。   

        关于亚述骑兵的形象我们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石雕上面找到,最多的是尼尼微出土的狩猎场景。从公元前9世纪到7世纪,亚述骑兵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Assurnasiraphli二世(883-59BC)的浮雕描述了不着盔甲的轻装弓箭手,牵着两匹马。一般认为这些马缺乏持久力,于是骑手不得不频繁的更换坐骑。浮雕中的骑兵总是有个副手,在主人射箭时,他在后面牵着马匹。那时亚述骑兵的武器以弓箭与标枪为主。   

        Tiglathpileser三世(745-27BC)的时代,亚述骑弓手终于穿上了盔甲,极大增强了近战能力,作用日加明显。   

        Assurbarnapal (668-26BC)的时代,亚述军队中有三种骑兵∶轻骑兵,由亚述帝国统治下的游牧民族组成,装备弓箭和标枪;骑弓手,身穿硬皮甲;重骑兵,装备长矛和剑,负责近战接敌。   

        于是骑兵逐渐取代战车的地位,而后者变得越加笨重,四匹马拉的战车最后成了步兵的运载工具。   

        图中的亚述弓箭手出现于帝国晚期,马的高度用当时的标准说是14手长,大概就是150公分左右。马的颜色是典型的阿克汗-特克马,今天在土库曼一代还有这样的品种,也是伊朗马的近亲。

    努米底亚人的骑兵

        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北部和突尼斯西部,古代被称为努米底亚。这里曾经居住着一个游牧民族,被称为柏柏尔人(Berber),他们以部落为单位分布在大漠各处。最强大的两股是东部的Massyli族和西部的Masaesyli族。公元前三世纪的时候,努米底亚为迦太基统治,每年向这个奴隶制国家提供轻骑兵作为雇佣军。   

        前218-201年的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努米底亚分成两派作战。最早属于迦太集阵营, Masaesyli的酋长锡法克斯(Sypax)废除了国王马西尼沙(Masinissa),于是后者投向罗马一方。 在202BC的撒玛会战中,汉尼拔的3000名努米底亚轻骑兵最早发动了冲击,但西庇阿拥有4000名骑兵和马西尼沙的6000名努米底亚雇佣军,靠着骑兵和运气,罗马赢得了地中海的支配权。   

        一个世纪过去了,罗马人踏上北非,努米底亚开始面临被征服的命运,最后一任国王Jugurtha的组织了最后的抵抗。前110年的卡玛(Clama)会战中,崎岖的地形让罗马的军团作战失去了用武之地,倒是土生土长的轻骑兵和北非矮种马如履平地。罗马人最后靠着人数和厚重的甲盾,将对手挤到一处,限制其机动性,最终取得胜利。努米底亚民族的概念从此消失。   

        努米底亚轻骑兵擅长于侦察、追击、埋伏和快攻,他们的装备很简陋∶两三支标枪,一支轻矛,防护也仅有一面皮盾。但每人有两三匹换乘的坐骑,根据李维(Livius 罗马历史学家)的记载,努米底亚人可以在高速奔驰时,从一匹马跳上另一匹马。发出狂野的吼叫,能连续几次发动冲锋。当然,如果是正式会战的场合,他们后面要有步兵支持,以便在撤退的时候提供掩护。   

        根据李维的描述,努米底亚人是"黑皮肤人种,穿短裤和无袖的束腰外衣。骑壮实迅捷的北非矮马,不用笼头,只靠一根短缰绳,或者靠呼喝吼叫。" 没有足够的资料说明,他们作为雇佣军在欧洲作战时的装束。到了相对较冷的气候下,想必会像汉尼拔的士兵一样披上斗蓬或兽皮。

    斯基台骑手

        斯基泰人是出现于公元前八到二世纪的游牧民族,在顿河与多瑙河之间,黑海以北。此前一直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不断的迁徙中,他们与萨拉逊人、凯尔特人不断接触,吸取了多种文化包括希腊文化的特点,在征服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七世纪,他们翻越高加索山脉,进入亚述北部。作为其盟军,他们参与了对埃及的战争。前612年,斯基泰人与巴比伦,倒戈毁灭了亚述帝国。   

        前512年左右,大流士一世开始了对斯基泰的战争。他征服了色雷斯,用浮桥渡过了多瑙河,根据西罗多德(Herodotus)的描述,波斯军沿着伏尔加河北上。斯基泰人没有组织大规模的抵抗,他们一路缓慢撤退,毁坏农田,填塞水井,留给敌人的只有白地千里。在补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大流士终于退回亚细亚,在撤退中产生了数倍的伤亡。   

        考古学家在斯基泰人的墓穴中找到了大量波斯战利品∶复合弓、长矛、标枪、斧、剑、匕首,以及许多铁片青铜片,可用来制成鳞甲。全身披挂的战马殉葬在主人身旁,即使是女性墓中也堆放着武器。 他们的鳞甲用皮革为底,上面覆盖的鳞片层层相叠,每块盖着下面一块的一半长度,这种致密的防护措施主要用于胸甲、头盔、膑甲和马的围裙。   

        斯基泰人最拿手的武器是合成弓,长80厘米左右,用马鬃或者动物的肌腱做成弓弦。发射的箭通过弦的张力和弓身的弹力双重加速,以至斯基泰弓的射程远达400步。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十箭,如此密集发射的箭雨加上淬毒的箭头极具杀伤力。

    法国近卫掷弹骑兵

        近卫掷弹骑兵以他们高大的身材而被称为“高鞋跟”("the high heels”),又以卓越的战功而被称为“众神”(“The Gods”),是拿破仑的骑兵团中资历最老的部队之一。

        1795年第21猎兵团和第3龙骑兵团的步骑兵在巴黎附近驻防,在王党暴乱中他们对国民大会保持了忠心。王党暴乱被镇压之后波拿巴将军走上前台,成为了巴黎卫戍司令。一支部队被组建起来以保护他的个人安全,而来自第3龙骑兵团的100名忠心耿耿的士兵就组成了其中的骑兵部队。1796年这些卫队被正式组织起来,这就是日后近卫掷弹骑兵团的雏形,1800年时该团就负责过第一执政的警卫工作。这些掷弹骑兵向来以高傲而严峻的风度闻名。他们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同时还是高大英俊的骑士,据说他们的团长禁止“任何40岁以下的女子来为他们做汤喝”。

      近卫掷弹骑兵和近卫波兰枪骑兵是拿破仑的所有骑兵部队中仅有的从来没有被敌方骑兵击败过的两个团,其他团或多或少都有过败绩。


     

    诺曼骑兵

        北欧维京人应该是日尔曼众部族中的一支,他们又被称为Norman,原意North Man,即北方来客。他们居住在相对隔绝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恶劣的天气和贫瘠的土地养成了彪悍的民风,每个男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和水手。9世纪起,原本有限的耕地再也容纳不下膨胀的人口,诺曼人开始沿着欧洲的海岸线南下,寻找更好的生存空间。

      海盗们最早占据了塞纳河谷,法兰克人无法阻止他们。911年,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三世不得不将诺曼底地区划给诺曼人定居。在那里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城邦,并且在富饶的土地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经济运作体制,将收益用于扩军备战。虽然同样的进程在欧洲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诺曼人将侧重点放在骑士和骑兵上。

      诺曼的骑兵攻击是极其可怕的,此后整整四个世纪之内,欧洲没有那支步兵是他们的对手。这要归结于一系列军事技术上的革新与改进:诺曼人的马鞍用木头制成,并且加高了前桥,虽然不如以往皮革的舒适,但使骑士坐的更加稳固;马鞍下有两条宽肚带,一条束在坐骑前胸,一条捆住腹部;两个皮制的马镫坠在马鞍下,诺曼的骑兵在欧洲最早使用马镫。使他们可以在马上站直身体,用两臂和躯体加紧长矛,借着战马的速度和重量来冲击敌人。在那以前的骑兵虽然也用长矛,但多半是靠肩膀来挥动,力道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所有这些使诺曼骑兵一时所向无敌。

      此时的梭子甲也加大了尺寸,下摆垂到膝盖,衣袖也延伸到手腕,重达15公斤。马鞍后方挂着鸢形盾,比传统的小圆盾提供更有效的防护,但是因为分量增加,所以用手持的时候时候还要在肩上斜跨一条背带。

    哥特重骑兵

      在德国西北部Dümmer湖的发掘工作结束后,考古学家共发现了三种不同马匹的骨架:东方草原产的小型马,东欧平原的中等体型马,以及较大的骨骼,推断属于中北欧高温带品种,从冰川纪过去后这种马出现在北欧的森林地带,大约3000多年前才为人驯养。

      公元2世纪时,大量的哥特人开始涌入罗马帝国东北部,关于他们骑兵的记载开始积累起来,提到了大型的坐骑,以及哥特骑兵的作战方式:他们骑马进入战场,然后下马步行作战;即使战死,马也会静静的停在那里,等主人重新站立起来。这不仅是因为长期的训练,也是驯良的天性使然。所以每次骑兵作战时,总有步兵跟随。一旦骑手战死,就有名步兵上前接管马匹。

      当哥特人大量进入黑海沿岸地区并与当地的苏美尔人、艾伦人结盟后,北方民族的作战经验与伊朗平原上的游牧文明进行了一次融合。他们学会了精湛的控马技术,但没有照搬萨桑重骑兵那样全身的防护。哥特的战士简单的戴一顶头盔作为防护,只有少数有钱人和酋长才有勉强的硬皮甲。他们装备北非式样的直剑,若干支标枪。从此后哥特骑兵成为独立的作战部队,在各次战役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身后也不再有步行的“备用骑手”跟随。

      公元378年,在Adrianople战役中,西哥特与亚伦的联军,共计由20000名骑兵和 30000名步兵,战胜了罗马皇帝瓦伦斯(Valens)率领,包括10000名骑兵30000名步兵的八个军团。哥特的骑兵从中央突破对方的防线,然后背后展开,配合突进的步兵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分割包围。

    加洛林王朝重骑兵 Scola

      墨洛温王朝的宫相“铁锤”查理(Charles Martel),无疑是有相当手腕的人物。从714到741年,一直是宫廷的幕后操纵者。主要的政绩是平定了诺曼底地区(那时叫Neustria)西法兰克人的叛乱;在图尔战役中战胜了入侵西班牙的穆斯林;并且征服了布列尼塔(那时叫Aquitaine)。

      他的儿子“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在751年篡位,建立起加洛林王朝。其子查理曼一世(Charlemagne)更是家系中最杰出的征服者:774年战胜意大利北部的伦巴底人,自封为伦巴底国王;消灭阿瓦尔人的国度,占领大半个匈牙利;打跑萨克逊—日尔曼联军,为今后的德意志定下了版图。他将差不多整个西欧和中欧置于法兰克王国的统治下,800年,教皇利奥三世为他举行加冕称帝仪式。仿佛亚平宁半岛曾经的荣耀又开始闪光,与会者高呼:“生命和胜利,永远属于伟大上帝的受冕者,罗马人的皇帝查理·奥古斯都!”

      在查理曼时代,封建制度在法兰克王国深深扎根,当时推行的法令Capitularia规定了强制兵役法和军队的征召方式。只要国王一声号令,所有领主必须马上集结人马在指定地点准备勤王,拖延或缺席者,将被处以罚金,甚至没收封地。每个骑士要自置装备,包括铠(brunia)、盾、矛、盔、剑,以及全副装具的战马和一辆马车,车上装载斧、铲、镐、钻,以及三个月份的补给粮草,可谓事无巨细。

      今天的学者还在争论,当时的铠甲brunia究竟指的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名词来自打泡钉的硬皮甲,就是将小块铁片和金属环钉在山羊皮上,金属环叫brynia,这种简易护甲也由此得名;另一种观点坚持,brunia就是铠甲的统称。不管怎么说,加洛林时代的盔甲在今天欧洲各地都有出土,混合了阿瓦尔和拜占庭的款式,无袖的鳞甲用铁片穿制,戴护颈的头盔;佩剑是最昂贵最重要的装备,宁死也不能让佩剑落到敌人手里;最初法兰克人对马镫不是很在意,骑士的训练中马上与徒步占相同比例,直到9世纪末期,马镫才成为制式装备。

      从丕平时代开始,国王希望分封领地可以将部下从生产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接收军事训练。于是所有贵族都可能成为精良的战士,其中佼佼者称为Scola,是国王的近卫军,也是加洛林王朝骑兵的骨干。

    安达卢西亚轻骑兵

      就地理而言,阿拉伯是位于亚洲西南方的半岛,长约2300公里,宽约2000公里。中央是广袤但贫瘠的阿拉伯高原,两端分布着茫茫沙漠,没有固定的河流。只有靠近海岸的地区,才能偶尔见到绿洲。温差极大,白天可高达45℃,到夜晚又剧降至零下6℃。缺乏耕地和贵重金属,阿拉伯半岛对于四处扩张生存空间的中世纪各民族显然缺乏吸引力。虽然在一系列的变迁中,亚述、巴比伦、埃及、波斯、马其顿和罗马的统治者先后踏上这片土地,但争斗的场所仅限于靠近地中海的狭长地带。而本地土生土长的阿拉伯人世世代代安于这种恶劣的环境,偶尔会有械斗或劫掠,他们没有军队的概念。

      已有的考据资料中很少有阿拉伯人骑马的纪录,亚述和波斯时代保存下来的少量典籍说明,他们多数骑骆驼或者驯服的野驴。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突袭了一支从加沙到麦加的商队,他的队伍有314人,骑着72头骆驼,但只有2匹马。就算当时最富庶的城市麦加,全城有750头骆驼,不到100匹的马。至于战马传入阿拉伯世界可能是通过叙利亚和也门,这两个地区长期被波斯人统治。639年阿拉伯入侵埃及时,队伍中有了3000名也门骑兵,可能是半岛上最早骑兵的战例。

      此时的马匹多半来自近东或者欧洲,阿拉伯人开始把马作为正式的坐骑,速度慢的骆驼则成为运载工具。由于沙漠地区的缺水少食,并且绿洲村落散布疏落,就要求坐骑体格健壮,有长力,进食少,总之就是要吃苦耐劳。于是经过几个世纪有计划的选种配种,精心的培育加上恶劣环境的锤炼,今天的阿拉伯马已经成为纯种马的代名词。

      “龙种马出西海中,有鳞角,牝马有驹不敢同牧,被引入海,不复出。”这是元人常德对阿拉伯马的评价。

    拜占庭重骑兵 Klibanophoros

      10世纪时,拜占庭的扩张到达了顶点,帝国迎来了全盛时期。拜占庭重骑兵是当时身价最高的雇佣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高的作战技巧。在 Nicephoros II(963-?)治世时,拜占庭不仅消除了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威胁,更一路挺进小亚细亚,征服塞浦路斯和叙利亚,与阿拉伯人占据的巴勒斯坦遥遥相望。

      帝国骑兵分成两种,一种叫Clibanarii,重骑兵;另一种klibanophoroi,可以称为超重装骑兵。后者的名字来自于 klibanion,当时骑兵穿的一种胸甲,由于装备的造价及其高昂,所以只有皇帝的卫队(tagmata)才由这些超重装的骑士组成。

      这种骑兵在战场上排出楔形的队列,第一排20人,第二排24人,共有12排,人数依次递增,最后排64人。整个编队504人,其中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装备弓箭,其余用长矛。皇帝卫队共有两到三个这样的分队,总人数在1000到1500之间,每个分队有不同颜色的外套。

      他们使用的长矛(knotos)在四米左右,枪尖上长三角形矛旗的颜色根据所属部队各有不同;佩剑(spathion)的刃长90公分上下;马鞍旁悬挂的革囊可以放上几支标枪(marzabarboulon)。拜占庭重骑兵穿着多层铠甲,最里面的锁子甲,中间是鳞甲,再外层用薄铁片穿编成板块装甲。最后罩上一件短袖的长袍(epilorikion),袍子两公分厚,内衬一般是棉花,也有皮革或者毛毡。小腿上包着铁制的胫甲(podopsella),前臂上裹着同样铁制的护臂(chiropsella)。马铠也用薄铁片,层层遮盖。果然有资格称为超重装,厚重到牙齿。

      唯一的败绩也是最后的一次,1071年拜占庭帝国在曼兹科特大败于土耳其塞尔柱王朝轻骑兵之手,超重装骑兵从此退场,再没有出现。

      拜占庭重骑兴盛于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在贝利撒留和纳尔塞斯的指挥下,他们曾取得过辉煌的胜利。重骑兵的骑手们,身上披着铠甲,使用长矛和弓箭。实行这样一个突变,很明显,是想使每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同时兼有机动的“射击力”和“冲击力”。西方军史学者将这种骑兵称为“双重功效骑兵”,即指那些能够在远距离杀伤敌人,也可以在近距离发起突击的骑兵。在拜占庭重骑之后,只有17世纪的重装火枪骑兵具有这种功能(包括以后的胸甲骑兵)。最能体现这种骑兵优势的我认为是553年的卡西林纳姆会战。此次会战的对手是法兰克人,基本都是步兵,装备头盔、椴木大盾、长剑、标枪和战斧,其中标枪和战斧都可以用于投掷(就是《帝国时代2》里的掷斧兵)。法兰克步兵有种战法是当标枪插在敌人盾牌上时,冲上去踩这枪柄把敌人的盾牌拽下来,再把敌人解决。这些法兰克人都是些富于攻击性的老练战士。拜占庭方面,有步兵、下马重骑、重骑兵和轻骑兵(主要是匈奴骑射手)组成,指挥是纳尔塞斯。交战时,骑兵埋伏在两翼,正面为步兵集群,其中后几排为下马重骑。法兰克人首先突破了前几排拜占庭步兵,但随着下马重骑加入战斗,法兰克人的进攻受阻。我个人认为这可能是纳尔塞斯的战术安排:让法兰克人胶着于正面战场,好为拜占庭重骑兵从两翼包围争取时间。当法兰克人发现时他们已经被拜占庭重骑兵包围,但这些老练的步兵立即摆出密集防御阵形,准备抵抗拜占庭重骑兵的冲锋。但是拜占庭重骑兵并没有发起冲击,而是用弓箭狂射。本来,如果法兰克人疏散阵形,是可以减少被弓箭杀伤的,可他们害怕自己队伍一旦分散,拜占庭重骑兵就会提起长枪冲锋。结果在这样的犹豫中,法兰克人遭到了巨大的损失,最后败退。

      11世纪前,拜占庭重骑兵一直是近东最强大的军队,他们的防御力可能是中世纪骑兵中最强的。虽然数量不多,但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并且有其他兵种的配合。而且拜占庭重视骑射,除了重骑兵会骑射术外,还有不少轻装骑射手,如早期的匈奴骑兵。

    塞尔柱王朝轻骑兵

      土耳其人最早出现于中国的史书中,被称为突厥。希腊语的发音则是Turqos,来历不详。其后一直向西迁徙,公元9世纪辗转至小亚细亚,在那里与阿拉伯民族接触,并接受了伊斯兰教。当时的土耳其人多在东阿拉伯帝国哈里发麾下充当雇佣兵。

      公元10世纪,酋长塞尔柱·本·杜卡克(Seljuk ben Dukak)在位时,土耳其人与邻近的Oghuz部落合并,整个部族用塞尔柱作为统一的称呼。下任酋长托格兹(Tughril Beg)自称苏丹,趁着阿拔斯王朝势力减弱的时机,一举征服了阿塞拜疆、米底亚和伊朗。1055年攻占巴格达,建立起塞尔柱土耳其帝国。其后一个多世纪中,统治着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土库曼斯坦之间的领土。

      托格兹的继任者穆罕默德(Alp Arslan Muhammad ibn Dawud 1063-1072在位)于1071年的曼兹科特大败拜占庭帝国重骑兵,从此东罗马帝国只剩下君士坦丁堡一座孤城,名存实亡。1076年,塞尔柱土耳其占领耶路撒冷,全面禁止基督徒朝圣,引发了十字军东征。虽然他们在第一次东征中被逐出了圣地,但好歹此后堵住了十字军从陆路的进军(红胡子淹死倒是意外)。

      此时,在土耳其人发迹的老家中亚,民族融合也在强制中进行,他们征服了土库曼人,并且胁迫其西迁。为了防止生事,塞尔柱统治者勒令土库曼人居住在帝国北部边境,于是他们与十字军不断发生碰撞冲突。土库曼人最擅长的还是游牧民族的一击脱离战术,他们的装备依然以弓箭为主,但较多采用了阿拉伯的装饰风格。其中最精锐的穆斯林战士自称Ghazi,今天还有许多极端组织以此命名


    姆鲁克骑兵

      北非的法蒂玛王朝,我国的史书称之为"绿衣大食"。最后一任国王死于1171年,其后的继任者,Salah al-Din Yusuf ibn Ayyub,欧洲称之为萨拉丁,在埃及建立起阿尤布王朝(Ayyubid)。

      萨拉丁释放了相当一部分奴隶和囚犯,自由的代价是在军队中服役,这种军事力量称为马姆鲁克,此外还将战争中俘虏的男孩送进专门的学校接受训练,皈依伊斯兰教后,也能成为马姆鲁克骑兵。

      由于埃及本身人口稀少,萨拉丁和他的后任不得不依靠马姆鲁克的力量。他们购入库尔德人和叙利亚人,接受流亡来的土耳其人和土库曼人。其后很长时间内, 10000名左右的马姆鲁克骑兵一直是埃及军队的中坚。这些奴隶出身的士兵有权利选举军官,并且根据军衔的高低获得领地和赏赐。众所周知,萨拉丁是个慷慨的人,以至国库几乎空空如也。随着对十字军作战的节节胜利,马姆鲁克取得了更高的声望与影响力。他们渐渐进入统治高层,最终接管了埃及的权杖。

      从1250年起,埃及总共有过24位马姆鲁克出身的苏丹。这些下层出身的国王确实做出了杰出政绩,1221年的曼殊拉法战役中,全歼担任后卫的圣殿骑士团,重创医院骑士团,两个总团长一起做了俘虏;接连收复雅法、安条克、耶路撒冷、阿克,将十字军的势力彻底逐出巴勒斯坦;在1260年的艾因贾鲁(Ain Jalout)战役中,他们甚至战胜了不可一世的蒙古远征军!此后在安纳托利亚两次战胜奥斯曼土耳其,挫败其登陆埃及的企图;不过1517汹涌而至的土耳其人最终还是在开罗附近击败马姆鲁克,征服了埃及。

    俄罗斯公国骑兵

      1236年,蒙古大军在拔都率领下进行第二次西征,历时七年,横跨亚欧平原,征服东欧,包括不里阿耳(伏尔加河中游萨马拉市)、斡罗思(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拔都在伏尔加河下游,建萨来城(今阿斯特拉罕市),作为封国首都,称钦察汗国。

      俄罗斯众公国不得不沦为附庸,虽然保持了自己的社会制度,但军队的组织方式完全模仿蒙古。除了每年向钦察汗国进贡之外,北方还有虎视眈眈的瑞典、立陶宛人和条顿骑士。只有较大的公国,如诺夫戈罗德和波斯科夫等有能力抵御频繁的侵袭。

      此前,俄罗斯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众公国的集合体,虽然11世纪的时候已经有了系统的封建经济模式,但与西欧的并不相同。后者的土地归国王所有,领主拥有的不过是使用权和征收赋税权;俄国的骑士同样从主君的手里领取封地,但有完全的土地所有权,即使转投别的领主,他的封邑会一起转入新的公国领下。毕竟在西欧耕地面积极为有限,而俄罗斯实乃苦寒之地。

      在蒙古西征前,各公国骑兵部队叫做Druzhina,据说这名字最早来自某位王子的近卫队,不可考。其成员叫做Druzynik,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但到12世纪的时候,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大贵族根本不去部队报道,学徒兵反成了主力。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desiatniia),百人为排(sotnia),千人为连(tisiach),其中基辅、诺夫戈罗德和莫斯科公国拥有最大的兵力。

      俄罗斯的敌人主要来自东南方,亚洲草原上诸多的游牧民族时不时来劫掠一番,即使在蒙古征服后依然如此,所以俄罗斯骑兵的装备更加向东方靠拢:带头巾的锁子甲,外披打泡钉的硬皮鳞甲,但头盔的式样来自拜占庭,图中这种叫做kapalin。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俄罗斯贵族的因循守旧,这种装扮从13世纪到16 世纪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基辅罗斯与拜占庭相邻,各方面都受到它的影响,从骑兵装备来看,尖盔、大盾、鱼鳞甲,都能见到拜占庭骑兵的痕迹。在战术上,罗斯骑兵不仅学习拜占庭,也向他们的中亚对手学。在基辅罗斯强盛时期,它的军队成为抵挡中亚游牧势力向拜占庭和欧洲渗透的一道屏障。其实我觉得罗斯骑兵在对付游牧骑兵时还是有经验的,他们与勇猛的突厥部落(如佩奇聂格、波洛伐奇等)没少交手。13世纪,由于连年内战,国家几乎崩溃,又遇上当时势头正猛的蒙古人,结果大部地区被蒙古占领。不过在这一时期,罗斯骑兵在楚德湖仍然击退了条顿骑士;北方,在诺夫哥罗德也击退了瑞典人。

    法兰西骑士

      整整一千多年的时间内,骑兵的盔甲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虽然款式稍有不同,但无外乎三种:防刀剑砍劈的链环锁子甲;防弓箭投射的鳞甲;以及防护躯干的胸甲。但随着各种加重的长矛与弩弓频繁的使用,这些防护措施已显得力不从心。于是14世纪后半期,遮盖全身的大白盔甲横空出世。

      最早的纪录来自狮心王的一次决斗,理查一世那时还是伯爵而已,他在锁子甲外面套了一件铁制的胸甲。从13世纪的壁画和雕塑上可以发现,到1250年以后,不仅胸甲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护喉、胫甲、护臂也相继问世。这些防具一般穿在锁子甲和外套之间,14世纪30年代之后,长可及膝的外套变短了。1361年维斯比战役(Wisby)后,不少哥特兰战士带着盔甲落葬,这为考古学者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他们发现,胸甲是由22块铁片用铆钉固定在一起的,内外用布蒙着作为衬底。

      14世纪后半期,带活动面罩的头盔问世了,叫做bascinet或者honskull,德国人的款式称为 klappvisier。现代军礼来源于此,右手举到帽檐致礼的动作,本是骑士掀起面罩向长官问好的方式。这时期的法国骑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精良的士兵,但也是延续400年之久的法国骑士制度的尾声。

      1302年,克泰尔战役(Curtrai)中,重型骑兵首次败于佛兰德尔步兵之手;此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Crecy),1356年的波尔多(Poitier)战役,"法兰西之花"屡屡败给英国的长弓手,威尔士长弓射出的可以在较远距离上射死战马,在20-30步的距离上可以直接贯穿骑士的胸甲。但法国人丝毫不吸取教训,作战方针和方式没有一点改变,倒是骑兵的装备竞赛始终在进行。

        14世纪的盔甲已具备了全身甲的雏形:带活动面罩的头盔、胸甲、护臂、护腿等防护装具已经出现,但各部分间仍以锁甲相连,这是一个薄弱环节。

    英国准枪骑兵

      从表面上看,英国在百年战争(1339-1453)中占据更多的上风,但连年的战争亦掏空了国库。一直到全面内战(1642-1648)爆发为止,英军装备的发展始终落后于欧洲国家。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骑兵身上,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经济拮据,另一方面也因为长弓威力太大,守旧的英国人到16世纪末期还死抱着不放。以至于1544年,野心勃勃的亨利八世踏上法国的土地时,发现自己的队伍中只有73名装备完善的骑兵,121名军士!另外的4000名大小贵族无一例外轻骑兵打扮。须知,当时法国德国瑞典西班牙的国王随便振臂一呼,就能召集上千名重装骑兵的。

      说到百年战争中克雷西战役,版本有好几个:有说法国人的马被射死的;有说胸甲被射穿的;有说头盔被洞穿的,我觉得长弓的杀伤效果应是这几个版本的综合。我觉得有些朋友可能存在一个误区:盔甲既然挡不住长弓,那还不如不要,换成轻骑兵得了,还要灵活些。其实在战场上,轻骑兵的机动性与重骑兵是相当的,它的优势是体现在战略机动性上。也就是说,用长弓射杀轻骑兵的难度,与射杀重骑兵是差不多的,而盔甲即便不能防长弓,也可以防刀剑呀。所以首先从这一点上看,长弓就不足以使骑兵放弃盔甲。另外,由于铸甲技术的进步,后期长弓想要洞穿盔甲也很困难了。


      早在1512年,英国曾从佛罗伦萨的商人那里购进2000套完整装具,叫almayne ryvettes式样。这种盔甲是当时德国长矛兵才使用的,包括一顶轻盔(sallet),护喉(gorger),背甲,胸甲和一对护臂。每套价格16先令(难以想象的便宜),于是英国人第二年又从米兰购进了5000套。

      以此为蓝本,英国的单兵防具开始统一化,步兵盔甲基本与轻骑兵是一样的。中型骑兵在英国被称为准枪骑兵(demi-lancer),因为他们装备的长矛较轻,不用专门的托架。他们的盔甲用流行说法是three- quarters,四分之三甲(德语harnash),防护仅限于膝盖以上部位而已。从16世纪中期开始,头盔上的面罩也去掉了,他们与步兵的差别就在于坐骑而已。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轻装骑兵不同,人家的轻骑是指只穿胸甲、扛着长矛和卵形盾的骑兵。相比较英国人的这种准枪骑兵又偏向中型化,一句话,就是不得已之下重骑兵的替代品而已。

      1660年,这种骑兵占英军全部骑兵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他们逐渐放弃了长矛,开始改用手枪和火绳枪。

    意大利雇佣兵

      从14世纪到16世纪,意大利有众多雇佣兵队伍,抱着祖传的枪戟或是十字弓,纷纷到西欧撞运气。最大一个跨国公司叫compagnie di ventura,他们出租的士兵叫做condottieri,后来变成了雇佣兵的代名词。这个单词最早来自拉丁语的condotta,指的就是佣兵公司与各国权贵签订的合约。热那亚、威尼斯和米兰的商人可谓无孔不入,他们不仅提供士兵,还包括扈从、装备、马匹和资金,只要能换回更大的利益。

      Condottieri与别的公司略有不同,他们的老板自己就是雇佣兵。成立者是德国来的骑士von Urslingen,普罗旺斯的教士Franciscan Fra Moriale,和一位英国冒险家Hawkwood(其人最早是个伦敦的裁缝,后来居然受勋成了爵士)。闲话不说,他们最早为教皇效劳,在意大利北部打了一仗,战胜了加斯科涅和布列多尼(都是法国地方)贵族的佣兵部队,获得一定的名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书,这场战役1380年发生在Mariano of Alberico da Barbiano,拗口的很,据说是为了收回几笔烂账。

      为了财富或是荣誉,佣兵们转战各地。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一方领主,虽然拥有自己的部队,但多数由农民组成,战斗力一般。于是转向雇用职业士兵。而公司负责佣兵的选拔和训练,并从雇主手中接受佣金,这笔钱用于支付工资、购买装备、公共基金,最后剩余的存入银行。雇主可以指挥佣兵作战,要承担饮食起居,但完全不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合同是双向性的,佣兵们有权选择主顾。合同上必须注明有效期限、佣金额度和服务项目。

      比方说,1448年,米兰公爵签了一份八个月的合同。上面注明,公司会提供700名枪骑兵,500名步兵,每个月必须定期支付6000福林(当时国际上通用的一种钱币,今天匈牙利的货币单位)。此外,每个枪骑兵的装备需要40个金币。 Condottieri公司与别的外国雇佣兵队伍不同,他们有良好的军纪。因为长期在固定的地区活动,需要当地人的支持,所以他们禁止任何扰民的举动,保持着良好的声誉。

      当时米兰是欧洲最大的盔甲生产地,出产的盔甲被称为米兰式样。当时雇佣兵身穿的盔甲多半都标着米萨利亚(Missaglia)家族制造的字样--遍布米兰大街小巷的车间一大半是这个家族的产业。

      1420年,第一批量产型的骑兵全身甲在此问世,今天已是收藏者追寻的珍品。15世纪中期雇佣兵把种种新型的装备介绍到世界各国,无形中推动着工业的发展,刺激了科技的进步。


    匈牙利轻骑兵

      匈牙利的历史学家在整理古代宫廷纪录时,曾发现一张有趣的清单,上面罗列着十五世纪后半期,匈牙利国王马希亚斯一世科维努斯(Matthias I Corvinus 1458-1490)的雇佣军名单。里面提到一种轻装骑兵,装备长矛、剑、合成弓,坐在东方风格的马鞍上(继承自安瓦尔人),穿着文艺复兴时代色彩绚丽的外套,高冠上插着羽毛,左手持泪滴型的盾牌,这种军人被称作Hassar。

      其实类似装备的骑兵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不仅仅在匈牙利,还有波兰、立陶宛、波希米亚等东欧国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呼。就匈牙利而言,Hassar原指响应国王征召的战士,只在马希亚斯一世统治期间,这个名词专用于轻装骑兵,于是约定俗成,周边国家都接受了这种称呼,Hassar就专指轻骑兵。

      至于这个单词本身从何而来,有很多种猜想。有人说是安瓦尔的功绩,有人说是拜占庭的遗产,不一而足。许多历史学家相信,这个词来自匈牙利单词husz,即二十。根据当时的规定,每个贵族在战时必须根据农奴数量的二十分之一提供士兵,同样道理,二十个自由市民中必须保持一人服役,二十个渔夫中必须有一个加入海军。马希亚斯一世废除了这种不可靠的拉壮丁制度,用雇佣兵为主体建立起匈牙利的军队,其中包括波希米亚的步兵,德国的重骑兵,更多的就是匈牙利轻骑兵Hassar。

      虽然匈牙利在整个欧洲战争史中并不占据很重要的席位,但值得指出,没有哪个别的国家同骑兵的联系有匈牙利来得密切!这块土地被称作欧洲的门户,一支支游牧民族从这里进入欧洲腹地,匈奴、安瓦尔、马扎尔、鞑靼,每个种族都在这里留下优秀的战士和作战技巧。匈牙利并没有众多山岳河流,地形一马平川,自古以来,所有的征服或保卫都是在马背上进行的。代代累积的经验,极大影响了轻骑兵的作战特点,快速、迅猛,一旦加以数量,匈牙利轻骑兵可以成为中世纪的战略性打击力量。

      16世纪的匈牙利轻骑兵,其使用的武器就是战锤,这让他在近战中能与重骑一较长短。他的盾牌属泪滴形,这种形式流行于东欧、巴尔干和土耳其。

    奥斯曼帝国骑兵Sipahi

      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中,骑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邑的基础上。他们的骑士叫做Sipahi,从苏丹手中接过土地,附带接受的条件就是战时必须响应征召。随从、马匹和武器自备,年纪大的,可以用一定数量部下代替服役(数量取决于领地大小及土地上税收多少)。无法履行义务的领主将被剥夺封地。

      较小的领地,年产1,000到20,000银币(当时土耳其的通用货币叫akchy)的称为timar,领主叫timargi;年产20,000到 100,000银币的称为zeamete,领主叫zaim。根据收入的多寡,领主须得征募相应数量的随从。Timargi每收入3000银币,Zaim每收入5000银币,领主们就必须拥有一名手下并提供装备。这种随从被称为gebeli,大多来自战俘和死刑犯,也有领主们购买来的奴隶,这点同埃及的马姆鲁克骑兵相似。由于根据财产收入募集军队,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军力总是超过实际需要。因此,当主君死后,他的领地一部分由子孙继承,一部分则派给他的部下,这些翻身的咸鱼渐渐成为新的领主。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土耳其人的西进,有些帝国疆域内的天主教徒也成了领主。1469年,在波斯尼亚行省(其实应该是sancak,当时帝国的行政单位),共有111名天主教的timargi;1476年,在Smederevo行省,信奉耶稣的领主比信奉安拉的还多;在十六世纪早期,黑塞哥维那行省中有3000多名天主教领主。这些数字在不断增长,偏偏这些区域都是战事频繁的火药桶。奥斯曼苏丹毫不妥协,在反复的严令下,大多数领主最终皈依伊斯兰教,不愿服从者也有,带着发的战争财悄然引退。

      这些领主组成帝国军队的中坚力量,十六世纪时,共有四万名领主登记在案。他们的作战单位叫alay,大概一千人左右;长官叫alay-bay,掌管全队的名册,在每次战斗前点名。十分之一的领主可以轮到不用出征,负责维护后方的治安并打理同伴的领地。

      最精锐的部队当属六千人的王室部队(alti boluk),以不同颜色的三角矛旗为标志,分成六队:左右两翼贵族旗队(ulufeciyan),左右两翼外国佣兵(querba),重武器队(silathar)以及精锐中的精锐--全由领主子弟组成的sipahi oglan。

    勃艮底骑弓手

      中世纪快结束的时候,法国的工业中心已经转移到佛兰德尔,勃艮底地区不再像过去那么显赫。1472年,当公爵想召集人马的时候,他只得到了2524名骑兵,此外还有807名贵族穷得没钱购置马匹。当时大胆查理尽量想重整声威,加强封建集权的力量,一系列徒劳无功的努力之后,他决心效法先人,组建一支常备军,Compagnies d'Ordonnace。

      此项计划1471年开始筹划,1472年动手实施。根据法令,征召1200 名武装骑兵,3000名骑弓手,600名骑弩手,1000名徒步弓箭手,2000名长枪兵和600名火枪兵,共8400人。但是,因为预算严重超支,这种构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于是,他只能对现有部队进行改编。

      1473年,新法令对部队的编制、作战方式重新进行了整理。规定了部队中最小的战斗单位叫做分队(lance),由六名骑兵(矛、剑、扈从各一,骑弓三)和三名步兵(弩、矛、火枪各一)组成。六个这样的分队组成一个小队(chambre),四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squadron),四个中队组成一个连队(company)。一个满员的连队应该有900名士兵,其中 600名是骑兵。

      事无巨细,士兵的装备也有严格规定:分队中的枪骑兵应当准备三匹马(另两匹给扈从和用剑的骑兵),必须自己购置马鞍和坐骑护头的马盔(chanfron),马鞍和马盔上要装饰有蓝白色的羽毛图样,自己的铠甲上也要标上朱红色的圣安德鲁十字。骑弓手自然要有弓,此外要有30支箭,一把双手剑,一把匕首。弓箭手身穿蓝白相间的夹克,同样要画上圣安德鲁十字。

      这项法令还规定了大伙儿的工资水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骑士的工资是15法郎(包括他的两个侍从,不算在战斗编制中),骑弓手5法郎,火枪兵和弩兵4法郎,长枪兵2法郎。

      从一定程度上,这项法令提高了军队的正规化,1475年勃艮底公爵手下有1741名骑士和4062名骑弓手(其中1377名是英国人)。这支部队取得了不少胜利,但1477年的南茜战役标志着他们的没落,一千多名骑弓手由于大胆查理的胡乱指挥而丧生。

    西班牙骑兵 Ginete

      1492年,哥伦布的远航队在中美洲附近的洋面上发现了一系列群岛,今天的海地和古巴沿海岛屿,他将其命名为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并且以西班牙王室的名义占领此地。

      19年后,大名鼎鼎,或者说恶名昭著的西班牙军官荷南·寇蒂斯(Hernán Cortés)到此服役。

      1518年,这位了不起的探险家带着570名士兵、10门炮和16匹马踏上了征途。他的前面是墨西哥,更远处的广袤大地从未被欧洲文明翻种过,一切都蒙着神秘的面纱--阿兹特克帝国。

      他们使用的马匹是从欧洲运来的,原产自西班牙南部行省安达卢西亚,那里是欧洲马、非洲马和阿拉伯马血统混合的地方。寇蒂斯有11批公马(其中2匹是如图的杂色马),5匹母马。这些马属于军官和轻骑兵Genetes(也作Genitors),这个名字来自他们使用的摩尔风格的生殖器型(Genitor蕴含这个意思)的皮盾。他们使用的武器主要是直剑和长矛,也有人装备着十字弓。铠甲以轻装为主,少数军官有胸甲,士兵还是鳞甲,或者就是图中这种内部缀钢片的袄甲,戴着壶型头盔(Morion)。

      1521年,寇蒂斯成功击破了当地人的抵抗,他称这些土著为印第安人。凭借着游说、欺骗、分化、屠杀,西班牙的殖民者终于站稳了脚跟。当然,要归结于火药武器的使用和骑兵的威慑力。须知,在此之前,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从不知马为何物,骑兵在他们眼中简直是半人半马的怪物。第二年,他得到了增援,850名士兵、15门炮和86匹战马加入了远征队。于是西班牙人征服了今天的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地区,这块领土被称为Nueva Espa?a,即新西班牙,寇蒂斯被任命为该行省的首任总督。

      1533年,他的继任者弗朗西斯克·皮萨罗(Franciso Pizarro)带着180人、2门炮和27匹马挺进秘鲁,彻底摧毁了印加帝国。1538年Gonzez de Jeliauesada征服了哥伦比亚。

      虽然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彼此敌对,他们在战斗中注意的重点倒是相同的:一方尽量保护骑兵;一方竭力想俘获这种奇特的动物。印第安人最终还是得手了, 1598年,当Juan de Ornate穿过今天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来到堪萨斯的时候,他没有看到一匹马。但短短五年时间后,差不多所有印第安战士都骑在马上作战。最强大的两个部落叫做阿帕奇(Apache)和科曼奇(Comanche),熟悉直升机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特别中意花斑马,哪怕是纯色马,也硬是被绘上花哨的图案。

      侦察任务一般由轻骑兵担任,但在西班牙,这一工作也常常由全身披挂的重骑兵来干。

    黑衫骑士

      16世纪中期,施瓦兹堡(Schwartzburg)的图林根领主冈特(Günter)建立了他的骑兵队,叫做Schwarzern Reitern,即黑衫骑士。他们几乎就是近代骑兵的原型,强调火力和机动性。在德语中,Ritter(Reiter)是骑者的意思,但很快就成了骑兵雇佣军的代名词。16世纪50年代,曾有不少人被德国的容克贵族雇用,随着宗教战争的扩大,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也相继出现他们的身影。

      亨利八世也曾经雇用过这些骑兵,在英语称为Swarte rutter。他们穿轻便的盔甲,使用武器最早是3米长的骑枪,顶端是宽刃的枪尖,下方有条横向的小枝,类似我国钩镰枪的原理。备用武器轮机枪,算是德国人的发明。这种火器很快成了骑兵的主要装备,一直到16世纪为止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由于是雇佣军,黑衫骑士没有固定的穿着方式。可以简单的披件锁子甲,也可以穿厚重的全身甲;可以戴图中这种轻盔burgonet,也可以戴无面甲的morion。装备的手枪尺寸较大,称为 Faustrohre式样。在德语中,faust指fist,拳头形状;rohre即tube,管状。Faustrohre就是握把球形,枪管圆筒状的手枪。枪管长50公分左右,重3公斤,发射的铅弹重30克。有效射程在20步以内,当然,子弹在45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的。

      每名骑兵通常携带两到三支手枪,两支插在马鞍前桥旁的枪套里,一支挂在右腿上。正规雇佣兵使用的数量翻倍,马鞍旁四支,两边大腿各挂一支。他们常穿着黑色的盔甲,倒不是为了什么威风煞气,而是为了防止擦得满身锈迹,黑衫骑士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16 世纪,纽伦堡出现了第一支燧发枪——转轮枪,我觉得这对骑兵来说应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刻,从此骑兵的作战方法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燧发枪的诞生,骑兵终于拥有了能够在飞驰的马背上射击的火器。转轮枪诞生之初,并不是作为军队的制式装备(这很正常,事物的发展总要有个过程吧),只是一些贵族骑士用作防身武器,最先大量列装转轮枪的骑兵,可能正是这些黑衫骑士。作为雇佣军,他们的装备很杂,几乎不存在装备制式的问题;又由于以战争为业,使他们很快认识到转轮枪的价值,因此,转轮枪能够迅速在他们中间传播开来。

      黑衫骑士的盔甲没有统一标准,个人按习惯装备。即有如图这种披一件简单的锁甲,也有穿全身甲的,但他们几乎都配备有多把转轮枪,少则四五把,多则七八把,俨然一座火药库。

    Stradiotti轻骑兵

      十五世纪的威尼斯是个富裕的共和制城邦,控制着亚德里亚海的航线和东岸的广袤地域,这要归功于她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强大的海军。1453 年土耳其人攻克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倾覆。善于钻营的威尼斯人乘机攫取了爱琴海上的众多岛屿,进一步稳固海上防线。此刻威尼斯的势力达到顶峰,城邦有二十万公民,而整个统治领地下共有二百五十万人口。因为她的富庶,威尼斯可以毫不费力的保持一支常备军,并在敌人登陆之前就将其摧毁。

      土耳其人的西进不可阻挡,他们有两种应付手段:首先,把舰队交给强大的海盗指挥,这是自古以来陆上强国对抗海上强国的良方妙药;其次,鼓动巴尔干地区的众多弱小民族沿陆路寇边劫掠。主要有阿金希人(Akinci)、德里人(Deli)和鞑靼人(Tartar),威尼斯不胜骚扰,无法应付数量众多的轻骑突袭,于是决定"以夷制夷"。1470年,他们开始雇佣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的轻骑兵Stradiotti(也作Estradiotti,stradiotos 在希腊语中是战士的意思)。这些人懂得游牧民族的惯用战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各中高手。

      Stradiotti被组织成100- 300人不等的小单位,分布在各个城镇,潜伏在土耳其人可能入侵的路线上。他们的行动快速果断,成功阻止了西罗马的厄运在威尼斯重演。随后,意大利众金融城邦如米兰、热那亚、比萨、希耶那都组织了这种轻骑兵部队,统一称为Stradiots。成员除希腊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外,还增加了克罗地亚人和匈牙利人。

      这些雇佣兵在此后的意大利战争中大放异彩。1495年在Fornovo,2000名Stradiots从后方突袭,全歼了法国人的后勤和后卫;1509年在Agandello,轻骑兵最大的一股包括多达3000名Stradiots;1525年在Pavia,500名 Stradiots从法军左翼突入,从而赢得了整场战役的胜利。当然,雇佣兵的忠诚总是维系在金钱上,没钱支付工资的城邦就得用另一种方式赔偿。1480 年,那不勒斯的1500名土耳其籍雇佣兵哗变,在城中大肆劫掠后离去。

      他们的装备很杂,因为来自不同国家,只有克罗地亚人坚持使用当地的一种宽刃剑叫sciavona,别的雇佣兵则有什么用什么,盔甲混合了东西方的特色。长矛是标准配备,此外有人用东方的合成弓,有人用威尼斯产的枪弩;有人用西班牙式的直剑,有人用叙利亚风格的马刀。当时的意大利是民族的大熔炉。

    瓦拉几亚骑兵

      罗马尼亚的原住民来自何处已不可考据,他们自称为Valchs,这个单词在塞尔维亚语中,指的是牧牛人。不管怎样他们先后建立起三个国家:1324年开始的瓦拉几亚(Wallachia);1359年开始的摩达维亚(Moldavia)和15世纪初开始的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吸血伯爵的故乡)。但国力过于弱小,打一开始就是匈牙利的附庸,后来成了匈牙利、波兰、奥地利和土耳其逐鹿的战场。

      15世纪初,奥托曼帝国把爪子伸向瓦拉几亚,当地老百姓由一位王子带领进行抵抗,与童话中主人公应当具备的贤明无缘,伐尔德·特皮斯(Vlad Tepes 1418-1456)王子号称刺穿者(Impaler),他把战俘和反对者统统穿在木桩上,看他们慢慢在痛苦中咽气。土耳其人很快学会了这招,广泛报复到天主教徒身上。最后提一下,上述王子正是吸血伯爵德古拉(Dracula)的原型,想想《惊情四百年》片头交待的背景吧。

      最后瓦拉几亚还是被征服了,反抗活动时有发生,大小领主拉着队伍跑山里打游击,这种韧性维持了好多年。一直到1595年的Calugareni战役,他们终于赢得了胜利,此时游击队已经全由骑兵组成,从16世纪后期的一些雕刻中,可以大概估摸出瓦拉几亚骑兵的外貌。

      他们大多是轻装骑兵,衣着类似俄国人或匈牙利人,留圆胡子,高高的皮帽上缀着羽毛,少数人有锁子甲和小圆盾。装备与马术基本是向土耳其对手学的,除了训练战马漫步、小跑、疾驰之外,罗马尼亚人发明了独一无二的马术:一般的马总是四蹄交替前进,他们的坐骑可以同时迈出一侧的两条腿,就像骆驼一样。这种恶形恶状的习性至今还能在罗马尼亚山民的牲口中看到,其用途不明。

      从16世纪末期开始,瓦拉几亚骑兵成了雇佣兵。一部分在土耳其军队中服务,一部分效忠于土耳其的敌人--波兰、匈牙利和俄国。他们用牛头做标志,以中队(sotnia,在俄语中是百的意思)为单位,波兰军队中最多曾有 20个这样的中队。与土耳其人一样,他们在很长时间内拒绝使用火器,装备长矛、马刀、合成弓。

    帝国胸甲骑兵

      长达41年的战争结束了,西班牙与荷兰终于在1609年达成脆弱的和平。相当一部分荷兰的富裕省份如尼德兰从此获得了独立,荷兰人在战争中成长起来。为了对抗当时欧洲最强大的西班牙方阵,荷兰人在摩利士将军(Maurice of Nassau)的领导下,加速完成骑兵部队的改建。为数1200人的11个支队全部换装热兵器,8个支队使用手枪,3个支队使用火绳枪,重甲骑兵甚至放弃了长矛。这种革新在1597年的Turnhout战役中取得了回报,依然使用骑枪和长戟的西班牙人被打得溃不成军。

      当时的中欧,从荷兰到波兰之间的广袤疆土中,散布着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众多半独立联邦,一直以来听命于维也纳的君王,史称神圣罗马帝国。嫡系的士兵为了与地方部队相区别,在腰部或肩上披一条鲜红的绶带,在头盔或帽子上插一段橡树枝。他们骄傲的自称Imperialists,帝国军。

      注意到荷兰邻居的巨大成就,帝国胸甲骑兵也放弃了笨重的长矛,代之以两把手枪。此时的火器更轻巧更可靠,步兵编制也发生变化,一半装备火绳枪,另一半装备六米长的枪戟,用来对付骑兵冲击。

      日尔曼人的装甲技术始终走在全欧洲前面,此时的铠甲去除了多余装饰的部分,重点加强胸、背和头部的防护,由于冶炼技术的进步,总体重量反而有所增加。现存最重的铠甲收藏于奥地利,足有42公斤。这些盔甲表面不再修饰,也不像过去那样要求密不透风,因为最大的威胁已不再是近身的刀剑,而是日益精确的火枪。

      这些胸甲骑兵在三十年战争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古斯塔夫二世太过强大,他的光芒使同时代的名将们黯然失色。帝国军最有名的元帅当属帕本海姆(Gottfried Pappenhaim 1594-1632)和华伦斯坦(Albrecht Wallenstein 1583-1634),他们虽然在吕岑会战败北,但并不是种耻辱。帕本海姆往往将一千人的骑兵分成十列,缩小突击正面,力求达到更持久的突破效果;而华伦斯坦则把千人的骑兵排成六行,放在队伍最前面加强首次突击的力度,这种做法更为成功。

    龙骑兵

      17世纪上半期,30年战争的瘟疫在欧洲肆意蹂躏,哈布斯堡王朝和心怀不满的英法之间,终于爆发全面大战,雄心勃勃的古斯塔夫二世带领瑞典踏进欧洲腹地,加尔文派和路德派的教徒在四处发难,土耳其贵族的内讧日益严重,俄国熊从波兰手中抢走了乌克兰。就在这样混乱的舞台上,龙骑兵作为新生力量开始确立自己的地位。

      这个兵种最早出现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法国人占领了皮特蒙德(Piedmont),为了对付随时可能在后背出现的西班牙人,当时的法军元帅de Brissac命令他的火枪手跨上马背,于是就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机动步兵。当然这种步兵只是把马用作运输工具,作战时依然徒步,正是今天机械化步兵的原型。至于龙骑兵dragoon这个词的来历,则有两种说法:较流行的一种认为,当时该兵种使用的队旗上画了一头火龙,这是从加洛林时代(或者更早拜占庭就有)开始的传统,龙骑兵由是得名;另一种认为,当时他们使用的短身管燧发枪被称为火龙,龙骑兵来自这个典故。

      荷兰人在1606年就组建龙骑兵部队,瑞典人则在1611年,但成团建制的龙骑兵肯定是在30年战争中诞生。他们的编制和装备与步兵并无二至,须知,当时骑兵以中队为最小单位,每个中队都有旗手和号手;而龙骑兵和步兵则以连为基本单位,有各自的旗手和鼓手。每团龙骑兵有10到15个连队,每连100人;这样一个龙骑兵团比普通骑兵的编制大很多,后者的团很少超过500人。

      17世纪上半期时,龙骑兵的装束与步行火枪手相差无几,把鞋袜换成了靴子马刺而已。依然带着帽子,因为不用进行马背上的格斗。只有军官才有手枪,士兵除了火枪之外,就只有一柄直剑护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装备中包括一把小鹤嘴锄,步行时用来钩住缰绳。奥匈帝国的龙骑兵部队直到1625年还编有骑马的长戟兵。他们使用的坐骑也矮小、廉价,比不得正式骑兵的高头良种。在训练科目中,很少有教马上射击的,更不用说冲锋突刺了。

      唯一的例外就是古斯塔夫二世的部队,其作战使命就是为骑兵部队提供延伸的火力支援,所以瑞典龙骑兵很少下马作战。

    克罗地亚骑兵

      奥斯曼帝国咄咄逼人的北进在十六世纪末到达了巅峰,与神圣罗马帝国以militargr?nze相隔,这条军事上的分水岭沿着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边境构成,维也纳的皇帝早在十五世纪就开始建立这样的外线防御。基本的思路是这样的:沿着边境分布众多坚固的城堡与支撑点,一旦土耳其人大举入侵,克罗地亚的贵族和老百姓就能依托城墙坚守,并在防守战中消耗对方的机动力量。

      1527年,匈牙利大公斐迪南一世当选成为克罗地亚国王,他向贵族们保证,会在克罗地亚驻扎一支常备军(在此前都是民间义勇军),包括1000名骑兵和200名步兵。当时情况是这样,不断来犯的土耳其人虽然无法占领克罗地亚,但已有很大一部分边境居民被捋走成为奴隶,农田被践踏,市镇被烧毁,当地经济近乎崩溃。奥地利皇帝则让逃亡来的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瓦拉几亚人定居在这些边境省份,于是这些民族自发建立了类似义务兵役的动员体制,从18岁到60岁的男子都要接受军事训练。作为回报,他们得到居留权,得到房屋和土地,以及免交赋税的待遇。他们参加的队伍有两种,一种叫Vojna Krajina,即边境守备队,是常规部队;另一种就是民兵。

      守备队大多由克罗地亚人组成,骑兵则由大量的外国人和克罗地亚贵族组成。尽管常年争夺与拉锯使这片土地贫瘠不堪,面积也减小不少,克罗地亚还是成了一个巨大的要塞。所有平民都被武装起来,频繁的战事让农民们学会了突袭和伏击,还建立了对维也纳的绝对忠诚。渐渐的,这个地区所有百姓,不管祖先来自何处,都被称为Croat,即克罗地亚人,德语中的Croaten。

      凡是奥地利在欧洲参加的战争中,都能看到克罗地亚人的身影。三十年战争中他们充当雇佣兵,大约有一万名左右骑兵装备火枪为皇帝效力。后来克罗地亚骑兵就成了哈布斯堡军队中轻骑兵的代名词,此时来源已经驳杂很多,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甚至波兰人都加入进来。1638年的时候,总共有19个“克罗地亚骑兵营”,人数在25000-30000。

      这种骑兵以快速迅捷、勇猛果断著称,常参加一些地下活动,如侦察偷袭破坏敌后补给线,所以在西欧军队的说法中,克罗地亚人也有掠夺者的恶名。1635年,路易八世也建立了几个克罗地亚营——the Royal Cravats,皇家旗队。

    克伦威尔铁骑军

      在英国内战中,西北的省份大致拥护国王,而东南方商业和制造业发达的省份则站在国会一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北方的一些大城市也在国会的控制下,而南部的贵族大多支持国王。总之,全国六分之七的人口向着国会,包括几乎所有的中产商人,这些人担负着主要的财政税收。于是叛军占有财力物力上的优势,可以轻易的招募军队,哪怕是雇佣军。

      在埃吉山失利后,克伦威尔这么告诉汉普顿上校:“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所以你首先应使部队具有精神,否则失败是毫无疑问的。”(Your troopers are most of them old decayed sevingmen and tapsters and such kind of fellows… You must get men of a spirit that is likely to go as far as gentlemen will go, or else I am sure you will be beaten still…)

      1944年的冬天,已经被任命为骑兵总指挥的克伦威尔开始重组他的部队。骑马的火绳枪兵,或者说马上的长枪手差不多完全被裁撤了。他们的打扮与王军相差不大,皮衣外面罩着胸甲,戴壶形的头盔。使用单面开刃的长剑,有时用传统的战斧。装备手枪,偶尔有军官扛着一杆长长的马枪。

      铁骑军最大的优点就是纪律严明,这个绰号(Ironside)是鲁普特亲王送给克伦威尔的,后来成了他部队的称号。倒不是指士兵穿的铁甲,而是指他们的坚定顽强。在单打独斗中这些人也许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但作为一个整体却行动得更有效率。加入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虔诚,于是铁骑军以清教徒为主,任何时候都被克伦威尔牢牢抓在手中。

    瑞典骑兵

      三十年战争开始于1618年,以“掷出窗外事件”为标志(皇帝的钦差被捷克新教徒扔出窗口)。斐迪南二世与天主教同盟在开始阶段节节胜利,1629年,丹麦都被打败。哈布斯堡王朝开始在波罗的海南岸建立海军,这严重影响到瑞典的优势地位,在英法的一再劝说下,北方雄狮参战。1630年,伟大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as Adolphus)率领15000人的瑞典部队在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登陆,两年时间内横扫德境未逢敌手。天主教的垄断被打破了,日尔曼也脱离了奥地利的控制,这样的战功连拿破仑都为之心折。并且,这位国王拥有每个军人都羡慕的归宿。1632年当他在吕岑战死后,他的部队狂热报仇,赢得了会战的胜利,那时候已经有十五万人在瑞典的旗帜下战斗!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写道:“古斯塔夫是天生的军事领袖,他对军队的合成、调度和系统运用能力至今无人能出其右,撇开战略层次,他在组织和战术领域显然更加出色。”瑞典的军事改革深入彻底:实行义务兵役制,组建训练有素的常备军;压缩部队编制,把步兵团从2000~3000人减至 1300~1400人;改进武器装备,部队装备先进的轻型铁炮和火枪,并建立团属炮兵;改行新的军需供给制。早在1617-1629年对波兰的战争中,这种体制就表现出极大优点,成了后世欧洲军队的模本。

      当时的欧洲共有四种典型的骑兵,最重型的是穿四分之三甲的胸甲骑兵,古斯塔夫认为,相较其表现来说,这种骑兵太过昂贵;轻骑兵在与火器的对抗中已显得力不从心;火绳枪骑兵主要为胸甲骑兵提供火力掩护,数量较少不能独当一面,价格也较高;倒是龙骑兵,古斯塔夫认为这种骑马的步兵有更大的潜力。

      于是瑞典骑兵部队就两种骑兵组成:龙骑兵取代了火绳枪骑兵,提供延伸的火力掩护;轻骑兵则成为突击的主力,装备剑和手枪。当然也有少数的瑞典贵族穿着胸甲,但不足以引起整支部队的面貌。

      这样,瑞典骑兵就是所谓的中型骑兵,他们穿简单的胸甲,戴一顶壶盔。装备两把手枪,使用的直剑也比别国的长。他们冲锋时规定用佩剑,第一列的骑兵才允许使用火器,最后一列骑兵作为预备队。每个骑兵营由8个连组成,每连125人。实际上,每个营总是从4个连到8个连不等。

      瑞典骑兵部队中最好的士兵来自芬兰,被称为Hakkapelis,这个名词来自他们在战斗时的呼号(大笑),意思就是“把他们剁成排骨!”

    英国保皇党骑兵

      英国内战爆发的原因,主要源于王室与中产阶级的严重对立,更具体说,就是君主地位与议会权力之前的矛盾。查理一世需要更多的赋税,而议会不加批准,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当然此外还有外交和宗教政策上的种种对立。

      为了保卫他"神赋的君权",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召集他的军队,他的外甥,莱茵的鲁普特亲王(Prince Rupert of Rhine 1619-1682)来到英国,带着八个骑兵连,总共五百人。于是他被任命为骑兵的总指挥官。早在1618年,三十年战争在欧洲肆虐的时候,古斯塔夫二世的骑兵战术运用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为各国所接受和效仿。鲁普特曾经在瑞典军队中服过役,于是把这些实用的技巧带到英国。

      第一次战斗发生在1642年9月23日,在波维克桥(Powick),鲁普特凭这点兵力击溃了埃塞克斯公爵的前卫部队,共计骑兵8个连,龙骑兵10个连,杀伤150 余人。(似乎小打小闹……注意:当时虽然都用连作单位,但称呼是不同的,骑兵连称为troop,龙骑兵则用步兵连的叫法company)。这些保皇党的骑兵使用瑞典人的作战方式,但素质跟国会军一样低下。一旦接战就自行其是,根本不理睬指挥官的号令,追击的时候总是拈轻怕重,追着人家的辎重队穷追猛打。这种恶行终于在1945年的纳斯比会战中遭了报应,鲁普特的骑兵过早脱离战场,断送了查理一世以后的声名。

      保皇党的骑兵大多由英国贵族组成,就个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相较国会军而言)。埃吉山的战斗以王军的小胜告终,从而打开了通往伦敦的道路,举国震惊。当时克伦威尔写信给约翰·汉普顿上校说:"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而敌人的部队都是绅士出身的青年人。你想这些卑微的人在精神上敢向那些具有荣誉、勇气和决心的绅士们挑战么?"

      王军的骑兵全是轻骑兵,装备与欧洲的标准相符。基本武器是一柄直剑(tuck),不少人还带一把细细的长剑(rapier,当时他们使用的款式叫做Pappenheimer,可能是纪念在吕岑战死的帕本海姆元帅)。两支手枪插在马鞍旁的抢套里,有燧发枪也有轮机枪。浅黄色的皮外套是标准穿着,外加一件胸甲,软帽下面有铁箍的护头,腰带红色或者玫瑰色。

      每个骑兵团有六到八个连,总共三百人左右。依照标准的话应该有五百人,实际上只有少数精锐部队达到满员,比方说福斯伯爵和莫里斯亲王的卫队。

    枪术比赛用铠甲

      关于这种枪术比赛的起源还是扑朔迷离,一般认为,这种比赛起源自罗马军人的比试,Ludus Trojae,在这种比赛中,两组士兵进行模拟的格斗。

      枪术比赛在英语中有两个单词,一个是Tournament,一个是Joust,这个概念困扰了我很久。前不久终于明白,前者指的是多人对多人的模拟对抗,后者指的是骑士一对一的单挑比赛。

      枪术比赛常常是表演性质的,用于重大的节日庆典,国王或者大的贵族都有举办比赛的权力。最早于九世纪出现在法国,关于这种比赛的种种规则也由法国的骑士 Geoffroy de Preuilly创订,很快这种宏大的场面被各国的贵族所模仿,流传到德国、英国、甚至拜占庭帝国。参加的人数没有上限,记载中最高多达2000人。时间也没有限制,大伙儿尽兴而止,可以延续数日。开始时,使用的盔甲和武器与军人的标准配备并无二致,直到13世纪后半期,专用的铠甲才问世。

      如同神话小说中的场景,这种比赛常常在城堡前的空地上进行。划成长方形的场地事先用篱笆围起来,参观的宾客四下团团围坐,特邀的贵宾有专门的帐篷或包厢。举办人和裁判则站在城堡上,居高临下的观看整个赛事。事先有人检查参赛者的装备,然后掌旗官唱出姓名,骑士们鱼贯入场。先是单人的打斗,然后是双人的对抗,最后众人一拥而上。

      他们的武器被称为Courtesy Weapon(谦恭的武器),减小了杀伤力,骑枪取下枪尖,刀剑没有锋刃,即便钉锤等打击武器也要去掉尖角。比赛到一方落马即可,当然,掉地上的那位如果不服,有权要求徒步战斗,直到失去战斗力为止。胜利者从皇后,或者列席者中地位最高的那位女士手里接过奖品,无疑是种莫大的荣耀。

      虽然处处小心,伤亡还是频频发生。为此教皇和国王时时颁布禁令,停止枪术比赛,尤其在十字军时代。但始终没能全面停止这种比赛,为了减少危险性,14世纪的比赛场用众多纵向的篱笆隔离,两名骑士在相邻的长条形场地中面对面冲刺,用交错的瞬间决出胜负。

      尽管如此,灾祸还是发生了:1559年,法国的亨利二世在比赛中不幸身亡。对手的长矛刚刚好穿过头盔上的眼缝,这位国王痛苦的呻吟了四天,最后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被利器穿脑而死。

      此后,除德国外,枪术比赛在欧洲几乎绝迹。值得一提的是,枪术比赛的许多项目倒是在以后的骑兵训练中保留了下来,如在飞驰的坐骑上射箭、砍木桩,用骑枪挑圆环,等等。正式的比赛到17世纪才稍有复苏,但这个时代更加讲究敏捷的身手与优雅从容的气度,力量型反而落了下品,枪术比赛渐渐被马术比赛所取代。

    马克西米利安铠甲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铠甲的制造工坊已遍布整个欧洲。德国和意大利不再是盔甲制造业的中心,各国的君主从这两地引进熟练的工匠,意大利与德国的生产工艺与技术革新也随之传入欧洲各地。当时的大城市,如伦敦、巴黎、里昂、波尔多、布鲁日、安特卫普等地都以盛产铠甲著称。

      16世纪的前三十年中,最流行的铠甲全身布满着放射状的槽线,或凹或凸,这种铠甲被称为马克西米利安式样(Maximilian).当然,后来渐渐的把同一时代所产的铠甲都叫成这个名字,以至混淆了概念。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于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这位皇帝对铠甲的制造有异常浓厚的兴趣,1504年他甚至在因斯布鲁克的宫殿中建造了一间完备的作坊。

      毋庸置疑,这种铠甲是由米兰款式和哥特款式发展衍变而来。但不清楚其出发点是什么,究竟为了增固前者,还是为了软化后者的线条。据推测放射状的槽线源于哥特式铠甲中复杂的转角,最早是浅浅的凹纹,1510年之后变成明显的线条。在1520年后,意大利就停止生产这种花哨的图样,只有德国还有制造。但也仅限于德国而已。在欧洲其他国家,表面光滑的铠甲占绝对多数。

      16世纪以后的铠甲使用块状的板甲来防护四肢的关节接合部,弥补了哥特式样的缺陷。头盔也固定到了肩膀上,此外还有革新:双层装甲和铰接装甲终于问世。用这种措施不仅增强了原先铠甲的防护水平,而且可以灵活的调整改变装甲的外形,使穿着更加贴身舒适。

      马铠的分量也相应加重,大型全身防护的装甲流行一时,装饰的图案与骑士铠甲相匹配。在德国,马的头盔上佩有专门眼罩,这种眼罩限制了马的视野,所以它的举动完全听从骑士双腿的控制。当然,这种眼罩只应用于枪术比赛而已。

    阅兵用铠甲

      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马克西米利安款式的铠甲风行一时。受晚期文艺复兴的影响,铠甲的装饰也越加复杂,每个部件都被重彩描绘。骑兵铠甲根据不同的用途,渐渐分成三条支流:战斗用,枪术比赛用和YX阅兵用。

      与前两者相比较,阅兵铠甲使用的甲片更薄,以便后期加工。分量减轻了,穿着也更舒适。为了装饰,可以说动用了当时所有的工艺手法:首先是雕凿,直接用尖头的工具在铠甲表面镂出图样;然后是蚀刻,用于细部加工以达到圆滑的边缘效果,当然,要保留的地方事先须涂腊;接着是浮雕,用锤子上上下下敲出凹凸错落,使花纹更有立体感。图中这具盔甲看似银黑相间,其实那种黑色是金的镀层。当时还没有电镀;为了防锈,德国的工匠发明了黄金的搪涂法 goldschmeltz:

      首先用高温融化铜锌合金(少量),并不断加入水银搅拌均匀,最后混入研细的金屑(大量)。然后把这种金属浆液浇在盔甲表面,使其顺着纹理自然流淌,等水银全部蒸发,合金就形成坚硬的镀层附在盔甲上,由于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加热,所以金色并不明显,往往呈深蓝或是黑色。最后在凸出的花纹上裱以银箔嵌上金线,并用麂皮打磨抛光,整个过程才算大功告成。

      这种精细的工艺品是中世纪宫廷仪式上的一道亮色,也是骑士贵族化的象征。比如1560年布伦兹维克(Brunswick)大公与布兰登堡的海德薇格(Hedwig)公爵家联姻,提前两年宣布婚礼,西班牙、奥地利和德国的作坊一起开动,生产总共100套这种奢侈的铠甲,其中甚至包括了给小孩子量身定做的装具!制造这些铠甲的都是不折不扣的大师,如Jorg Sorg(1517-1564),他的作品基本全是欧洲君王的收藏,就连他当年的草稿和素描都是今天拍卖行中的珍品。

    军士

      军士Sergeant可以有很多含义,就封地制度而言,指的原是骑士的家臣,他用提供服役的方式从主君那里获得一块土地。当然,不一定是军事上的服役,可能是后方的勤务,甚至繁琐的农活。现代历史学家所说的军士,则指除骑士以外的所有士兵。

      在12世纪时,军士也骑在马上作战,他的装备与骑士相似,但稍为轻便。当时的绘画作品中,骑士总是有他的侍从跟随着,只戴一顶简单的头盔,左手持盾,右手握剑或长矛。这些人就被称为sergeant,或者叫satellite和client。法令规定,两个军士必须提供相当于一名骑士的服务;但频繁的战事使骑士的数目急剧减少,非骑士的战斗员在军队中比例逐年增加,于是军士的地位慢慢提高,他们的定义也渐渐模糊。到13世纪,所有的骑兵,不管有什么头衔,都被称为man-at-arms,武装骑兵。

      随着纹章学的兴盛,军士将主君的标志或徽章刻画在自己的盾上,三角旗和外套上,有钱的大贵族一次可以装备七八百个侍从,身穿统一服装。总的来说,军士与骑士的人数比例总在1:1到2:1左右。法国的菲利普·奥古斯特平时养着257名骑士,267名军士,但1214年的Bouvines战役中他征召了 2000名骑士和5000名军士;蒙特福德的西蒙爵士在1213年的Muret战役中,手下有270名骑士,500名军士;1264年,英王亨利三世的队伍中有500名骑士,1000名军士;至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中,爱德华三世共有1200名骑士和1743名军士。

      在战斗中,军士常常与骑士混编在一起作战。但法国人有另一种做法,他们常把军士组成第一阵,率先出击,等把对方的防御软化后,第二波的骑士再发动突击。

      步兵打扮的侍从,但从靴子上的马刺可以看出他还是骑兵。

      侍从分两种,一种是高级侍从,常年跟随骑士,在战场上是要一起参加战斗的,这种侍从能够升级为骑士,当然也有不少因为费用问题而终生担任侍从;另一种是初级的,多为一些没经验的年轻人,担任相当于勤务兵的工作。

    十字军武士

    中世纪欧洲战士的盔甲,是以鱼鳞甲和锁甲为主,图中这种带护鼻的尖顶盔是当年维京扩张时在欧洲推广的,另一种流行的头盔就是水桶盔。

    中国骑兵

        我国是世界上较早拥有骑兵的国家之一。我国在春秋时代以前作战以车战为主,步兵仅起辅助作用,兵车的数量多少成为军事实力的象征,基本没有骑兵这一兵种。到春秋时期步兵开始兴起,军队成为车步并重,各国的军队中有了少量的骑兵,同战车步兵混编,仅是一种无足轻重的辅助力量。到了战国时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战术的多样化及同北边游牧民族的战争需要,骑兵作为一种独立的兵种正式登上战争舞台。所以我们的骑兵谈就从战国时代说起。

    战国时代:(含秦代)


      历史进入战国时代,战争已经从早年的死板的兵车战术的正面战,转向更为机动灵活的作战方式。骑兵作为一种独立的兵种出现了,当时各大国均建立了骑兵部队,如秦、赵等国均号称“车千乘,骑万匹”军队作战由步骑为主渐渐转变为车骑并重。进行最大变革的首先是赵国。地处北边的赵国,与楼烦,林胡,匈奴等少数民族为邻,深受其扰边之苦,而赵国传统的车步兵,在与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作战时十分不利。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富国强兵,赵武灵王在国内进行了“胡服骑射”的改革,他声明“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削减军中的车兵,增加骑兵;要求改汉族传统宽袍大袖的衣服为胡人式的紧身服装,方便于进行骑射。从这里开始中原各国中骑兵地位逐步提高,成为军队的一支主要力量。赵国也因为有了这支强大的骑兵,使之成为战国后期军事上能与秦国抗衡的强国。

      战国时开始大量的使用骑兵作战。赵国以步骑兵攻林胡,楼烦“略地千里”,李牧用万余骑配合步车兵大破匈奴歼敌十余万。秦国也以骑兵精良著称,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用五千精骑截断赵军,对长平一役全歼赵军四十余万起到了关键作用。楚汉战争时刘邦也曾为了对抗项羽的骑兵而用秦国降将李必、骆甲为校尉训练骑兵;韩信在破赵之战中也是用两千轻骑偷袭敌军大营。

      战国及秦代的骑兵配有齐全的鞍鞯,但是没有马镫这对马上的格斗战十分不利,所以当时的骑兵主要武器为弓箭,作战以骑射为主,少量的使用青铜剑、戟作战。(劈砍时剑容易折断,以戟为主)并且这时已有专用的马甲出现。

      从出土的兵马俑可以看出当时秦军已是采用车、步、骑混合编队,鞍马俑以持弓为主,戴小帽,穿紧腰窄袖袍,披短甲,足蹬短皮靴,装束便于骑射。这一时期兵法中也有了对骑兵使用的论述。《孙膑兵法》就曾说“险则多其骑”。

    两汉时代:

      进入两汉时代,迎来了中国骑兵发展的黄金时代,因为对匈奴等游牧民族作战的需要,骑兵迅速壮大,军队作战从以前的车骑并重转变为骑兵取代车兵,骑兵成为决定胜负的力量。

      说到汉代骑兵的发展就该说匈奴骑兵,匈奴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全族均为能骑善射之士汉初处匈奴已号称“控弦之士”三十万,时刻威胁着汉朝的北部。匈奴人是典型的亚洲式轻骑兵,他们作为游牧民族,从小生长在马背上,长于骑射,他们马术精良,射术奇佳,只穿轻便的皮甲十分灵活。汉的晃错曾在《言兵事疏》中说匈奴有三大长处为汉军所不及:其一,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这也就指明了骑兵较之车兵的较大优势,车兵只能在平原之上才能发挥威力,而骑兵在较狭小的地形也能做战,比车兵更为机动灵活。

      到了汉朝时为了改变对匈奴作战的不利被动局面,汉朝大力发展骑兵,至武帝时已能运用十余万骑兵主动出击,对匈奴作战历时数十年,汉的名将卫青,霍去病等多次率数万骑兵,采用迂回包抄,深入敌后翟唤法大破匈奴。其公元前119年武帝以卫青,霍去病二人各带五万骑出击,以步卒数十万,马十余万匹转运辎重。霍去病部深入匈奴两千余里,大破敌军封狼居胥山(在今蒙古)而还,传为佳话!

      这一时代一个重要成就就是官马制度的确立,汉为了对抗匈奴,发展骑兵,建立了饲马的制度。汉文景时期颁行“马复令”用免役的办法鼓励民间养马。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专管的马政机构。中央任命太仆(现代弼马温)管理,在地方设有马丞负责。

      这些官员负责马匹的饲养以备军用。从汉初至武帝时即有厩马四十余万匹。这一制度保证了汉朝对匈奴作战的大量马匹的消耗。

      在汉代骑兵发展壮大,成为军队的主力军种,取代战车的位置。兵种内汉代已经有了轻骑兵和重骑兵之分。轻骑兵基本无甲,武器以弓箭为主,配备较矮小的战马,重骑兵着甲,武器为戟,矛,环首刀等近战武器,配备高大的马匹用于冲锋陷阵。汉代随着冶炼技术的提高出现了更适于马上作战的环柄长铁刀,(环首刀)刀脊厚,刃锋利适于劈砍,成为骑兵的重要武器。一般来说汉代的骑兵主要武器有:矛、刀、戟、弓、弩(臂张弩)等。这一时期骑兵作为机动兵力的战术也得以发展汉军在与匈奴作战中就大量采用了长距离奔袭迂回包抄作战。

    三国,晋,南北朝时代:

      这是一个战乱的时代,战争十分频繁,特别在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大量北主游牧民族入主中原,骑兵的运用达到了更高峰,交战各方(主要是北方)都大规模的使用骑兵,骑兵成为战场上的最重要的兵种,我国的骑兵也发展到了重骑兵的时期。

      这一时期总的来说北方的军力较南方强,北方各国多为少数民族政权,最初的军队均为骑兵,发展后步兵渐渐增多,但军队的主力仍为骑兵,作战时动用相当多的骑兵参战。如前秦的苻坚南下动用了骑兵二十七万;北魏太武帝侵宋时以骑兵六十万渡淮,直逼长江;梁魏钟离之战中魏军八十万中有骑兵二十四万。可以说这一时期骑兵战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前代。

      而这时期一大重要发展就是马镫的发明,我国最早的马镫在西晋中出土,可以说我国最晚在晋代就有了马镫。马镫可以说是一项划时代的发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人类文明。军事上,马镫的出现使骑兵的近距离格斗战更容易,并且有利于骑兵的长距离行军。能更有效的发挥出骑兵机动性好,冲击力强的优点。在西方马镫的发明,导致了中世纪西式重骑兵——骑士的出现。这一时期的骑兵以重骑兵为主,当时的重骑兵人马均披铠甲-甲骑具装。防护力很好对步兵而言有极大的冲击力。当时重骑兵的防护力很强,骑兵武器除了弓箭外,长兵器大量使用穿透力更好的骑兵用长矛即“槊”,而戟逐步被淘汰,成为一种礼仪用的摆设。而短刀也成为骑兵的制式武器,与前代的环首刀相比,这一时期的刀,刀体加宽,刀头由斜方形改为前锐后斜,更适于实战。

    隋、唐、五代时代:

      这一时期,骑兵已经确立了在军中的地位,在这一时代骑步并重,各国的骑兵规模虽不及南北朝时期,但是骑兵仍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受到较大的重视。

      唐朝以武功开国,太宗李世民本人就善于使用骑兵,他著名的六匹坐骑被称为昭陵六骏。所以唐(特别是唐初)对骑兵的建设也是很重视的。唐从起兵始就建设完善自己的马政建设,以备军用。唐在边地多置监牧,属太仆管理,监牧马五千以上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以下为下监,置牧监使,对各监牧每年还要进行考课,自唐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所养官马达七十余万匹,置八坊四十八监,占田地一千多顷。

      这一时期,骑兵装备战术发展并不大,但是已不象南北朝时代那样注重于重甲骑兵,军中虽仍有甲骑,但是基本上以轻装骑兵为主。主要发挥骑兵,作为机动兵力的优势,正面攻防更多依懒于步兵。

    宋、辽、西夏、金时代。

      这一时期,大量的北方游牧民族雄起,成为汉族朝的威胁,这些少数民族军队的精锐主要为骑兵,骑兵的发展也再度转入高潮。

      首先说宋,宋朝在我国历史上武功极为不盛的一个朝代,因为在后唐,五代时期崛起的少数民族西北的产马地区,基本掉失,所以宋无论是通过在边地买马,换马,或设置监牧等方法,始终都不能满足需要,所以从来都没一支强大的骑兵。到了南宋时更糟,连殿前司(即皇帝禁军)的骑兵都有五分之一的没马可用。宋朝喜欢摆阵势,所以骑兵也多半布置在阵中,基本上都是把骑兵布置在大规模的步兵阵周围做策应或掩护侧翼。如宋太宗的“平戎万全阵”就是把主力步兵结合战车,在中间布成密集阵势,反骑后布置在前后左右担任警戒和掩护。防御敌军骑兵的阵势。个人认为这到是与欧洲早年的骑兵运用方式象似,即以步兵方阵为主力,用骑兵来巩固两翼。事实上这种阵式,骑兵成了步兵的辅助力量,用于克敌致胜的是核心的步兵阵。

      在北方先后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都有较强大的武力。军队中以骑兵为主力作战。辽金的军队都很讲究骑兵的机动作战,,一般军中的正兵均配有数匹战马,(辽军一名正军有马三匹)机动力很强,如辽宋的幽州之战中,辽军就凭借当地平坦的地形和骑兵的机动力,先后将宋将曹彬,潘美各个击败。金兵也长于骑兵善于野战,史称“金之初起天下之强莫过于此”,金国有著名的拐子马,在作战时步军为正兵,以拐子马作两翼突击,在平原上对宋军作战有着很大的优势。

      这一时代的骑兵,以北方少数民族骑兵为主,他们作战的主要武器为弓箭、马刀、也装备有狼牙棒等特殊的武器。当时的骑兵,开始偏向轻装,着少量甲,获得更大机动力,但是各国均还有重甲部队,如西夏的骑兵“平夏铁鹞子”(它的步兵叫“横山步跋子”)就以“乘善马披重甲”战斗力强著称。

    蒙古时代:

      这一时代,蒙古骑兵在敌人眼中成了恐怖的象征,蒙古人把骑兵战术推到了冷兵器时代的顶峰。长距离奔袭,迂回,包抄等骑兵的优势被发挥到了极限。

      蒙古人实行百户、千户制全民皆兵,军官世袭。他们“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战时自备武器装备出征,和平时期则是普通牧民。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蒙古人往往通过大规模的围猎来锻炼部队,对于儿童也从小就专门训练他们骑马射箭的能力。加上有成吉思汗,木华黎,速不台,拖雷等出色的战术家指挥。蒙古人成为当时

      世上最强大的军队,征服了前所未有的广大领地。在东方消灭了宋、金、西夏,在西方打败了花刺子模,征服了俄罗斯草原,打败了西方联军,一直打到多瑙河边。

      蒙古军队前期基本是骑兵,后期其野战力量也是骑兵。蒙古骑兵有着超强的机动力,一名士兵往往备有六匹以上的战马,轮换使用,往往一天可以前进近百公里。蒙古骑兵的主要武器是弓箭,长年骑射的蒙古人能拉强弓,蒙古人的弓用混合的木料和骨头制成,具备很强的穿透力和很远的射程。能在高速机动中(甚至一边后退一边回头射击)准确射击的蒙古人能在短兵战前给予敌人极大的杀伤。因为蒙古人往往自备武器,所以在箭、马刀以外,士兵们还带有自己喜欢的武器如长矛、狼牙棒、绳套等。在防具方面,蒙古人以皮制甲为主,轻便坚固,虽然不象铁甲的防护力好,可是为其赢得了更大的机动力。值得一提的还有蒙古马,蒙古马虽然体型较小,不及阿拉伯,亚利安马速度好、体型高大,但蒙古马适应力强,耐粗饲,易增膘,寿命长,十分适合长距离行军,无后勤保障作战,这些马随处能找到食物,在草原地形能曰行军五十至一百公里,可以终年使役。并且重要的一点是蒙古马的母马哺育期可产奶三至四百千克,这成为长时间在外作战,无需后勤保障的蒙古军的一个重要食物来源。蒙古人是游牧民族,其人民生长在苦寒之地,对于恶劣气候的忍耐力极强,物质条件要求很低,有着一般农耕民族人民无法比拟的战斗力。

    明清及以后时代:

      明清以后火器得到了大力的发展,随着专门的火器部队和炮兵的出现,骑兵的地位逐渐下降,明以后很少有作为主要战略力量的骑兵存在,就不再多说了。

      明代的骑兵主要和其他兵种配合作战,并配有火器。名将戚继光设立了车营就是一种步、车、骑配合作战的方式。明孙承宗的《车营扣答合编》中也对这种战术进行了进一步研究。还发展出了先以火器轰击继以骑兵冲击步兵跟进的战法。

      到了清朝,清朝自以为以弓马开国,其开国时的女真,蒙古骑兵就是传统上的骑兵,没有什么发展,加上不注重火器的,使我国最终落到了被列强任意欺负的下场。当时已是火器的时代,骑兵地位就更低了。直到机枪,战壕组成的阵地战出现,基本上丧失了在军中的地位,逐步退出军事舞台。只到其后继者装甲机械化部队的出现,骑兵成为了一种历史,只在某些庆典礼仪场合使用。

    爱尔兰

    爱尔兰历史起始于公元前6600年前后,最后一次冰川期结束后人类开始在爱尔兰定居开始。约前300年当地的人从青铜器时代过渡到铁器时代。可能与此同时随着凯尔特人向爱尔兰的迁徙凯尔特语来到爱尔兰,后来凯尔特语与当地人的语言混合后形成了爱尔兰语。

     

    4世纪和5世纪爱尔兰基督化后在爱尔兰形成了由修道院、传道士和王国组成的文化。但随着维京人的入侵这个文化受到冲击。1169年和1171年诺尔曼人占领爱尔兰,英格兰开始在爱尔兰的文化和政治中占支配作用。但到1609年为止爱尔兰仍然是由许多王国组成的,一直到1609年英格兰才完全占领爱尔兰。

     

    1801年以前,爱尔兰由一个由新教徒支配的爱尔兰议会统治,这个议会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但新教徒在爱尔兰属少数人。1801年爱尔兰议会被解散,爱尔兰成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在政治和武力斗争后1921年爱尔兰岛南部的26个郡从英国独立,爱尔兰共和国成立,北部的其它郡依然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北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争执至今未能解决,从1960年代开始这个争执恶化为危机,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是爱尔兰与英国的外交关系和爱尔兰内部政治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1922年后爱尔兰南部在此后的几个十年中始终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难,大量居民外移。从1990年代开始,爱尔兰共和国的经济不断发展。

     

    史前史和早期历史

    爱尔兰的史前史和早期历史由于缺乏当地当时的文字记载只有通过考古、对传说和民间诗歌的研究和古罗马的记载来研究。

     

    约前10000年时最后一次冰川期结束,由于当时的海面比较低,爱尔兰通过一条地峡与苏格兰相连,而苏格兰也通过一条地峡与欧洲大陆相连。因此人类可以直接从欧洲大陆从陆路上迁徙到爱尔兰。今天被发现的最早的爱尔兰的居住点是前6600年左右建立的。此后的新石器时代(前3000年—前1200年)在岛上也留下了痕迹。除石器外考古学家还找到了耕作的遗迹。除此以外这个时期的文化还遗留下了许多与天文观察相关的巨大的石遗址。

     

    约前800年人类开始在爱尔兰寻找锌和铜等矿物,由此向这里带来了青铜器。爱尔兰进入青铜器时代,这个时代遗留下了一些精心加工的金器、青铜装饰和青铜武器。约前300年凯尔特人将铁器带到爱尔兰,爱尔兰进入铁器时代。凯尔特人是从前8世纪到前1世纪在多次迁徙中来到爱尔兰的。约前150年左右凯尔特文化已经在爱尔兰占支配地位。他们将爱尔兰分为至少五个王国。虽然这些王国之间不断争战,但他们还是达到了相当高的文明。这些王国中最有权势的是督伊德教憎侣。这些僧侣集中了教师、医生、诗人、神的代表和法律和历史的记载者的作用。

     

    罗马帝国占领英格兰后爱尔兰的贵族有时袭击英格兰进行抢劫。罗马人称爱尔兰为希伯尼亚(''Hibernia'')。托勒密于100年精确地描写了爱尔兰的地理和部落。爱尔兰从未是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但罗马的影响往往超出它的疆域。塔西陀曾提及一个爱尔兰部落首领,他在大不列颠与罗马将军阿古可拉相遇后回到爱尔兰去夺权。尤维纳尔报道说罗马“军队在爱尔兰海岸被俘”。假如罗马或其同盟者试图入侵过爱尔兰的话,那么他们没有留下多少痕迹。爱尔兰与罗马的关系到底怎样今天不很清楚。

     

    传统说圣帕特瑞克是于432年到达爱尔兰的。他对爱尔兰的基督化(约450年到500年)结束了凯尔特文化时期。他保留了爱尔兰特有的部落和社会结构。将原有的法律纪录下来。只有当原有的法律与基督教的教义相反的情况下才改变它们。传说他还引入了拉丁字母。爱尔兰的僧侣用拉丁字母保存了部分凯尔特人的口头文学。此后爱尔兰进入有文字书写的历史时期。

     

    中世纪

     

    维京人和爱尔兰传道士

    随着新的信仰的普及传统的督伊德教垮台了。爱尔兰的学者在修道院中学习拉丁语和基督教神学,修道院在爱尔兰非常繁华。从爱尔兰到英格兰和欧洲大陆的传道士宣传爱尔兰的学风,从欧洲各地吸引了许多学者到爱尔兰来。这些修道院非常出色,而且它们与世隔绝,为将拉丁语的许多知识保存下来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书画插图的艺术、金属加工、雕刻在爱尔兰获得巨大发展。

     

    但政治上的不统一和维京人的入侵(从795年开始)结束了这个时期。维京人来自挪威,在殖民了奥克尼群岛和设得兰群岛后他们来到爱尔兰,在开始的袭击过后他们开始在爱尔兰建立固定的居民点。这些居民点后来成为爱尔兰最早的城市的起点。都柏林、韦克斯福德、沃特福德等城市就是这样开始的。

     

    最早企图在爱尔兰建立一个自己的王国的维京人叫脱格斯特(''Thorgest''),他的王国位于今天的奥斯特、康诺特和米斯三个郡。这个王国从831年一直维持到845年,845年脱格斯特被米斯国王马拉奇杀了。848年马拉奇战胜了一支维京人的军队。852年,一些维京人在都柏林湾建立了一座堡垒,这是都柏林的开始(都柏林的名字来自古爱尔兰语''Án Dubh Linn'',意思是黑水潭)。不过希腊和罗马的学者报道此前在今天的都柏林已经有一座叫''Deblana''的居民点了。在这些居民点中原来的爱尔兰人和维京人混合。当时许多爱尔兰的国王的名字是维京人的名字,一些地名也包含维京名字的因素。今天许多爱尔兰海岸的城市还反应了维京城市的结构。

     

    但是维京人并没有协调他们的进攻,而爱尔兰人的防御也是不一致的。爱尔兰内部也不断发生权利斗争,这些内部的派别有时与维京人联盟。最后东北的塔拉家族占优势,他们也屈服了在爱尔兰定居的维京人。10世纪末布莱恩·博茹基本统一了爱尔兰,1014年他还击败了维京人。

     

    维京人的威胁、采纳新的武器技术、城市的建立和航海贸易的发展给爱尔兰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维京人并未能够在爱尔兰长时间立足,但他们的文化和语言在爱尔兰留下了足迹。

     

    此后150年中爱尔兰虽然依然有内部的斗争,但总地来说比较和平,艺术和文化得到发展。但内部的矛盾引起和加速了亨利二世领导的诺尔曼人的入侵。

     

    盎格鲁-诺尔曼人

    盎格鲁-诺尔曼人入侵爱尔兰是爱尔兰内部两个小国王之间因为的战争的结果。战败的那个国王逃到英格兰,后来逃到法国向亨利二世求救,让亨利二世入侵爱尔兰。亨利二世写了一封支持他的信,拿着这封信这个小国王跑到威尔士获得了那里的诺尔曼人的支持。诺尔曼人凭他们先进的军事技术(他们拥有长弓、骑兵和链甲)和爱尔兰人内部的分歧轻而易举地获得了首胜。这吸引了更多的诺尔曼人到爱尔兰来。这时亨利也开始对爱尔兰感兴趣了,因为他害怕其它诺尔曼人在爱尔兰建立一个与他竞争的对抗王国,因此他进入爱尔兰来建立他自己的威信。1155年,教皇艾德里安四世(他是第一位英国人教皇)授权亨利入侵爱尔兰去惩罚堕落和贪污。1169年亨利二世的军队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1171年他本人率领一支强大的舰队登上爱尔兰。亨利二世是第一个登上爱尔兰的英格兰君主。他立他的儿子约翰为爱尔兰大公并将爱尔兰的土地分给盎格鲁-诺尔曼的伯爵们。1172年艾德里安四世的继承人亚历山大三世承认亨利在爱尔兰占领的领域。这些封地主要位于岛的东部,这些伯爵们在这里建立了许多城堡来保护他们的封地。今天许多这些城堡依然存留着。然后他们开始向岛的其它地区进发。后来约翰成为英格兰国王后爱尔兰王国就正式并入英格兰王权下了。

     

    实际上随亨利二世来到爱尔兰的诺尔曼人的人数并不多,因为亨利在其它地区(苏格兰、法国)还有争执。因此这些占领者不得不与当地的爱尔兰人合作。盎格鲁-诺尔曼人只将爱尔兰过去的统治者推翻了,但他们试图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他们加强自己的统治,建立了一个中心制的管理机构,建立了许多城市。今天爱尔兰的许多大教堂是那个时代开始建造的。

     

    只有在西北和西南角的偏远地区还有爱尔兰当地的贵族统治,13世纪末由于岛上的诺尔曼统治者没有得到英格兰的支持,这些爱尔兰贵族与维京人一起可以削弱诺尔曼人的统治。这是第一场全爱尔兰的运动,而且这个运动还取得了一些军事胜利。随着时间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本来是诺尔曼人的贵族开始使用爱尔兰语言、习俗和衣饰,从政治和军事上他们也越来越站在爱尔兰方面了。后来他们也依然信奉天主教,没有加入宗教改革。

     

    早期英格兰的议会制度在爱尔兰也受到响应。1297年第一个爱尔兰议会成立。14世纪里在爱尔兰爆发了多次反对英格兰统治的暴乱。在百年战争中英格兰将它的精力集中在法国而忽略了它对爱尔兰的统治。此后的玫瑰战争更削弱了爱尔兰在英格兰政治中的重要性。一直到都铎王朝建立后英格兰才有时间来顾及它在爱尔兰的兴趣。1494年亨利七世公布了一条法律下令爱尔兰议会的决定只有在通过英格兰国王批准后才有效。此时英格兰实际上在爱尔兰只对东部的一个郡有直接的统治。

     

    新世纪初

     

    殖民和暴乱

    1542年亨利八世下令爱尔兰直接由英格兰国王管辖,此外岛上的所有教会财产国有化。这个国有化在英格兰与天主教会断绝关系、圣公会建立后在英格兰也执行。但爱尔兰的原住民和后来移居到爱尔兰的大多数诺尔曼人依然是天主教徒。亨利八世怕外国势力如西班牙会在爱尔兰挑唆反英格兰的叛乱。此外亨利八世将爱尔兰从一个公国提升为一个王国,并将爱尔兰与英格兰关系定位为共主邦联,亦即是爱尔兰的国王和英格兰的国王是同一人。爱尔兰的议会象英格兰的议会一样分上院和下院两个院,但大多数时间里天主教徒进入议会的机会被控制得很小。

     

    亨利的继承人爱德华六世是第一个大量向爱尔兰殖民的英格兰国王。

     

    1560年代开始英格兰开始大量在爱尔兰殖民,同时英格兰对偶尔发生的爱尔兰抵抗发动军事行动。此时的爱尔兰是欧洲最落后的地区之一,在这里没有先进的武器和组织结构。虽然如此爱尔兰人的抵抗越来越强大,他们使用游击战,当时的英格兰军队对这种战术没有准备,而岛上的山和森林为这个战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1568年在爱尔兰爆发了一场起义,直到1573年英格兰才将这次起义镇压下去。1579年爱尔兰再次起义,英格兰于1583年将这次起义也残暴地镇压了。

     

    真正威胁到英格兰的是1595年修·奥内尔组织的起义。奥内尔组织了一支约一万人的爱尔兰军队,这支军队有不少步枪,买这些步枪的钱是西班牙人出的,从苏格兰买的。此外西班牙还派专家帮助爱尔兰人建造要塞。在奥内尔的军队中有爱尔兰的原住人,也有后来移居的诺尔曼人。由于爱尔兰始终非常穷,在此以前就有不少爱尔兰人在西班牙的军队中做雇佣兵,他们在那里受到训练,获得了实战经验。奥内尔的起义在奥斯特郡开始,很快就蔓延到整个岛上。一支从英格兰来到的镇压这次起义的军队在一次奇袭中被消灭。1598814英军再次被重创。

     

    1600年伊丽莎白一世派了一个新的总督,这位新总督下令在爱尔兰北部消灭所有的粮食,没收所有的牲畜,他的目的是将造反者饿死。1600102英军想奥斯特的进发被起义者阻挡。1601921奥内尔又获得了3500名支援他的西班牙士兵。但英军还是达到了包围奥斯特的目的。虽然奥内而带着他的西班牙士兵赶来解围,但他们没有成功。西班牙人投降。1603年奥内尔签署了一个停火协议。英格兰完全占领爱尔兰,许多爱尔兰贵族,包括奥内尔于1607年离开爱尔兰。作为报复英格兰没收了许多爱尔兰地主的土地。

     

    伊丽莎白一世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从1609年开始特别对奥斯特郡进行殖民,使这个郡变成英格兰在爱尔兰的桥头堡。这次殖民运动一直的结果一直到今天还体现在北爱尔兰问题中。17世纪爱尔兰的经济获得发展,使得爱尔兰的人口增长,为了巩固他的统治,詹姆斯一世在许多城市里建立了堡垒和碉堡。1613年北爱尔兰的城市德里被直接交付伦顿管理,许多英格兰人移居那里,就连城市的名称也改为了伦敦德里。

     

    从内战到联合王国

    尽管在经济上爱尔兰不断发展,在政治上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对英国的情况感到非常不安。英王查理一世本人是圣公派的,但他试图天主教接近。1632年他任命托马斯·温特沃斯为爱尔兰总督。温特沃斯对天主教徒也很容忍。但查理一世与英国的国会之间发生了矛盾,当时国会内的清教徒占支配地位,清教徒提倡完全与天主教决裂。1641年在国会的压力下查理一世下令处死温特沃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担心这是国会要迫害他们的开始。同年11月在奥斯特天主教徒进行暴动屠杀英国移民,上千人死亡。16421月查理下令逮捕多名反对他的国会议员,由此导致了英国内战的爆发。这场内战也波及到爱尔兰,一开始爱尔兰的暴动是反对所有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新教移民的,但不久爱尔兰人就成为查理的支持者了。

     

    爱尔兰原住民、诺尔曼移民和保皇派的英国移民于1642年成立了基尔肯尼同盟,其目的是成立一个天主教的、保皇的爱尔兰。这个同盟的军队占领了爱尔兰的大部分地区,只有奥斯特和都柏林还在英国议会的手中。1648年移民到爱尔兰的苏格兰人也加入了基尔肯尼同盟,同年在英国本土国会军战胜。16491月查理被处死,英国成立共和国。在内战中奥利弗·克伦威尔成为了英国最有权的人,16498月他亲自带领一支军队进入造反的爱尔兰。克伦威尔在这次战役中使用了非常残酷的手段。1649911日克伦威尔攻克杜希达,城内所有市民不是被杀就是被逐,城市被完全摧毁。韦克斯福德遭到同样的命运。1650年克伦威尔由于苏格兰告急离开爱尔兰,他留下的军队于1652年彻底镇压了当地的暴动。

     

    在这场内战中爱尔兰大部分地区被摧毁,许多被俘的造反者被送到加勒比海地区充当奴隶,大多数爱尔兰地主的土地被没收。由于英国共和国无法向它的士兵发饷金,它就把爱尔兰的土地分给这些士兵,上万英国士兵这样移居到爱尔兰,他们主要居住在奥斯特附近,大多数这些人是清教徒。克伦威尔下令爱尔兰人只许在香农河以西定居。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查理二世虽然同情天主教,但他下达了对爱尔兰的经济不利的命令。爱尔兰只许向英国出售羊毛,这对爱尔兰经济的打击非常大。此外爱尔兰不许与英国的殖民地直接进行贸易。1685年詹姆斯二世继位,詹姆斯二世宣布板依天主教,这导致了国王与国会之间非常大的矛盾。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詹姆斯二世被推翻,他的新教女婿威廉三世上台,詹姆斯逃亡法国。他从那里逃到爱尔兰,希望通过当地的天主教徒的支持重获英国王冠。威廉三世决定对詹姆斯采取军事行动。1690年在波尼战役中他战胜詹姆斯。詹姆斯逃返法国。爱尔兰的天主教徒为此丧失了许多权利。此时爱尔兰四分之三的土地在英国人手中。

     

    1750年在爱尔兰再次爆发了一次大的起义,爱尔兰共和兄弟会、联合爱尔兰人社会等组织成立。1797年不准参加天主教神事的爱尔兰农民起义。

     

    联合爱尔兰人社会的发起人沃尔夫·托恩说服拿破仑在爱尔兰对英国开战。拿破仑遣送了一支2000人的部队到爱尔兰南岸,但他的军队和爱尔兰的农民都很快就被镇压了。农民起义的首领被捕和处决,其它参与的人也被捕。

     

    18世纪末对爱尔兰的议会权利和进入议会的条件的限制大部分被取消了,但1801年爱尔兰的自主权也整个地被取消了。

     

    19世纪后的爱尔兰

     

    大饥荒和自主联盟

    1800年爱尔兰议会通过了与英国统一的法律,爱尔兰王国和大不列颠王国统一。爱尔兰由伦敦的英国议会统治。

     

    1846年到1849年的土豆产量很低造成了一场大饥荒,许多人饿死,更多的人背井离乡。爱尔兰的人口从850万减少到600万。英国政府袖手旁观。因此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爱尔兰的独立运动又抬头了。帕特里克·皮尔斯、麦克尔·考林斯、罗杰·凯塞门和伊蒙·德·瓦勒拉等是其领导人。最早的抗议是丹尼尔·奥康尼尔组织的,他是数世纪后第一位被选入英国国会的天主教徒(1828年)。1843年英国政府不得不再次动用军队和炮兵来镇压暴动者。此外在爱尔兰还成立了许多要求独立的政治组织,其中包括自主联盟。这个1870年成立的组织有时甚至在英国议会中拥有60个议员。

     

    19145月英国下院通过了“自主法律”。爱尔兰应该获得一个自己的宪法和自主权。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阻止了这个法律的生效。

     

    独立

    1916年复活节的起义失败后爱尔兰爆发了一个为期数年的游击战。新芬党本身在起义中并没有起多大作用,但此时成为独立运动的集中点。在1918年的下院选举中新芬党获得了爱尔兰选票的80%,这些议员组织了1801年以来爱尔兰的第一次议会。伊蒙·德·瓦勒拉被选为爱尔兰共和国总统,一个独立的政府和管理组织开始被建立。英国政府立即宣布这个议会是非法的。从1919年到1921年的爱尔兰独立战争以英爱和平条约结束。32个爱尔兰的郡中26个宣布从英国独立。这些独立的郡成立爱尔兰自由国。爱尔兰北部的六个郡组成北爱尔兰留在英国。英国改名为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内战

    麦克尔·考林斯签署的英爱和平条约承认爱尔兰的分裂,但议会中的小部分人和共和国总统伊蒙·德·瓦勒拉不承认这个条约。议会、新芬党内部和爱尔兰共和军内部对这个条约的见解分歧都存在。德·瓦勒拉辞总统职。在此后的爱尔兰内战中他领导“共和军”与新的由新芬党组织的政府的爱尔兰正规军。1923年共和军投降,内战结束。1926年德·瓦勒拉退出新芬党成立了一个新的政党爱尔兰共和党。1932年爱尔兰共和党在大选中获胜,德·瓦勒拉成为爱尔兰首相。

     

    爱尔兰共和国

    1937年通过公民公投爱尔兰获得了一个新的宪法,改名为爱尔兰共和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爱尔兰保持中立。1948年爱尔兰退出英联邦,此时的爱尔兰经济上相当落后。1973年爱尔兰加入欧洲共同体。依靠欧洲共同体的结构资助和爱尔兰本身的改革爱尔兰的经济开始发展。

     

    1985年英国和爱尔兰就北爱尔兰问题达成协议,爱尔兰在这个问题上有发言权。1994年近爱尔兰共和军的新芬党宣布单方面停火,为和平谈判制造了前提。

     

    1997年爱尔兰总统玛丽·罗滨逊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

     

    1998410爱尔兰政府、英国政府和北爱尔兰的党派签署了条约,爱尔兰放弃其在宪法中规定的对北爱尔兰的主权要求。在此后的全民公投中94%的选民同意删除宪法中的这一条。

     

    2002年爱尔兰引入欧元为货币。从200411631日爱尔兰首相伯蒂·埃亨出任欧洲联盟议会主席。在他的领导下欧盟完成了其就欧洲宪法的磋商,欧洲联盟获得了25个新的成员。

    漫谈维京

      中世纪是个荒蛮的时代,不单指人文的凋敝,新兴的国家各恃武力,争抢着罗马帝国昔日的版图。凯尔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萨克逊人,纷纷建立起各自的国家。我们来看看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民族维京。

      

      维京人生活在1000多年前的北欧,今天的挪威、丹麦和瑞典。当时欧洲人更多将之称为Northman,即北方来客。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他们远航的足迹遍及整个欧洲,南临红海,西到北美,东至巴格达。但他们第一次在当地百姓面前出现,就是以海盗的身份抢劫掠夺。

      

      撇开考古学的成就不说,我们可以从维京人自己讲述的故事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片断。最早的故事、历史、诗歌并没有写成文字,而是通过口头的传唱代代流传。直到公元1100年左右,居住在冰岛的维京人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字,记录在兽皮上,或者木块、兽骨和石头上,这种文字由几条简单的曲线构成,称为Rune,最早有26个字母,后来渐渐演变成16个。我们亦可以从同时代人的记载中找到维京人的点滴。但是一些受害者,比如修道院的僧侣,他们的描述就有欠客观。

      

    政治

      维京人的社会体系包括三个阶层:

      Jarl:王侯,多为大领主,世袭的贵族;

      Karl:自由人,军队的主力,武士阶层;

      Thralls:则是最底层的奴隶。

      

      但这种划分不绝对,一个自由人可以变成奴隶,如果他丧失了所有自己的份地;一个奴隶也能变成自由人,忠诚侍奉主人,就会得到赎身的机会。

      

      贵族与自由人定期开会,决定重大事件,解决争端,他们称这种会议为Thing

      

      最早的时候,国王是最大的贵族,他做出几乎所有的重大决定,以至于部族会议只负责一些地方事务。但在冰岛,由于从来没有国王,部族大会决定一切,全岛的贵族与自由人都要参加,每年定期在某个地方召开,为期两周。

      

      很久以前看过一部书,Jean Aule所写的洪荒孤女(The Earth's Children),那时惊异于这位阿姨怎么能写出这么详尽的史前风情。书中的部落每两年会聚集到一个地方开大会,完成一系列的祭典、贸易、协商、竞技,想来就是参考了北欧的传统。

      

      维京人无条件的接收国王和大会的全部法令,这些法令为每个人所熟知。违背的人将被开除出部落,称为Outlawed,这里不是绿林好汉的意思。这次被放逐者不能耕作任何土地,不能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他们只能住在山洞中,过着躲藏、偷盗的生活。

      

    生活

      维京人过着家族生活,父母子女祖孙姑侄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头。他们彼此忠诚,家族中的一员受了欺负,全家人就一起去部落大会要求公正。如果一名男子被杀,他的家族多半会要求得到金钱或是土地的赔偿。如果部落大会认为他们确实有权力做出这样的要求,凶手的家族爽快的付了赔款,那就万事照旧;但如果死者的家族觉得裁决有欠公正,他们就会私下里杀死对方的一名成员,于是怨怨相报,没完没了的世仇可能成为古老家系的额外传统。

      

      女性谈婚论嫁由全家人决定,但她有权力从列出的清单中挑选一名。婚后她还保有以前的财产,并且在丈夫出远门时负责照看家里的土地。离婚很简单,夫妇俩发表一个声明,当着公证人的面说清他们离异的原因。有些理由看来很可笑,比方说有丈夫抱怨他的妻子老是穿裤子而不是裙子。

      

      孩子们则与长辈住在一起,直到他们成年后,出去加入另一个家庭。在这之前,男孩子学习耕作、战斗技巧和航海术,以及工具和武器制造;女子则学习纺线织布,制作黄油与奶酪。

      

      大多数维京人平时是职业农夫,他们住在乡间。荒蛮之地没有大城镇的概念,只有少数几个重要的港口如约克和博卡,更多的维京人与其家族一起生活在小农场上。根据记载或者挖掘到的遗址我们可以复员当年的房屋,发现所有的农场几乎都是一个样子。主建筑是幢长方形的屋子,考究一点的,会额外增加一些独立的小屋,充当牲口栏和手工作坊,农夫在作坊内自己制造工具和武器。

      

        在早期的长屋中,只有一到两个房间,全体家庭成员就在一间屋子工作、生活。并且与饲养的牲口混居在一起。这样的屋子一般有20长, 6宽。厕所同时也是浴室,北欧人喜欢洗蒸汽浴。正对着进门的地方,是一个火塘,全家做饭或者取暖都在这里。这间屋子同时也是储藏室。每面墙上固定着木质的长椅,白天坐、晚上睡,底下还堆放着各式杂物。每户人家有一到两张高背椅,只有一家之主才有资格坐坐,或是来了什么特别尊贵的客人。除了见过世面的国王以外,北欧海盗没有床的概念。

     

      长屋中阴暗潮湿,没有地板,踩的就是泥地。北方苦寒之地,树木稀少,偏偏石头都很少见,维京人垒墙用的是草砖,即将草和泥土的混合胚子稍加烧制,他们自己称为Turf,在冬季这种砖很保暖。有些人家在砖墙内侧用木板再做一道夹墙,中间要空开一段距离,以免木板受潮发烂。长屋通常有两扇门,窗很少,实在要有也就是一个简单的窟窿。可以自由开合的窗户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余的装饰。全部的采光来自门,火炉上方为了排出炊烟的小孔。夜晚照明用蜡烛,但是用动物的油脂做的,在密不透风的房间里点起来,可想而知是什么味道。

      

      妇女在屋里纺线织布,所有衣服都是家庭手制的,手巧的主妇会加上较多的装饰。她们把羊毛或者亚麻纺成线,织成布。用蔬菜汁染上不同颜色,无外黄、黑、绿、褐、蓝、红等鲜艳的颜色,维京人喜爱这种醒目。最后将布剪裁成衣服。整个过程复杂漫长,所以每个人没有几件衣服,身上所穿的连续用上好几年。其实日常维京人的衣服只要舒适就好,并不讲究式样,弗论什么时尚,以至于数百年的时间中,他们的装束一点没有改变。

      

      大多数农场规模是很小的,依靠单独的家庭经营。较大的农场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农夫可以雇用没有土地的自由人,或购买奴隶。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至今没什么变化:春天播下种子,晚秋收获。不能留过冬的牲口在秋天最肥壮的时候被宰杀,肉经过熏、腊、腌的方式被保存下来。农夫的另一种身份是海盗,劫掠与耕作相交替。海盗每年外出两次,春播或秋收之后,妻子会顶替他在家中打点一切。冬季的气候总是很恶劣,北欧人躲在屋里修补工具,缝制衣物,硝制兽皮,同时准备好明年出海的船只。 

     

      当时家居的遗址和维京人的垃圾堆(还是保存很好),揭示了他们的饮食结构。维京人的主食以肉类和鱼类为主,他们饲养猪、鸡、鹅、鸭、牛、羊,得到肉、奶、蛋,偶尔还打猎捕鱼。他们种植黑麦和大麦用来做面包,用甘蓝和洋葱作调味品,此外还有大蒜和水芹。他们用木杯或镂空的牛角喝啤酒,牛奶以及一种用蜂蜜自制的酒。一天照例吃两顿,早上8点左右是早餐,晚上8点左右是晚餐。全家人聚在一起,用木制的锅碗瓢盆做饭。维京人用刀和勺进餐,但没有叉子。

      

    文化

      维京人信仰很多神灵,有男有女,不同神灵照看着日常生活的不同方面。他们时不时的在各处显灵,让适当的事情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发生。

      

      故老相传,神灵都住在一个叫阿斯加德(Asgard)的地方, 相当于天堂所在吧。在地底的世界自然也有地狱,叫做尼夫海姆(Niflheim)。海盗们坚信,如果一个男人光荣战死, 灵魂就能进入天国阿斯加德的神宫瓦尔哈拉(Valhalla),勇士的英灵在那里饮宴、欢歌、讲述传奇。 如果生为战士而很黯淡的是死在床上,那就只配进地府。

      

      从这点出发,维京人相信人死不过是去另一个世界旅行,他们就在死者的墓穴中堆放很多的陪葬品,供其路上花用。有吃有穿,各式工具,诸般兵器。更有甚者,如果死的是国王或者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会将死者生前的战船与之一起埋葬,即是很有名的"海盗的葬礼"

      

      维京人认为,在动物中亦埋藏着神性,他们据此将动物分成善良的和邪恶的,相信幽灵的存在,地精(Goblin)和大地精(Troll)也来自维京人的神话。维京人相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他们将这些先知称为真言者(Soothsayer),这些隐士居住在偏远的乡间,受着四方膜拜者的供养。

      

      北欧海盗喜欢听故事和诗歌,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就用这种方式来纪录历史。每个部落中有人专门记录这种故事,并编写新的传说。将这些冗长的故事用文字刻到骨头上显然需要很长的时间,维京人在漫长的冬季躲在屋子里讲述父辈流传下来的故事。

      

      职业的艺人或吟游诗人四处采风,参加每年三次的节日,也参加婚礼和宴会。这种场合总需要歌唱与舞蹈,讲故事的人会得到某种形式的礼物,戒指或者项链。他们的故事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可能有点夸张,某人杀死了屋子那么大的野猪;某主妇一天挤完了一千头奶牛。维京人的逻辑是这样的:值得描述的功绩不是已经做了什么,而是能够做些什么。

      

      聆听维京人的歌唱需要极大的胆量和毅力,有个阿拉伯的旅行者去过丹麦后说:“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吓人的吼叫,一群野狗的咆哮比得上他们的嗓音,但没有他们的放荡。”

      

      北欧人喜欢玩文字游戏,他们的沙加满是比喻的复合词,用来指代某种事物而不用直接提到名字。比方说,剑被称为战斗调料,这样的比方让后世的考古学家迷惑了很久。他们还喜欢猜字谜,交换各种字谜是文化加流的重要部分,就像我们今天从BBS看到的各种笑话。

      

    战斗

        从孩提时代开始,维京人就喜爱种种竞争激烈的游戏,他们比试马术、举重、划船、操帆和游泳,每年的部族大会同时也是北欧的奥林匹克。最热衷的运动是摔跤,划出一片空旷的场地,中央放置一块尖头的界石,比赛的双方用力将对方推到石头上去。

     

        此外他们还比试射箭、滑雪、溜冰。所有这些比赛,都是为了锻炼出更加强壮的战士。哪怕冬天躲在屋里玩的游戏也是如此,从阿拉伯流传来的棋盘游戏,内容总是围绕着攻守技巧。   

     

        维京人是强悍的战士,他们的人数较少,于是就得依靠周密的策划与出其不意的突袭。在战斗中他们又表现的异乎寻常的狂热,捍不畏死,于是人们谈海盗色变。

     

        他们的突击常分成两节:先在远距离上投掷长矛,发射火箭;然后用剑和战斧做近距离的了断。

     

        在海上相遇时,海盗遵守古老的传统,一声不吭的将船系一起。在船头搭上跳板,然后依次上场单挑,每个走上跳板的人都面临这样的命运:或者将对方统统杀光,或者自己战死,由后面的同伴替自己复仇。如果感到害怕,可以转身跳进海里,没有人会追杀逃兵,但放弃战斗资格的人与死者无异,从此连家人都会忽视他的存在。

     

      因此排在船头第一个上阵的,通常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在战斗中赤裸上身,发着粗野的吼声,忘情的享受战斗的酣畅。他们知道,脚下的跳板浸透着祖辈的鲜血,自己的后代也会落脚在同一个地方。愤怒使维京海盗显得强大而骇人,这种战士即被称为Berserker,狂战士。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种原始的战斗会激发出这么惊人的人类本性,狂战士的故事被代代相传。

      

        战斗中生存下来的男人慷慨分享胜利,维京人的第一位国王名叫哈罗德(Harold),绰号细头发,他统治的地域就是今天的挪威。一个夏天他出发去讨伐打劫他领地的海盗,征战时间过长,以至不得不在奥克尼(Orkneys,苏格兰北部岛屿)过冬,顺带就占领了苏格兰、设得兰和赫布里底群岛。

     

      第二年开春大队人马要回挪威,这位国王就把新的领地交给罗根伐德伯爵统治,因为这位伯爵在远征中失去了唯一的儿子。罗根伐德又把领地谦让给齐格尔德伯爵,因为在战斗中救了他一命。今天苏格兰还有以齐格尔德命名的港湾。

      

    贸易

      维京人的农场出产几乎全部日常生活用品,从工具到衣物,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擅长制造某种器具的人慢慢成了专门工匠。他们随处开设店铺,但铁匠的铺子总在镇子的边上,因为炉子有失火的危险。

      

      工匠生产的器具经过更多的装饰,他们制造工具、武器和珠宝。维京的珠宝享誉至今,有很复杂的制作工艺,胸针通常是用白蜡为胚,白银或青铜浇铸,加以打磨制成,上面镶嵌彩色的石子或者珠宝。琥珀和染色的小石子可以制成项链。黑玉和绿松石则制成骰子和筹码,用来下棋。来往的货郎冲州撞府,嗯应该是冲乡撞县的兜售这些做工精美的首饰。

      

      维京人与很多地区保持着贸易上的往来,考古学家从北欧的墓葬群中也找到了不少别的地区的产品与钱币。不过他们更加喜欢白银,商人随身带着天平,用银块充当砝码。石刻与传说记载了他们的旅行:

      

      公元860年,沿着伏尔加河下溯的维京人来到了俄罗斯(其时还不叫这个名字)。他们同当地的斯拉夫人作交易,从诺夫格罗德南下,沿河来到波尔加,用奴隶换取蜂蜜和毛皮;再顺着伏尔加河进入里海,换乘骆驼,一直来到巴格达,交易丝绸和香料。

      

      另一条贸易路线是沿着第聂伯河到达基辅,进黑海,到达盛产葡萄酒、丝绸和伊斯坦布尔,出售精美的珠宝首饰。 旅行 维京人是很好的水手和船匠,相比较,别国的船去不了远海,设计也很笨重。维京人的船分量轻,船身狭窄,吃水浅,可以在欧洲所有河流中航行。

      

        维京人在冬天建造或者修补他们的船只,通常在露天建造,偶尔会搭个工棚。船身和船桨用橡木制造,桅杆用松木,可以在大风中适度的弯曲,先用整条原木加工成龙骨,以保证强度。弯曲的头尾单独加工,然后用铁钉固定到龙骨的两端。接着在龙骨上架好横梁,就完成了整条船的轮廓。沿着轮廓在船的两侧铺上蒙板。这种整条的木板层层相楔,上面一层刚好覆盖住下面一层的边缘。最上层的蒙板开凿了若干小孔,五米长的木桨从孔中伸出。最后铺上地板,架上桅杆,在桅杆顶上装上金属制的风向标。橹则安装在船体后部的右侧。船帆的两侧挂上麻绳编制的网,防止船帆在强风中被撕裂。这样的船最常见,全长二十米左右。

     

        水手们随身带着一个小箱子,装着衣物和武器。划桨的时候就坐在上面,但他们很少划桨,他们是操帆的好手。每艘船的首尾都有一个舱室存放食物,储藏着黄油,奶酪,啤酒,淡水,肉食,苹果和干栗。此外还有各种炊具,帆具和上岸用的帐篷。

     

      他们穿着毛皮大衣,就在船上和衣而睡。船上还能生火做饭,用一个装满沙子的盒子做炉灶。在海上,他们用日月星辰做方向标。天气差的时候也用指北针,一块简单磁化过的铁片。

      

      在维京人漫长的旅途中,船是他们移动的家。桅杆可以放倒,蒙上船帆就是很好的帐篷,海盗们甚至像阿尔戈英雄一样扛着座舰前进,从一条河到另一条河。因为水运更省力,可以运载更多的人和装备。

      

      不能坐船的场合他们就骑马,沿着古罗马的驿道前进,或者他们在冬日出门,可以借助滑雪和溜冰。用鲸鱼骨制作冰刀,绑在鹿皮鞋底上就成了冰鞋。雪橇可以运载病人和老弱,或者大量的装备。不管怎样说,他们讨厌步行,因为既慢又要背负沉重的行李。

      

      为什么维京人一直在旅行,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认为是天性使然,更得到公认的看法就是,他们在寻找着可耕作的土壤。北欧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家之主死后,长子继承家业,别的儿子成年后必须离开兄长,自己组建家庭。这样随着人口的增长,北欧原本不多的耕地更加不敷使用,于是维京人四海为家,寻找着好的地方开辟农场。

      

    海盗的足迹:  

      从公元780年开始,维京人越来越多的外出活动。他们需要更多的贸易市场,需要更多的掠夺场地。他们主要偷盗牲口和谷物,也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财宝。他们迅速出击,得手后同样迅速的离去。附近的居民深受其害,将维京人视作蛮人,冷血的战士。

      

      公元789年,一伙维京海盗洗劫了多赛特郡,从此英格兰就受着不断的骚扰。当地人与强盗英勇的战斗过,但更多的时候,他们缴纳赎金,称为 Danegeld(今天丹麦的赋税不叫tax,就叫Danegeld),让灾星快快离去。但钱不是总可以解决问题的,海盗有好几股,这个大王离去,另一个头领翩翩登场。在防守薄弱的地区,维京海盗很是猖獗。

      

      当伟大的阿尔弗雷德(那时的国王不是皇帝,没资格称几世几世,只好在名字后面冠个Great)执政威赛克斯期间,他跟主要的维京部族达成协议,允许他们定居在英格兰东南部的地区,称为Danelaw(今天丹麦的法律称为Danelaw)。即便如此,脆弱的和平还是时时被打破,因为每一方都想得到更多的土地。

      

      海盗的族群众多,意味着劫掠永远不会停止,哪怕是加涅特,挪威和丹麦的国王,征服了英格兰之后,他的领地还是常常被瑞典的海盗骚扰。不胜其害之下,这位强大的君主也不得不缴纳赎金。

      

      唯一的例外是在1066年,征服者威廉一世带着诺曼底士兵踏上英格兰,他的暴戾连海盗都望而生畏,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在外国人的皮鞭下反而度过了相对平静的一年。

      

      苏格兰离北欧更近,公元795年奥克尼群岛被维京人占领,然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海岸线为海盗所控制。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与挪威的贸易路线,并且以此为落脚点,向更西部发展。

      

      苏格兰是挪威人的天下,相安无事。爱尔兰复杂很多,挪威人、丹麦人还有爱尔兰海盗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于是常常爆发大规模械斗。直到公元902年,挪威人才暂时离开爱尔兰,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他们于公元917年就卷土重来,占领了都柏林作为贸易港湾。

      

      1100年,都柏林才被诺曼人接管。但是众所周知,诺曼人正是丹麦海盗在法兰西留下的后裔。

      

      北海固然是满目疮痍,维京人越过直布罗陀,在地中海沿岸继续肆虐。与强大的对手做生意,面对弱者就成了盗贼。

      

      这些不法之徒甚至打劫修道院,因为修道院中总有大量储藏的食物与财宝,僧侣又不动手反抗。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遇难。

      

      公元844年,西班牙的阿拉伯军队在康多巴组织了一次成功的反登陆,伊比利亚半岛从此风平浪静,只有和气的维京商人来交易葡萄酒和奴隶。

      

      法国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先是老实交付了赎金,后来又学着英国人的做法,把最大的海盗头子罗勒(Rollo)封作诺曼底的大公。须知,这位老兄是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曾曾曾祖父,他的后裔在1066年终于成为英格兰的国王。

      

      挪威人离开家一直往西远航,寻找新的家园。公元860年他们来到冰岛,原先住在这里的僧侣在一片恐慌下纷纷出逃。公元920年他们来到格林兰开始定居,但那里的气候一年比一年寒冷,不能种植庄稼,终于1500年全部的维京人离开了这块冰冻的岛屿。

      

      后人一直在寻找北欧人到过美洲大陆的证据,据称1898年在美国出土的一块北欧石刻,后来被证实为1958年的赝品。 1965年找到的维京航海图,有详尽的美洲海岸的轮廓,后来也被证明伪造。直到1969年丹麦的一个海盗墓中,终于找到了一枚石制的箭头,后经测试证实确为美洲的产物,海盗们确实到过北美洲。

      

        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大陆的推广,维京人在金钱或者刀剑下逐渐改变了信仰,宗教终于让他们放弃了拳头上讨生活的做法,漂泊不定的海盗在各地定居下来。他们的遗族今天在哪里呢?除了北欧国家以外,我们来看看伊本·费德拉(Ibn Fadla),一位阿拉伯的旅行家的记载: “罗斯人居住在湖中的岛屿上,他们劫掠附近的斯拉夫人村落,将俘虏卖到伏尔加河的下游城镇。”

     

      伏尔加河流域的原住民是斯拉夫人,部落之间多年不断的争斗之下,有人去北欧请来强有力的佣兵和领导人。于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瓦兰吉亚人结束了纷争, 大量涌进的维京移民被当地人称为Rus,罗斯人。直到公元882年奥列格大公建立起罗斯国家, 将他们居住的国家称为Rusland,即今天的Russia,俄罗斯。

    維京人

    维京人(Viking)就是北欧海盗,他们从公元8世纪到11世纪一直侵扰欧洲沿海和英国岛屿,其足迹遍及从欧洲大陆至北极广阔疆域,欧洲这一时期被称为“维京时期”,在英语中,这个词是从18世纪的传奇故事中引入的,有一种说法认为可能是来源于古代北欧人的语言,“vik”意思是“海湾”,“ing”意思是“从……来”,加起来“维京”意思是在海湾中从事某种事,“vikingr”是在海湾中从事这种事的人。另一种说法认为是来源于古英语“wíc”意思是“进行贸易的城市”,因为后来部分维京人定居到不列颠岛,并和当地人进行贸易。

     

    vikingr”这个词曾经出现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古代茹尼文石碑上面,在冰岛的土语中也意味着“海上冒险”。在英语中“wicing”这个词首先出现在6世纪的古代盎格罗-撒克逊的诗歌中,意思就是海盗,但当时英国人并没有将北欧海盗称为维京。在中古英语中“维京”这个词已经消失了,但18世纪时又重新出现在传奇故事中,到了20世纪,“维京”不仅指海盗,意义扩展为指斯堪的纳维亚人,并出现许多新词如:“维京时代”,“维京文化”,“维京殖民地”等。

     

    由于后来斯堪的纳维亚人沿着俄罗斯的河流从事商业活动直到拜占廷帝国,并在河流沿岸设立殖民地定居,所以后来将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商人也称作维京,北美洲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也被说英语的人称为维京。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斯堪的纳维亚人都是海盗,他们和其他地区的欧洲人一样也是农民、渔夫和猎人,他们为了防止海盗入侵也成立了舰队,将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称为维京会造成混淆。

     

    历史

    最早见于历史记载中的维京海盗是记录在《盎格罗-撒克逊编年史》中的公元789年一次对英国的袭击,当时他们被当地官员误认为是商人,这些海盗杀死要向他们征税的官员。第二次记录是在公元793年。以后200年间维京不断地侵扰欧洲各沿海国家,沿着河流向上游内地劫掠,曾经控制俄罗斯和波罗的海沿岸,据说他们曾远达地中海和里海沿岸。其中的一支渡过波罗的海,并远征俄罗斯,到达基辅和保加尔。有些船队远航至里海,前往巴格达和阿拉伯人做生意。而更为著名的一支维京人向西南挺进,在欧洲的心脏地带掀起轩然大波。他们大肆劫掠不列颠半岛,并且还向欧洲大陆进行了侵扰。维京(Vikings)一词便带有掠夺、杀戮等强烈的贬义。维京人对于欧洲历史尤其是英格兰和法兰西的历史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

     

    11世纪时的德国历史学家不来梅的亚当曾在他的著作《汉堡大主教史》第四卷中记载过:“海盗们在西兰岛聚集了大量的黄金,这些海盗被他们自己人称为维京,我们称他们为阿斯考曼尼,他们向丹麦国王纳贡”。

     

    13世纪时,挪威国王哈罗德一世下决心要将这些海盗从苏格兰及附近岛屿清除出去,部分维京逃到冰岛。北欧的传说将他们描绘成无畏的英雄,但到了18世纪的传奇中又把他们描绘成强盗。欧洲人认为是斯堪的纳维亚农民业余去做海盗,但斯堪的纳维亚人认为可能这些人只是非法的强盗。又有一种说法认为是斯拉夫人中的海盗逃亡落脚在北欧。

     

    维京人的船

    维京人的船是维京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维京人的一切都与他们的船有密切联系。维京船制造的材料主要取自高大笔直的橡树。维京船分为战船和货船两类。战船较轻,船窄,灵活轻便,又很耐风浪;而货船的船身又高又宽,船体也很重,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载重航行时可保持稳定。两类船都有通常所说的弯曲船首,用一整块完整的橡木精雕细刻而成。

     

    维京战船由于吃水浅,速度快,转向灵活,十分适合远征异地时突袭式的劫掠活动。但由于维京战船甲板是露天的,因此不能起到挡风遮雨的作用。风雨和巨浪仍然使维京人又冷又湿,冻死人和夜晚被巨浪卷下海淹死都是很常见的事。由此可见,维京人的这种穿越大海的征服行动无疑必须具有无比的勇气和坚定的毅力,在取得胜利之前首先要忍受极大的痛苦。因此维京人这个名词从中世纪强烈的贬义到了今天又带有勇气的含义。

     

    维京时代

    从北方日耳曼人从公元790年开始扩张,直到公元1066年丹麦人的后裔征服英格兰,一般称之为“维京时代”,是欧洲远古时代和中世纪之间的过渡时期。维京人是著名的航海家,他们在设得兰群岛、法罗群岛、冰岛、格陵兰岛、都设立了殖民地,在10世纪末曾不定期地在美洲纽芬兰居住过。他们不仅是海盗,也同时进行贸易,甚至定居在欧洲沿海和河流两岸。有记录说公元839年他们曾作为拜占廷帝国的雇佣兵征服北非。他们的殖民地遍布欧洲,包括英格兰的丹麦区、基辅罗斯、法国的诺曼底等等。只是到了维京时代的末期,北欧才出现独立的国家和国王,同时也接纳了基督教,开始进入中世纪。直到欧洲各国王权强大,有能力抵抗维京海盗之后,维京方才逐渐开始消亡。

     

    传说

    传说中维京人戴着有角的头盔,浑身肮脏,蓬乱的长头发和胡子混在一起,用人的头盖骨作酒碗。实际上除了曾经在古代石刻中发现古代北欧人欢庆时确实头戴有角的头盔外,其他都不正确,古代北欧语言中skal意思是酒碗,被不正确地翻译成拉丁语“头盖骨”;当时维京人喜好清洁在历史上是有记载的。

     

    外部链接

  • 历史文献
  • Lofotr 维京博物馆
  • 奥斯陆的维京船博物馆
  • 维京船
  • 维京人
  • 维京介绍
  • 维京船只介绍
  • 维京师
    Category:歐洲歷史
    Category:西方古代史
    category:古代族群
    category:欧洲历史
  • 漫谈骑士及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是西方上流社会的文化精神,其制度产生于中世纪欧洲的上层社会,骑士本身就是一些中、小、封建主,骑士身份的获得,是一名武士进入上层社会的标志,但这一般是世袭的。作为一种贵族封号,它必须经过长期的服役,并通过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如果出生于贵族家庭的子弟想成为骑士,他必须78岁后即按照自己出生的等级依次到高一级的封建主及其夫人身边当侍童,14岁后为随从,即见习骑士,接受专门武士骑士训练,21岁时通过严格的考试和隆重的,仪式,宣誓及其它宗教礼仪后,才正式取得骑士封号。从这样一种制度产生的文化,显然是一种封闭的,贵族文化,其文化精神也是一种贵族文化精神。骑士制度中有骑士不得与平民交手的规则,可见其气质。它看重身份,注意修养,恪守诺言,尊重法规,是一种是社会有序化的文化精神。

     

    骑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这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如别淋司基指出的对个人的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被压迫者和被迫者牺牲全部力量乃至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上的代表及作为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等等,西方学者指出:从选择品德的倾向来说,传统在欧洲占上风。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费而赖精神品质。总之,它使现代欧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成分,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武人品格,但往往自高自大,易走极端和过于拘泥于形式。

     

    骑士八大精神————SacrificeCompassionHamilityHonorValorSpiritualityHonestyJustice(牺牲,怜悯,谦卑,荣誉,英勇,精神,诚实,公正)

     

    亚瑟王和12圆桌骑士————King ArthurSir Lancelot Du Lac (Launcelot)Sir GawaineSir GeraintSir GarethSir GalahadSir GaherisSir Bors de GanisSir BedivereSir KaySir LamorakSir PercivaleSir Tristan (Tristram)

     

    骑士八大精神详解:

     

    牺牲(Sacrifice):骑士,你是否具有这样的勇气,在需要你付出代价来成全大多数人利益时,你敢于牺牲么?也许是牺牲物质利益,也许是牺牲生命。你必须具备这样的勇气和魄力,才是一名称职的骑士。

     

    有时候,某些牺牲会使一名骑士看起来缺乏温情。凯东为至热之心骑士团奋斗了数十年,但他显然忽略了自己的家庭。他的妻子对他抱有长期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的堆积终于爆发成了她的红杏出墙。是的,这就是牺牲的一种。有时候骑士肩负的重任使他们异于常人,他们牺牲了家庭的温馨,同时也迫使自己最爱的亲人陪着自己作出牺牲,这种双重的付出在我看来代价有些过大了。从凯东这个人物来看,那些忠诚于教会和骑士团的骑士们未免有些可怜。他们信仰的神祉无疑在享受着他们的牺牲。如果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从全局来说,牺牲当然是值得的。但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政治利益有时候会造成个人和历史的遗恨。在著名的电影《铁面人》里有这样的一个情节:菲力普亲王被他的弟弟——国王路易关押在巴士底狱里,忠于菲力普亲王的骑士团冒险将他救出后,结果遭到了路易国王火枪队的伏击。这个时候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路易下令开火,但火枪队并没有扣动扳机,相反,他们丢掉枪支,庄严肃穆地向菲力普亲王骑士团仅存的4名血迹斑斑的骑士行礼致敬,至高无上的国王在此刻也失去了尊严。骑士,才明白骑士。著名的战棋游戏《梦幻模拟战Ⅱ》中,有一个敌方角色令每个玩家印象深刻——青龙骑士团团长利昂(Leon)。尽管在最后他明白了自己的主君并不代表正义,但他仍然毫不犹豫地为他奋战到底,并死在主角剑下,不仅赢得了男主角艾尔文的敬重,也让每个玩家都为之倾倒。在UO里,与邪恶对抗,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便是履行骑士的职责。这正是你的光荣所在,骑士团的光荣所在。

     

    英勇(Valor):毫无疑问,怯懦者不配冠以骑士的荣耀头衔。没有勇气的人根本就无法通过骑士的测试。骑士必备的品德之一就是勇敢,无所畏惧地向邪恶宣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弱小,你决不能退缩。

     

    怜悯(Compassion):同情弱者,骑士要有一颗博大包容的心。骑士肩负着除恶锄奸伸张正义的使命,骑士虽然是效忠于领主或王室,但正义才应该是他们行为的准则。     

       

    精神(Spirituality):通常说到8大美德的时候,“Spirituality”这个词被称作“精神”,这不太好理解。因为8大美德的其它7种美德,都是一种“精神”。英语中,“Spirituality”这个词还能翻译成为“灵性”。就我个人的看法,灵性可能更加合乎原意。

     

    诚实(Honesty):无论在何处,诚实都是值得称赞的美德。作为骑士,诚实也是一种必须的品质。因为骑士在欧洲贵族阶级里,是最低的一级,一名骑士要想有不错的人际关系,就要有很好的信誉,这必然要求他诚实不欺诈。大部分的骑士团规章里在显眼的位置上也注明了一条:骑士必须忠于自我的灵魂。

     

    著名的圆桌骑士——兰斯洛特-加龙省也正是坚守承诺的代表人物。当他被亚瑟王待为上宾时,其余的圆桌骑士表示出了他们的不满。于是兰斯洛特-加龙省和他们定下了一年零一天的期限,用这段时间去证明他的勇气和仁慈,接着他出发去除掉了邪恶的加隆爵士和凶狠的巨龙、打败了50个盗贼、杀死了2个巨人,最终在一年零一天的时候返回了城堡。他的诚实令他成为了亚瑟王最伟大的圆桌骑士。

     

    公正(Justice):公正无私,严守法律,按章办事。这可能使得骑士看起来有点过于严肃了,但事实就是如此。现实社会离不开公正,MUD也同样如此,谁会喜欢在一个颠倒黑白的环境里生活呢?

     

    当然,所有年代都有些“叛逆者”存在。据说中世纪有一名日尔曼骑士不满于国家法律的不公正判决——一名无辜者被判决死刑,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行刑日劫走了死刑犯。我们很容易想象到这名勇敢的骑士为恪守公正最后付出了何种代价。今天在德国一个博物馆里,还保留着这名骑士的雕像,以供后人瞻仰。嗯,我们看到了,对于不公正的事情,历史总会还以颜色,予以纠正。今天,这名骑士得到了应有的褒奖。对于公正者,历史迟早要给予他公正的评价。

     

    以亚瑟王组建圆桌骑士时发下的誓言来结束这一段吧!“我尊贵的武士们,让我们在此一起立誓。我们只为正义与公理而战,绝不为财富,也绝不为自私的理由而战。我们要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要互相支持。我们要以温柔对待软弱的人,但要严惩邪恶之徒。”

     

    十二圣骑士的故事出现在查理曼大帝的传说之中,那是公元800年前后的事情。之所以有12位圣骑士,是取自基督教中耶稣的十二门徒中的1 2,实际上是指查理曼大帝的近位部队和近身待臣等。

     

    最常见的12 圣骑士有︰1. 最伟大的骑士罗兰德(Roland,意大利版),或称奥兰度(Orlando,法国版),查理曼大帝的远亲;2. 名声仅次于罗兰德的蒙特班(Montalban)的野蛮人李拿度(Rinaldo或朗拿特Renault),罗兰德的远亲;3. 大主教托宾(Turpin),仅次于默林(Merlin)的魔法师;4. 魔法师和妖人马拉吉吉(Malagigi);5. 被六仙女祝福的丹麦王子奥吉尔(Ogier);6. 不列坦尼国王(King of Brittany),所罗门;7. 英格兰美男子艾斯佗弗(Astolpho);8. 那墨(Namo或那密Nami),法华利亚公爵(Duke of Favaria);9. 撒克森人斐兰巴拉斯(FierambrasFerumbras);10. 森林之塔的领主,最伟大的骑士之一,弗罗雷斯马特(Florismart);11. 罗兰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奥利弗(Oliver12. 背叛者加尼隆(Ganelon或盖恩Gan)。

     

    当然,在其它的神话中也有另一批圣骑士的名字︰艾文(Ivon)、艾弗利(Ivory)、奥多(Otton)、拜伦格尔(Berengier)、安赛斯(Anseis)、格尔恩(Gerin)、吉瑞尔(Gerier)、安杰利尔(E ngelier)、参孙(Samson)和吉拉德(Gerard)。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    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 Kite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了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Francis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Sir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71,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Tour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欧洲骑士团简史

    他们在外表上像修士僧侣,但其实质却是军人,他们脑子里装的不是《圣经》,也不是祈祷词,而是“战斗”!他们身穿半修士式的外衣,而外衣下面仍旧穿着骑士的甲胄。他们的武器不是说教、而是利剑和长矛!

     

      骑士团的建立及其鼎盛时期

     

      骑士团出现于中世纪的十字军东侵期间,系西欧封建主为保卫他们在东方所侵占的领地而建立的宗教性封建军事组织。

     

      第一次十字军远征(10961099年)结束后,十字军陆续占领了地中海东岸最富庶的地区和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并在这一带建立起4个十字军国家,其所占领地首尾相接从南到北竟有1200公里长。由于这一带地处沿海,地势平坦,缺少天然屏障,易攻难守,时刻有遭受进攻的可能,在穆斯林虎视眈眈的威胁之下,十字军国家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为巩固这些国家,亟需建立一支常备武装力量。于是,罗马教皇又组织起几个僧侣骑士团,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大骑士团,即善堂骑士团(12世纪初)、圣殿骑士团(约118年)和条顿骑士团(1198年)。其使命是镇压十字军国家中人民的反抗,与毗邻的穆斯林国家作战,保卫并扩大十字军领地。这三个骑士团不久便发展为精锐的职业军,能够在任何地方与敌人交手。他们在欧洲大规模招兵买马,其实力日渐强大。

     

      就表面上的形式和性质而论,骑士团是一种僧侣帮会,其宗教方面的约束类似于修道士。这些僧侣骑士绝大部分是西欧各国破落贵族出身的亡命徒,他们被按照修道会方式组织起来,为"保卫基督教"而奉献一生。骑士团的成员不得娶妻生子,不得谋求财富,不可违背上级(天主教会)的旨意,决不可因迷恋世俗生活而动摇自己"献身基督教"的意志。

     

      骑士团内部实行严格的集权制。每个团的最高首领是"总团长",归其管辖的支团首领称"支团长",再往下还设有司令、马厩长等,支团长以下的军官组成总会,从属于总团长。而总团长则直接听命于罗马教皇,必须唯教皇之命是从。

     

      罗马教皇给予骑士团各种特权,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是:不受十字军国家的僧俗统治者管辖。尽管耶路撒冷王国的总主教是教皇的国使,但他也无权支配调遣骑士团。

     

      在名义上,骑士团必须恪守安贫、守贞和听命三大戒律。但是,骑士们朝思暮想并且为之忙得不可开交的,却是积累财富。他们根本做不到安贫乐道。而且,十字军国家的僧侣封建主为了借其力量使西欧人长期占据地中海东岸,也给予骑士团以优厚的待遇。因此,骑士团的生活方式极端世俗化。

     

      骑士团敛财的途径

     

      其一,进行"募捐"和接受馈赠。西方的贵族朝圣者请骑士团在十字军国家代购宫殿、房屋和土地,作为到达"圣地"后的住所,朝圣完毕则悉归骑士团所有。1168年,圣殿骑士团收到匈牙利统治者的10000贝桑,其中的6000用来在阿克购买1座宫殿和4所房屋,以备匈牙利统治者到来后享用,后来这些房产全都落入骑士团手中。在12世纪,圣殿骑士团还与法国、捷克的王公显贵签订过类似的协议。善堂骑士团也是如此。英王亨利二世临终前曾赠给它4.2万银马克和500金马克,作为它的活动经费。

     

      其二,经营商业。以圣殿骑士团为例,它拥有自己的船队,参加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并收取高额费用运送朝圣者东来西去。同时,骑士团还经营高利贷和银行业务。因此,当时的人说,在骑士团里"契约账簿比宗教书籍多得多"

     

      其三,抢劫。这类行为对于骑士团来说是屡见不鲜的。例如,1153年,十字军国家与埃及人交战,攻克阿斯卡隆之后,圣殿骑士团首先冲进城内,在城墙缺口处派40名士兵把守,不让其他骑士进入,而团员们则在城内挨门逐户地搜索金银。

     

      骑士团的"世俗事业"大获成功,几十年之后,骑士团不仅在东方有领地,而且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匈牙利、捷克、英国等地也有为数不少的属地。

     

      同时,骑士团在十字军国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拥有许多要塞和城堡。到12世纪末,僧侣骑士团成为东西方强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团员人数也大大增加,因为许多一般骑士看到,在十字架的庇护下,便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12世纪末期,仅圣殿骑士团已经拥有15000名团员。

     

      后来,随着十字军国家的衰落与崩溃,骑士团在东方已无法立足,但它们并没有解散,而是身着修道服、披盔戴甲地回到欧洲,继续效力于教皇。条顿骑士团甚至还在欧洲建立起骑士团国家,对欧洲的政治和军事生活发挥了长时期的影响。

     

      圣殿骑士团:福祸相继终灭亡

     

      圣殿骑士团的正式名称是"基督和所罗门圣殿贫苦骑士团",始创于1118年前后,其团员主要是来自法国的十字军骑士。这个骑士团的创始者最初住在毗邻救世主教堂的耶路撒冷王宫的一角,而救世主教堂的原址是阿拉伯伊斯兰教的一个清真寺,据传此地原是所罗门国王的神殿。"圣殿骑士团"的名称由此而来,有时也译为"神殿骑士团"。另一种说法是:据说当时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把犹太教圣殿内一部分院落划予法国骑士们作为驻地,因而得名。

     

      这个独立的教团内分三个等级:骑士、军士和教士。他们的徽记是一枚红十字章,骑士佩戴在白色外衣上,军士佩戴在黑色外衣上。随后该团迅速发展成为强大的军事力量。教皇给予的特权、君主王侯的捐赠以及他们的抢劫,使其迅速聚集了大量财富。在东方和西欧占有大量地产,还在西欧从事高利贷和银钱业。圣殿骑士团逐渐变成了天主教会内最强大、最富有的僧团之一。

     

      然而正所谓树大招风,福兮祸所倚,正是这些财富和权势给圣殿骑士团带来了毁灭之灾。13世纪末,西欧封建主在东方所建的殖民地全部被消灭殆尽之后,圣殿骑士团被迫离开巴勒斯坦,转入法国、英国及西班牙等国活动。而当时统治法国的腓力四世,正陷于财政极其困难的窘境之中。出于觊觎骑士团财产的目的,他暗中与受他保护的教皇克莱门特五世合谋,指控圣殿骑士团为异端,于1307913发出了逮捕法国境内全体圣殿骑士的密令。结果,这个骑士团的几乎全部成员,包括总团长雅克.德.莫莱及其副手雨果.德.佩罗,统统被关进了宗教裁判所的拷问室,大批圣殿骑士在侦讯过程中被折磨死去,骑士团的组织也随之瓦解。1312年,教皇克莱门特五世下令,正式解散了圣殿骑士团。

     

      有人统计,腓力四世靠取缔圣殿骑士团掠夺到142万利弗尔巨款。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圣殿骑士团异端案的炮制者此后也相继死于非命。1314420,就在莫莱被烧死的次月,克莱门特五世死于红斑狼疮。同年1129,腓力四世在打猎时丧命。当时的人纷纷传言是莫莱把他们勾到地狱受神的审判去了。然而还有更加辛辣的报应:在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中,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监禁的地方,恰巧是圣殿骑士团在法国的总部--塔姆佩尔神庙,并且他就是从这里被送往断头台的。

     

      条顿骑士团:从辉煌到消亡

     

      条顿骑士团是三大骑士团中建立时间最晚的一个,但却是影响最大的一个。它于1198年在巴勒斯坦建立,主要由德意志骑士组成,着白色外衣,佩戴黑色十字章,白色斗篷上绘有红色宝剑和十字。13世纪初,在总团长冯.萨尔扎领导下,该团将活动中心自中东转移到东欧。1226年,应波兰马佐维亚公爵康拉德之召,条顿骑士团前往波兰,攻击波兰的宿敌普鲁士人。康拉德同条顿骑士团立约:骑士团负责进攻普鲁士,康拉德签应把托伦和赫翁诺之间一块领地划给骑士团作为报酬。康拉德的这种引狼入室、目光短浅的政策,给日后的波兰造成了很大的祸患。1237年,条顿骑士团与驻在波罗的海东岸的圣剑骑士团合并之后,势力猛增,成为东欧的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此后的50年间,条顿骑士团又牢牢地控制了普鲁士,这样便形成了从东西两方钳制波兰领土,直接威胁波兰国家安全的态势。

     

      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是条顿骑士团的鼎盛时期。他已不满足于对波兰的渗透,同时还将侵略之手伸向立陶宛那片从波罗的海延伸到黑海的区域。1346年,条顿骑士团又从丹麦人手里夺得了爱沙尼亚。除此之外,条顿骑士团在南部意大利、希腊、西班牙、法国都有自己的属地,最大的属地则在德国。条顿骑士团在欧洲东北的属地堵塞了波兰、立陶宛和俄罗斯向波罗的海的出海口。于是波兰、俄罗斯和立陶宛各民族的力量都联合起来,同他们的共同敌人--条顿骑士团进行斗争。

     

      1410年,波兰和立陶宛组成联军,向占据波兰领土的条顿骑士团进军。715,进行了历史上著名的格林瓦尔德会战(德国文献中称为坦南贝格会战,中文又译作坦能堡会战)。会战的一方是由波兰国王弗拉迪斯拉夫二世亚盖洛率领的波兰、立陶宛、俄罗斯联军,以及捷克和匈牙利的志愿部队,共3.2万人,以步兵为主;另一方是得到德国、匈牙利支持的条顿骑士团,共投入2.7万人,以身穿甲胃的重装骑兵为主。会战结果,骑士团的大部分军队被歼灭,总团长云金根以下所有指挥官全部战死。联军取得了战役的全胜。

     

      此后,条顿骑士团转向衰落。1454年,波兰和条顿骑士团之间的战端再起。1462年,在决定性的帕克会战中,条顿骑士团再次失败,总团长也被俘。1466年,骑士团第三次败于波兰,被迫与波兰签订了托伦和约,东普鲁士虽然仍在骑士团的统治之下,但在法律上已附属于波兰王国。条顿骑士团成为波兰王国的藩属,它的成员中已经有一半是波兰人。1525年,骑士团总团长阿尔布列赫特将东普鲁士改为世俗的普鲁士公国,骑士团遂失去其原有的显赫地位,但它仍一直保留到1809年才宣告解散。后来曾于1834年一度恢复,但此后的条顿骑士团与原来意义上的强大的条顿骑士团国家已经完全是两码事了。

      善堂骑士团:历史上的光荣与现状

     

      善堂骑士团的雏型出现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尚未开始的1070年左右,它的任务是进行一些"慈善"工作,比如保护来"圣地"朝圣的西方基督徒,供给朝圣者食宿,医治生病的基督徒等等,故得此名。它的成员是以耶路撒冷的"圣约翰圣殿"为中心而聚集起来的,故又称为"约翰骑士团"

     

      但是,第一次十字军远征结束后,善堂骑士团的宗旨开始发生变化,他们的首领决定:一部分教友继续为饥饿和染病的朝圣者从事慈善工作,但其中心任务是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骑士军,从而逐步变成了纯粹的封建骑士军事团体,并在巴勒斯坦地区存在了将近200年。其服装是缀有白色十字架的黑色外套,后来又改为红色外套。

     

      14世纪初,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进逼之下,骑士团不得不于1310年移到地中海东部的罗得岛。1522年,奥斯曼苏丹苏里曼一世为了解除进犯欧洲的后顾之忧,大举进攻罗得岛,虽然骑士团只有500多名骑士和6000多名士兵,但他们面对20万强敌,毫不畏惧,英勇抵抗,进行了整整半年多的顽强防御战,虽然最终被迫投降,但土军却付出了至少5万人丧生的惨重代价。苏里曼一世对骑士团的勇气颇为赞赏,于是特许这支敌军在152311安全撤离了该岛。

     

      1530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同意把马耳他岛及其附近的戈佐岛交给善堂骑士团管辖。于是,骑士团就在马耳他岛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正式称为"马耳他骑士国"

     

      此后,善堂骑士团进入了鼎盛时期,船帆上标有马耳他八角十字的战船横行于地中海。18世纪,骑士团的疆域远达美洲西印度群岛的圣克鲁瓦。1794年,美国独立后不久,这个骑士国就很快对它予以承认,并同它建立了外交关系。在当时,马耳他骑士国比美国还要强大得多呢。

     

      1798年,拿破仑率领的法国军队在远征埃及的途中,将骑士团从马耳他岛上赶了出去,骑士团再度沦落天涯,填到1834年才在意大利的罗马扎了根。此后,它们再度转向经营慈善事业,一直延续到今天,其名称也改为"耶路撒冷、罗得岛和马耳他圣约翰军事护理人员骑士团"

     

      今天,骑士团的总部设有罗马商业街的马耳他大厦,其标志为缩写字母S.M.O.M。像梦蒂冈一样,这块土地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虽然骑士团的正式公民只有几十人,土地也只有这一幢1.2万平方米的大厦,但它却与世界上87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目前,骑士团在全世界范围内经营着几十所教会医院和诊所,收取会员费和慈善捐款;发行自己的护照、货币和邮票。不过,在世界贸易活动中,人们看不到骑士团货币"斯库多"。此外,骑士团邮票只能在向非洲的布基纳法索及中国澳门发信时使用。实际上,骑士团的货币和邮票,绝大多数被世界各地的爱好者们购买收藏了。

     

      今天的骑士团非常富有,它的收入来源于战争和自然灾害发生时它所组织的战地救护和救济工作。而且,它还拥有众多的飞机,当然,都得且用外国机场,因为骑士团自己那块巴掌大的地盘还不及一个普通的飞机场大呢。

     

      骑士团目前在世界各地共有12000多名骑士,其中包括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意大利前总理弗朗西斯科.科西嘉,美国前财政部长威廉.西蒙,纽约天主教特伦斯.库克等名人。骑士团的骑士爵位是可以出售的,价格则因国家而有所不同。比如在美国,每个爵位要卖到5万美元,而在马耳他只需2000美元,但以后每年要缴纳1250美元。没有贵族传统的美国人,为使自己显得尊贵些,特别热衷于像骑士这样的贵族头衔。目前美国共有2300名骑士,是除意大利之外骑士数量最多的一个国家。

     

    圣剑骑士团的由来及解体

     

      圣剑骑士团虽然不属于三大骑士团之列,但它在历史上也曾发挥过相当大的影响,而且还曾合并到条顿骑士团之内,因此,这里也简单叙述一下它的产生及结局。

     

      圣剑骑士团系德意志的宗教性封建军事组织,1202年由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支持建立。因其所属骑士的白色斗篷上绘有红色宝剑和十字,故名。它在13世纪